接连五天,乔沫身兼数职,课是从早上到晚。因为黄秀才一连请了五天假,新婚燕尔倒也是情有可原。黄建则是办喜事那天吃多了酒,不小心崴了脚,也在家中养了几天。只能又拜托乔沫看着学堂了。
仅是教书倒也没那么累,但乔沫晚上回来还得写稿。保持着日更近一万的速度,终于在月底前写完了十二万字。
明日又是初一了,乔沫把所有的文稿检查了一遍,连同之前的八万字文稿,归整好,打算明天带给钱老板。
辛苦也是有回报的,今天发薪的时候,黄建爽快给了二两银子,还根据乔沫最近的表现,把每月一两二钱抬到一两五钱了。
第一桶金,乔沫给了许红梅一两二钱银子,剩下的,她打算明天到周海镇好好逛逛,买些全家人喜欢的东西,顺便给自己买点礼物犒劳犒劳。
许红梅拿着乔沫给的银子,感动地红了眼眶,舍不得用,连说要帮乔沫存起来,以后当嫁妆。乔庆则是不断地感叹,女儿真有出息,这赚钱的能力丝毫不输给村里的男子。んτΤΡS://Www.sndswx.com/
“娘,您就拿去用吧,家里处处都要花销的,存什么嫁妆呢?”乔沫笑道,“以后我还会赚更多的钱的。”
“那不行,家里的花销你父亲会挣,也够用了,花钱还是不能太大手大脚。”节俭惯了的许红梅,小心翼翼地找了个布包,认真地把这一两二钱银子仔仔细细装好,然后转身进了房间藏起来了。
直到后来,乔沫赚了许多银子,家里生活条件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一两二钱银子仍然始终被许红梅藏得严严实实的,视若珍宝。
隔天艳阳高照,乔沫吃过了早饭,便跟着赶集村民们又到镇上去了。今天去的人不多,只有两辆马车,同行的有朱大叔、牛伯伯、还有高家的一个伙计。
刚到镇上,她便照例独自一人与他们分开,只身前往来吧书局。
而高翠云家的伙计也借口要帮东家去给大伯家送点东西,跑去给高翔通风报信了。
“乔默这么快就来了?”高翔喜形于色,“我还以为还得等上一阵子呢。”
“是的,那乔家姑娘一来就独自一人走了,说是要去买点女孩子家的东西。”伙计也不明白,为什么小姐吩咐自己要跟堂少爷汇报这件事,不过他还是尽忠职守地完成任务。“对了,小姐还托我给您带一句话,说您上次给她的东西很好用。”
当然好用了,高翔自己都试过好几遍了。
看来高翠云用上这个之后,新婚生活过得很是愉快。
高翔挥挥手:“行了,我知道了,你也走吧。别让任何人知道这件事。”
“小的明白。”
伙计在高家也做了好些年了,心里猜了个七七八八,毕竟高翔曾经到乔家说亲一事大家都略有耳闻,想来是打算趁着乔沫来周海镇的时候,献个殷勤。
伙计走了之后,高翔也出门了,临走前翻出上次给高翠云的东西,又翻出一条崭新的手帕,将药粉倒了一些在上面,仔仔细细藏进怀中。那是可以增加兴致的药物,也是他流连花丛的秘密武器。
此时的乔沫正在来吧书局,钱老板过了一遍书稿,确认没啥大问题,便敲定了下来。
明日他便去找姐夫,也就是现任的礼部尚书邱荀求个可以出版的通行令,然后联系印制的厂商,顺利的话,最多三日,这本书便可以问世了。
“你这本书无论是文采还是故事,都比以往那些话本优秀不少。但一开始定价不能太高,会吓退读者,不利于走量。这样吧,我们先暂定二十文一本,如何?”
见乔沫没有异议,钱老板接着说:“我保守估计,首批可以先印制这个数。”
他伸出三个手指头。
“三百?”
钱老板摇了摇头。
“三千?”
“你是瞧不起我老钱在这个圈子的地位吗?”钱老板信心满满,“三万。”
“三万?”乔沫惊呆了,“你可别亏咯?”
“周海镇的人口有一百万,平均一百人里面,我至少可以卖出三本。”钱老板算盘打得噼啪响,“这还是保守估计的。等看看首批卖的情况怎么样,再追加第二批的印刷。如果首批能顺利卖完,扣除掉书籍印刷成本、我上下打点关系的费用、零零散散的支出……至少有三千两白银的利润。”
“这么多!”
“也别开心地太早,这是个大胆的尝试,能不能畅销要看天时地利人和的。”钱老板是个生意人,既有敢于挑战的魄力,也有事无巨细的谋划。
“既然钱老板都这么说了,我也就放心把书稿交给你了。”乔沫信誓旦旦地保证,“回去后我也会抓紧写,争取下个月再给你带二十万字来。”
“你专心写,我使劲卖!一起赚钱!”
“发家致富!”
来周海镇也许多次了,但次次都是来书局,也没怎么逛过周海镇的集市,而且当时也没啥钱,不敢逛。
今天不同了,刚从钱老板那边出来,心情愉悦,再加上兜里还揣着八钱银子,乔沫打算去买点东西带回家。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首先要去买支好笔。
她现在用的那支笔还是黄建送的,村里的小学堂穷,笔也买不了太好的,再加上乔沫用笔的频率太高,笔尖上的毛都快写秃噜了。
乔沫挑了许久,终于咬咬牙,花了二钱银子买了一支质量还不错的湖笔,还买了一沓纸。
接着又给乔庆买了两壶好酒;给许红梅买了把檀木梳子;给乔志买了许多零食果脯;最后也给自己买了支簪子,价格倒是不贵,材质比较一般,不过做工挺精致,乔沫一眼就相中,买完后直接就戴上了。
带来的钱也花得七七八八了,乔沫心满意足抱着一堆战利品,回到路口去找朱大叔他们,准备启程回家了。
走过去才发现,朱大叔他们几个正围着马车不知道在说什么,一脸焦急。而那个她不想见到的高翔也在这里,一看到乔沫的身影,立马跟见到花朵的蜜蜂一样迎了上来。
乔沫连避都来不及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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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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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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