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越到古代当写手>第12章 王子复仇记
  连云村大多都是朴实憨厚的人,真情实感道完恭喜之后也便各自回家了。

  乔庆和许红梅刚刚对着乡亲们赔笑,笑得脸都快僵了。此时人都散了,家中只有自己人,才真正开始打从心里冒出一丝仿若踩在云团上的飘忽感。

  乔庆难掩喜悦之情,语气中还带着骄傲:“咱老乔家,还真是祖坟冒青烟了,出了位先生,还是位女先生呢!”

  许红梅也附和道:“就是可惜了默儿是女儿身,不能参加科举,不然说不定也能考取个秀才、举人呢。”

  “行了行了,爹,娘,你们也别跟那些叔伯姑婶一样打趣我了。”乔沫都被夸得不好意思了。

  两人也不再说笑了,开始认真准备祭拜仪式,以答谢祖先的庇佑。

  他们一开始没想到乔沫真的能获胜,也没提前去集市上买些祭拜用的糕点。现在家里搜刮了一圈,也只能准备出几样简单的供品。许红梅只能无奈咬咬牙,又去逮了一只鸡——院外鸡圈里的“八仙过海”瞬间只剩下“七个葫芦娃”了。

  与许红梅一丢丢的心疼相比,乔庆那是完完全全的喜上眉梢。

  “今天这么好的日子,当然要杀只鸡庆祝庆祝啊!”乔庆撸起袖子就要去拿刀。

  “就是前天刚杀了一只,今天又杀……”许红梅抱着那只鸡,有些舍不得,“年前除夕夜也才杀了一只呢。”

  “但今天可不比过年更高兴吗?”

  “……说的也是!”

  乔庆从许红梅手上接过鸡,拎着到院子角落就开始磨刀霍霍了。

  每当乔家有喜事,就有一只鸡失去了生命。

  乔沫则是帮着许红梅准备其他东西,将那几样简单的供品一一摆上案桌,备好香炉和清香。祭拜用的鸡要先用热水焯过一遍,尾巴上要留三根尾羽,至少有个七八分熟,同时用红纸剪个小圆形,放在煮完摆好的鸡上面。这是连云村祭拜的习俗,乔沫一边帮忙,也一边体验着当地传统的祭拜仪式。

  乔庆宰完鸡就交给许红梅处理,他则是去接乔志下课回家了。当乔庆和乔志到家的时候,祭拜用品也已经准备好了。

  作为一家之主的乔庆,站在四方迎祭桌的最中间,旁边则分别是许红梅和乔沫乔志姐弟俩。他点燃了一把清香,依次给家人各分了三支,带着他们虔诚地答谢上天和祖先的庇佑。

  而乔沫的感谢多了一层。

  因为并不是所有人都有一次重生的机会。

  转眼间乔沫也来这个世界有大半个月了,日常除了到连云学堂教书,其余时间就窝在家中写话本。

  学堂里都是些年纪较小的学生,乔沫教的也并非主要学科,所以倒是没啥难度。一般下午才会有她的课,上午的时间就足够她准备教案了。

  日子就这么简单而充实地过着,除了不时要接收到来自高翠云不忿的眼神注视,以及黄誉略带热情的关怀攻势之外,倒也过得十分舒心。

  学堂的事无需花费太多精力,乔沫也就可以专心去写话本了。

  前阵子在“来吧书局”借的那四本书已经都看完了,也曾经趁着假期到镇上采采风,对于九王爷的认知已经有了大致的轮廓。

  而目前市面上流行的关于九王爷的话本,十有八九也都是依照着九王爷的一些风流韵事,再进行添油加醋人工润色编排,产出的经典作品虽然有很大的夸张成分存在,但也无一不是符合九王爷现实中的外在形象。

  现在如果还是按照这个套路去写,难免随波逐流没有新意。

  不妨立个新人设,创造出一个让人眼前一亮的、与众不同的“九王爷”。

  虽然不知道具体是因为什么原因,当朝竟然会放任市井百姓们去编排堂堂一位王爷。但毕竟搞“真人”有风险,最好把现实背景也做些修改,然后还得给自己弄个马甲……

  也不知道这位九王爷,长什么样子呢?

  寂静无人的深夜里,房间中摇曳的烛火下,乔沫咬着笔杆思索着。

  几乎所有话本上面的描写,九王爷都是长相绝美,一派风流轻狂。不过一看就是没见过本人的描写,全凭作者本人的喜好。喜欢魁梧点的,就把九王爷写成身量八尺,体格强壮的英勇男子;喜欢美艳型的,就把九王爷写成容貌秀丽胜女子,连花魁都自叹不如的程度……

  这跟乔沫以前上学时随意写的同人文有点不太一样。以前不管是写明星同人还是影视剧同人,甚至是动漫同人,都有人物形象在,脑子里会有个画面。现在只能凭空想象九王爷的长相。

  所幸前世看的小说电视剧也不少,演艺圈从不缺少貌美又戏好的演员,所以外貌倒是可以稍微代入一下。

  那声音呢……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乔沫突然想起了半个月前,幽静小巷中的那名男子。当时她没敢看长相,但声音倒是听得真真切切。视觉被剥夺后,听觉会异常敏锐。

  那声音,放在现实世界中,是可以出演广播剧主役的程度啊。

  思及此,她又从小柜子里翻出那日捡到的香囊,拿在手中细细观看。

  时隔多日,香囊上的檀香味已经渐渐散去,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把它还给它的主人呢?hτTΡδ://WωW.sndswx.com/

  那天过于慌张,还没弄清发生什么事,就把人当成强盗,仔细想想也是挺失礼的。不过,她也没想到,随意逛个街,还真能撞上逃跑的贵公子。

  逃跑的贵公子……逃跑……逃命……被迫害……

  脑中突然灵光一闪——

  我就“九王爷”有灵魂了!

  结合前些时日看书总结出来的人设,乔沫开始着墨书写开章——

  “鸿蒙初时,天地万物一片生机,灵气充沛。妖族,也是在此刻孕育而生。日月同辉那一天,妖族国王的王妃,在万众祈福下,诞下了第九位王子,取名为离忧。离忧虽排行第九,却是资质最好、妖力最强的小王子。

  继承了国王的智慧与母妃的美貌,离忧自小便被当作妖族的继承人来培养。然而不及他羽翼丰满,异族的入侵破坏了他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他的父王和母妃双双遭受迫害,含恨而终。而这一切,竟只是为了将离忧拉下神坛而起……”

  乔沫思索了片刻,随即在开头写下书名——《妖族王子复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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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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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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