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我重写了家族历史>113、徐从做的诗
  “梁任公在《夏威夷游记》中说:‘欲为诗界之哥伦布、马赛郎,不可不备三长,第一要新意境,第二要新语句,而又须以古人之风格入之。’”

  众人落座在一幢木构高楼的二层。女佣添了茶水、点心后,朱诗琴先站立了起来,她是梁任公的拥趸,开口便以其对新诗的评判为主。

  “譬如梁任公推崇黄公度的《今别离》……”

  她提及此,诵了两句,“别肠转如轮,一刻既万周。眼见双轮驰,益增中心忧。……去矣一何速,快乘轻气球。”

  “双轮即使火车又是轮船,最后一句话就很明白了,是热气球。”

  “还有写闺怨的。如何君寄书,断续不时至?每日百须臾,书到时有几?一息不相闻,使我容颜悴。安得如电光,一闪至君旁。”

  “前面的几句诗,指的是古时通讯不便。”

  “电光……,就是电报。”

  她举了黄公度《今别离》的两首诗。这两首诗都贴合了梁任公所说的三点,新意境、新语句,古人之风格入之。

  众人先是点头,然后拍掌喝彩。

  有了朱诗琴的带头,其余喜欢看新诗,对新诗有见解的人也开始起身附和。第一个附和的人,便是赵嘉树。

  “我以为黄公度的《旋军歌》最气魄。诸王诸帝会涂山,我执牛耳先。何州何地争触蛮,看余马首旋。万邦和战奉我权!权权权!”

  赵嘉树环顾众人,诵道。

  “嘉树兄念的不错,这首诗更好。”

  “更有气魄。”

  周遭的几人赞道。

  徐二愣子拍掌之余,听赵嘉树念这首词亦有些讶然。赵嘉树在他心底,一向是比较少年老成的,今日怎么突然热血了起来。不过他想了想,黄公度也不是年少时写的这首诗,亦就释然了。

  涂山,用典来自大禹在涂山会盟。《左传·哀公七年》曰:“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至于触蛮,来自《庄子》的“有国于蜗之左角者曰触氏,有国于蜗之右角者曰蛮氏。时相与争地而战,伏尸数万。”

  这首诗的意思是万邦奉中华之权,中华重新获得世界中心位置,其他国家作为诸侯国臣服……。hτTΡδ://WωW.sndswx.com/

  涉及到《庄子》、《左传》,徐二愣子的经学科还没有教这些。不过前些日子赵嘉树差秋禾送给他的三册诗集中,有提及过这几首新诗。他将其中的注解大差不差的记了下来。

  念了几首新诗的名篇,众人都说了自己对此的见解后,接下来,便是拿出自己的拙作供大家品鉴,一同切磋探讨学问。

  “这是我仿夏穗卿‘细雨疏灯过秀州’、‘从此归帆好云物’这两句的诗……”

  朱诗琴拍了一下好姐妹陈羡安的肩膀,示意该她领头了。陈羡安深吸一口气,从书包取出一张素笺,粉脸红了一下,低声道。

  夏穗卿的诗颇细腻,相比另外诗界三杰的黄公度、蒋观云,更受女儿家的青睐,仿照其诗的女性更多一些。

  (夏穗卿很多人不熟悉。迅哥儿曾经书了一副夏慧卿的诗,“帝杀黑龙才士隐,书飞赤鸟太平迟。”写完这一句诗后,他在后面又写道:‘此夏穗卿先生诗也,故用僻典,令人难解,可恶之至。’夏穗卿是如今迅哥儿的顶头上司,现任民国的教育司司长。)

  众人互视一眼,虽没大听清陈羡安在念什么,但也纷纷鼓起了掌,说出了一些溢美之词。

  很快,受到陈羡安的鼓舞,尤其是男学生这一方,不甘被女人比了下去,也将自己的诗拿了出来,让人欣赏。

  参加诗会的总共才八个人,三个女学生,五个男学生,写的新诗自然也不多,再是延慢,也慢不到哪里去,很快便轮到了徐二愣子的身上。

  “写的不怎么样,大家别笑。”

  徐二愣子挪了一下胳膊,将压在肘弯的诗词准备拿出来。

  不曾想这写着新诗的纸却被在附近走动的朱诗琴一把抢了过去。

  朱诗琴见众人将目光投向她,颇有些志得意满,她摇了摇手上的纸条,笑了一声,“徐从你也不必拘谨,大家都是有交情的。你磨磨蹭蹭的,这诗我帮你念了……”

  她捧好纸,轻咳一声,念道:“地上一杆灯,相距二三步。远看是天明,近看却昏黑。此灯非彼灯,只是炭钨丝。”

  电灯最早用的是碳化的竹丝。

  到了1906年,爱迪生发现了钨丝这种新材质可以做灯丝。这些知识,格致科的先生有教习过。

  这首诗虽粗陋,却也算是新诗。新诗不怎么讲究格律、工整,追求的是新意向、新事物。徐二愣子做的诗,在众人中算不得出彩,却也在中流之内。

  朱诗琴念完诗后,将纸条递给了徐二愣子。

  宴会之上,又恢复了欢快的气氛。

  诵读自己新诗这个环节过去之后,便是朱家的晚宴。仆从鱼贯而入,将一碟碟的饭菜送至到了二楼。除了中式菜外,还有几样西洋菜。

  趁此空档,陈羡安悄悄地凑了过来,坐在了少年的旁侧,“徐从,你不要生诗琴的气,她也是好意。她性格一向如此,你和她待久了,就知道她不是有意冒犯……”

  刚才朱诗琴的举止,确实有些失礼。

  这是显而易见的事。

  “我知道诗琴是好意。”

  徐二愣子啜了一小口刚沏好的热咖啡,“你看,我这不是没生气嘛,她喜欢学新事物,抛弃旧礼仪在情理之中……”

  什么是进步派。不仅是一句口号,在行止上亦会表现出进步的做派。譬如旧的礼仪,亦是一部分激进的进步派所抨击的。换做他人,刚才的举止是失礼,然而在朱诗琴身上,这就未必了。

  能抛头露面表演,在时人的眼中,可比刚才的事恶劣多了。

  在一旁蹲坐的灰白狐狸闻言,看了一眼这个蓝衣黑裙的姑娘,她的睫毛弯弯,在盯着徐二愣子说话的时候眼神有点闪烁。

  它倏地意识到了什么,纵跃上桌,咧开了尖尖的狐嘴,露出了犬牙,想要制止这个姑娘的下一步举措。

  周三姑娘只是徐二愣子的单相恋,而秋禾顶多和他有一夕欢好,别的牵扯不会多,但陈羡安就不一样了。它能看出她眼中对他的一丝丝好奇,现在不算是爱意,但有了这份好奇,爱意也就不远了。

  但临头了,它又收回了爪。它不知道该怎么阻止这一场爱恋。伤了这个对徐二愣子好的姑娘吗?它不能这么做。

  此外,它真的有点分不清了。

  倘若洛城的她是命中注定,时空的节点。那么他和陈羡安必然不会走到一起。从开局就注定失败的故事。

  “你刚才做的诗不错,很有趣。”

  陈羡安淑女式的起身,并说道。

  ------题外话------

  十二点前还有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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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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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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