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我重写了家族历史>109、进步女学生
  《十二夜》是礼堂学生表演的最后一场压轴戏。刚刚解除戒严状态的新野县城、弘文学堂,需要这么一场英吉利的戏剧来体现它们的进步。

  有这么一场戏的演出,就打破了所谓文化禁锢的造谣。

  几日前军警联合封禁各所学校,在有心人的笔下,这是一种落后的文化禁锢。

  “承蒙各界错爱,来我弘文学堂参观。鄙人林执山,添居为本校的学董……,刚才学生们的演出,鄙人看到了,很是欣慰。尤其是最后一场莎士比亚的戏,大胆的邀请了鸿韵女子学堂的女校学生参演,这在我们新野还是头一遭……”

  戏剧落幕,六七十岁,头发花白的学董就登了场,他站在讲台上,一袭的黑色对襟长衫,戴着一个单片眼镜,模态很是文雅。他先是环视了一眼观众席的观众,然后轻咳一声,开始演讲。

  台下掌声雷鸣。

  除了前排的各界上流人士和中间的学生,后面的则是清一色的军警。他们保持着纪律,见长官鼓掌,其余人也就一起鼓掌。

  小丑费斯特已经挪到了舞台后面。

  “诗琴、羡安、婧苹,学董在夸你们呢。说你们先进、大胆,这在我们新野县是头一遭。”听到台前林学董的讲演词,在后面正在换装的几个男学生起哄道。

  朱诗琴、陈羡安、许婧苹三人分别饰演《十二夜》中的薇奥拉、奥丽维娅、玛利亚这三个女角色。

  “那是当然。我父母可不同意我出来抛头露面。”陈羡安已脱了奥丽维娅这个伊利里亚伯爵之女所穿的蓬蓬裙,她扎着发箍,白嫩的脸蛋微红,轻啐了一口,“要不是你们几个硬拉着我出来,我才不肯过来呢。你们还在这里嘲笑我,下次你们再请我们,我绝不会肯出来了。”

  “是不是,婧苹、诗琴。”

  她扭头寻求两个姐妹声援。

  许婧苹有点怕生,刻意躲在拐角不出声。

  若非如此,她也不会演玛利亚这个女仆的角色了。这个女仆角色的戏份并不多,简短的寥寥几句话。

  “怕什么?林学董夸咱们是好事。回家后,父母要是问咱们,就搬出林学董,他这个前清的举人都这么说了,父母要是不同意,就和他辩经去。”

  朱诗琴的性格明显有点泼辣,她说完前面几句话后,又转而看向刚才起哄的几个男学生。刚才几个男学生说的话没问题,但用古怪的音调说出来后,就有些不对味了。

  她撇了撇嘴,“亏你们还自诩为男校的急先锋呢,这我们女校的学生替你们帮完忙后,就卸磨杀驴了?”

  她当然明白。这几位男学生的起哄,并不是刻意针对她们。而是见到女学生在旁,总有几个管不住嘴的,想用此法吸引女学生注意罢了。

  男学生正是赵嘉树、孙家兄弟、钱郑欣、徐二愣子这几人。

  只不过起哄的时候,徐二愣子并没有附和。他经历的世事多了,有点少年老成,所以于外一向是比较沉稳的性格。

  “我们打算办一场诗会。”不知几个男学生、女学生又说了多少打趣的话儿,徐二愣子仍在想着先生刚才所说的事情。等他回过神的时候,就听到进步派女士朱诗琴在宣告着他们这一个小团体后续的活动计划。

  “什么诗会?古体诗?新体诗?”

  几人询问。

  一八九八年前后,有一次诗歌改良运动,称作诗界格命。这一场运动是在戊戌变法前后。提出者正是梁任公,他在《夏威夷游记》中正式提出“诗界格命”的口号。《饮冰室诗话》就是新诗的代表作。

  “新诗。”

  朱诗琴的回答一点也没有出人意外。

  论及古体诗,以他们的水准也做不出几首好听的来。诗会的目的在于聚会,这是新潮的人和新潮人的又一场狂欢。显然不会掺杂任何象征旧时代的事物。

  每一个小团体,不免有一个善于组织活动的头领式人物。朱诗琴这般说了,男生团体的几个人互视一眼,亦就答应了下来。总不能真如刚才朱诗琴说的那样,女校学生刚帮完男学生,他们就要卸磨杀驴了。

  “今日弘文学堂的开学礼就此结束,有劳各位百忙之中前来观看,鄙人多谢诸位……”

  台前,林执山的讲演趋于结束。

  礼堂内的众人作鸟兽散,纷纷离开。

  弘文学堂复课没几日,今天是日曜日,也不用上课。徐二愣子打算追一下先生,和先生攀谈几句,只不过待看到先生和师娘挽着手往出走的姿态,他就顿了步,没有再往前追了。

  刚才先生和师娘的闹别扭他可是看在眼里。

  现在着实不好打扰。

  礼堂门口,熙攘的人群中,朱诗琴领头的三女和徐二愣子、赵嘉树等人做了个别,就朝学堂门外走去。

  等结伴的三女和后面的徐二愣子等人错开十几步远的时候,在中间的陈羡安偷偷扭头回看了一眼,然后目光躲闪,又将脑袋偏了回去。

  “你说,她是在看谁?”

  钱郑欣跃跃欲试。

  “决不是在看你,政欣。”孙兴民轻哼了一声,“我看陈羡安是在看嘉树,或者徐从,刚才她的视线正对的就是他们两个。扮演马伏里奥这个奥丽维娅管家的人,正是嘉树,陈羡安估计和嘉树兄暗中传着信呢。”

  《十二夜》中奥丽维娅(伯爵之女)的叔父托比因为受到傲慢管家马伏里奥的训斥,所以模仿奥丽维娅的笔迹写了一封情书给马伏里奥,鼓励马伏里奥大胆求爱。

  陈羡安饰演的人正是奥丽维娅。

  赵嘉树对几个朋友的取笑,也颇感无奈,“陈羡安只是回头看咱们一眼,就被你们编排这么多话,要是让她听到了,她今后定会不和我们出去了。”

  “哪里的话,只是说笑而已……”

  “回头见。”

  一行人说话间也走到了学堂门口,摆手作别。

  少倾,杂院。

  仲秋昼短夜长,等徐二愣子走回家,已经天色有点黯淡了。他远远便望见瘸了条腿的徐三儿坐在门口,一条腿蜷着,另一条伸直搭在一边。

  他到赁房书桌,先读了会书。过了大概个半时辰,他挑起了话头,“爹,我打算辞了县公署科员的职任,专心读书了。”

  他说话时,心里有点不安。自从入了城,待他成了吏后,爹就和以前忠厚老实的模样大不相同了。他知道,徐三儿把科员这个职务看的多么紧要。一旦脱了皂袍,他们父子两个就成了平民老百姓,不再高人一等。

  (吏穿的衣服叫皂袍。)

  “辞了?”徐三儿正在编着篾席。闻言,他迅疾的挺直身子,想要站立起来,但因瘸腿,不得以扶了一下门框。他还不太适应瘸腿后的生活。他瞪大了眼睛,嘴巴张大,却无一丝声音透露出来。

  来回徘徊了几圈,他入屋,喝了口因补身体熬煮的羊汤,白色的汤汁润湿了他的胡须。放下粗瓷碗,他又夹了一筷隔夜炒菜的菜叶,“辞了?爹不知道你是个什么打算,你是怕再见了郑胥吏?也是,你面皮薄。算了,辞了也好,你比爹见识高。爹也不问你什么了。只是希望你别脑子一热,发糊涂。”

  虽仅是一个小小的吏,可有了这个身份,到底是不同。

  但……徐三儿还是忍下了一腔的不满。

  他不想逼孩子。

  徐二愣子太累了。他终怕有一天,这个孩子受不住压力,真成了癔症。

  “嗯,我会考虑清楚的。”

  沉寂了一小会,坐在书桌旁的徐二愣子抬头。他望了一眼窗外的夜,等了数息后,见到盯着的一颗星闪烁了一下,他回了话。

  本来,在回家之前,他已经想好了劝词。譬如世道乱了,县公署不是个好去处,学历越高,今后任职的官位越大,比苦苦熬资历要容易的多……,但这些劝词终究还是埋在了腹中,没有道出。

  父子二人又恢复了往常的相处。一人看书、一人做工。似乎并没有被辞职这件事影响了什么,但二人都心知,大家都埋着事儿。

  “徐少爷,请您出来一下。”

  突然,就在这时,杂院外面传来了一个年轻女人的唤声。

  是秋禾的声音。

  徐二愣子搁下手中的毛笔,朝门外走去。

  “少爷让我给你送一些诗集……”

  秋禾抱着一个包袱,细声道。

  诗集?

  徐二愣子一下子就想起了朱诗琴说的诗会。古体诗他学过不少,但新诗学堂并无教授,或许有,但他刚入中学堂不久。新诗尚属旁类的文化。

  除了新诗外,他想不到赵嘉树此刻送他诗集意欲何在。

  “黄公度的《杂感丛诗》、夏穗卿《夏别士诗稿》、《饮冰室诗话》,这三本够了,足以应付几天后的诗会了。”

  打开包袱,借杂院泻出来的余光,查看了几眼书册封皮的字迹,徐二愣子点了点头,自顾自道。

  这几人,都是诗界有名的人物。

  “谢秋禾你了。”

  将包袱皮送还秋禾,徐二愣子致谢道。

  “用不着徐少爷谢我,这是少爷的吩咐。”

  “上次徐少爷帮了我,我还没有道谢……”秋禾瞥了几眼周遭,见附近一片昏暗,并无行人、租户窥伺,她大胆上前,蜻蜓点水般的亲了徐二愣子一口,“爷,我等了这么多天,总算能出来见你一面。我们当婢子的,除了主家吩咐,一般都不能出门。爷?你是在嫌弃我?”

  说后半句话时,她瞅见了刚才亲吻徐二愣子之时,他的躲闪。

  她解了前襟的一排小扣,露出了牛奶般白嫩的肌肤,“我是和少爷睡过,但他是骗我的,骗我要给我个名分,我等了两年半,等不及了。徐爷,我不要你什么,这只是上次的报答……”

  明明是一片漆黑,但徐二愣子却好似瞧到了秋禾精致的锁骨,她的脸蛋也是绯红的,喷出的鼻息亦蕴藏着少女般的清香。

  “我不能——”

  徐二愣子退了一步,要退到有光的台阶。

  他上次已经被这个赵家的婢子玩弄了,他痛恨自己的不争气。如今到了第二次,他生出了强硬拒绝的理由。赵嘉树对他不错,两人虽不算是铁哥们,但到底是朋友。

  “朋友之妻不可欺?”

  秋禾说出了徐二愣子心底里的话。她是贴身的婢子,读过几年私塾的。不懂字的婢子,主子们说出去都没脸面。她从侧面抱紧了眼前的少年,从檀口喷吐出的气息烘烤着少年的耳垂,“你们是新式学堂的学生。你们说着自由话,却将我归为了赵嘉树的私有品?果然,读书人都是虚伪的很。”

  “你为了什么?”

  徐二愣子忍着那股柔软发丝蹭他脖颈时的瘙痒感,他坚定的退至到了台阶。审问着眼前的这个女人。他认为秋禾别有用心。

  有了光芒,秋禾不敢胡乱作为了。

  她从徐二愣子的背上挪了下来,扣着前襟的扣子。

  “我的身子是我的吧。它已经被糟践了,我想糟践我自己,难道还不成吗?徐爷,我非得要贪图你什么,才要和你好?你有什么可贪图的。我说我喜欢你,不行吗?”

  秋禾小声啜泣,抬起蕴着泪珠子的眼眸,质问道。

  她竟被人嫌弃了。

  她这一辈子,遇见的富人,老的她看不上,小的和少爷有交情,会做告密者。至于穷的,没文化的人,她不会委屈了自己。她想做一个偷腥的猫,却也胆怯赵家的狗。

  眼泪沿着鹅蛋脸流了下来,她说完话后,就转了身,离了杂院的门。

  明明只是一个不怎么相干的女人。但徐二愣子瞧见这一幕,却心里有点生痛。他不明白究竟是因何缘故。或许是见同为少爷者,为仆子掌了灯,但又将这盏灯熄灭的余痛。他们同是被禁闭在监狱中的囚徒,本该相互慰藉,可他却嫌弃其另有所图,身子肮脏,成为迫害其的帮凶。

  “爹,我出一趟门。”

  回到赁房,徐二愣子将三册诗集放下,心中犹豫了一会,对坐在门槛处的徐三儿喊了一声,就急匆匆的提着灯笼,大步迈了出去。

  “大晚上的,你干什么去?”

  “小心点,别走快了,被跌倒,磕破皮就不好了。”

  徐三儿见此,告诫了一声。

  “没什么。”

  “只是出去逛逛。”

  徐二愣子走出杂院,应付了几声。接着便头也不回的朝赵家所在的里巷去走,他没走几步,便追上了秋禾。

  “徐爷,您过来,是肯要了我了?”

  秋禾破涕为笑。她又一次看到了读书人的虚伪。

  明明贪恋她的身子,非要先以一副正人君子的做派面对她,等她走了,又急匆匆的追了出来,在私底下又复做小人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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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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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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