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钱礼金、一套红楼石印本……,这礼不轻了。
其他的乡绅老爷,约莫也是这个数。
“请徐三儿、徐从入上席就座。”
门子拉了长音,喊道。
徐书文给徐三儿、徐二愣子父子二人都送了请柬,但两人属于一户,所以只需一人登门送礼就行。而徐二愣子和徐书文属于同辈,这次是徐书文的大婚,所以送礼的礼金、礼品名单署名是“徐从”更好。
门外是流水席,门内是上席。
穿过前院,徐二愣子偏头,看了一眼马厩所在的方位,那里似乎又有了新人入住,一切如旧。他抬起的脚滞了片刻,接着撩起长衫下摆,迈入了通往后院的院门,入了喧闹的席位。
厅内,里面坐着的宾客皆与门外殊异,老的是长袖绸缎衫,少的是长衫。故此,徐三儿和徐二愣子的就座,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宾客们也是斯文极了,不像外面酒肉上来后疯一般的抢,他们挽着袖筒,一筷子一筷子分割着桌上的菜肴,没有人多占。
似乎受到乡绅们的熏染,徐三儿也保持了如此的作态。
父子俩隐于宾客之中。
“书文,祝贺你大婚。”等新郎官打扮的徐书文挨个敬酒,来到自己所坐这一桌的时候,见其错愕,徐二愣子当先开口并举起酒盏道。
话毕,众人的狐疑、敌视、漠然等目光亦随之而来。
“前几日收到书文你邮递的书信……”徐二愣子笑了一下,“咱们一同长大,你成婚的大喜日子,我也不能不到。毕竟是发小,今后我要是成婚了,要是没你祝贺,总会感觉少点什么,所以我想着这件事,我就来了。”
恶意散退,客厅的几桌酒席又恢复了喧闹。
“那是自然。”徐书文闻言,松了一口气,他捧起酒盏,“日后二楞哥你的婚事,我一定会到,咱们都是自家的兄弟。”
二人碰杯,对饮。
“可惜了,我是苦出身。”徐二愣子放下酒盏,像是在说心事。也是,兄弟重修旧好,怎么能不说心事。他慢悠悠的说,“我今后娶妻估计会晚许多,读书为重,估摸是自由恋爱吧,不像你,家里早早就订了亲事,我得自己攒钱存聘金。听说田小姐也是大户人家,和书文你挺般配的……”
恋爱自由,自由恋爱。
起初这四个字是狐仙告诉他的。他那时迷茫于先生和师娘的婚姻,看不懂明明师娘那么好,可先生就是不喜欢。狐仙用此开解了他。而后随着在弘文学堂越待越久,他亦从他人口中听到了这四个字。
“是的,挺般配的,她是秀才的闺女。”
徐书文喝了一口酒,回道。
“书文你给我的信中说过,两不平等相遇,权力即公法。”徐二愣子夹了一口鱼,学着郑胥吏的模样,吃掉鱼肉,用细长的鱼刺挑着齿缝的余肉,“我看到信后,就想明白了,要是你站出来了,还是我的错,不管如何,终究还是我被关押的下场。也是,生死间,谁能置之度外,我还记得啊,你教给我的那首阿妹啃国女诗人的诗,HadInotseentheSun,Icouldhavebornetheshade。”
“这句诗是真的不错。”
他将鱼刺放下,露出两排冷森森的牙。他的脑海里再次回想起了薛庙村的土屋,那是一间昏暗憋仄的囚牢,没有一丝光亮。少爷教了他这首诗,却又将他送进了这间暗室。
若非狐仙挖通了壁龛……。
他懂得无助的感受。
所以他送了一包点心给小宝子。
没有倾泻而入的月光,没有对外界的那一丝渴望……,人会死的。他清楚的知道这一点。
“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我本可以忍受黑暗。”酒盏即将送至唇口,徐书文下意识的念出了这一句英文诗的翻译,他接着张了张嘴,想要继续说明白点,譬如这英文诗是艾米莉·狄金斯写的诗,这首诗的名字是什么。告知徐二愣子,这首诗是他最喜欢的一首诗。
可他闭上了嘴巴,将手上的酒盏落在了酒桌上。
“都过去了。”徐二愣子从怀中取出一颗薄荷糖,放在少爷的掌心,“不喝酒也好,酒喝多了,人容易迷糊,吃点薄荷糖,脑子清醒,不至于洞房花烛夜的时候醉酒睡了一宿,吃糖,醒醒神。”
“好……”徐书文答了一声,手心攥紧薄荷糖。俄顷,他深深吸了一口气,问了一句话,“从兄,你在堡子里待多久,是明天走,还是婚礼后就走,我约了大虫,咱们几个,一起去到河里逮鱼摸虾怎么样?还有,前几日,吴叔捕了一只獐子,挺逗乐的……”
毕竟是十六岁的少年,纵然成了婚,亦少不了童真。
“大虫?”徐二愣子先“哦”了一声,没答应,也没拒绝,然后他便问道:“大虫怎么样了,我好久都没见到他了。他也老大不小了,一直打着光棍可不行,我是惦记着人家的小姐,不肯娶妻,他不一样,万一入山捕猎有个事,今后可就不好找堂客了。”
堂客,指的是妻子。
山里打猎的,可比在地里种田的庄稼汉危险的多。很容易出现破相、瘸腿、伤折的事情,是拿命在捕猎。
“这事我就不清楚了。”
徐书文摇头道。
他回来家里的时间也好,哪有时间去关注大虫家的内事。他娶妻,而大虫没有娶妻,说了,亦是讨人嫌。
两人还欲再说话,然而就在这时,一个圆脸、略显肥胖的少年挤了过去,他见到此幕,眯了眯眼,打断了谈话,半个身插了过去,“时间不早了,还有几桌长辈的酒没敬呢,别谈久了,失了礼数,你们关系好,等婚礼过后,闲下来再谈,现在先别耽误事。”
“刘兄,这……”徐书文还想再说,他还没得到徐二愣子一个恳切的答复。如果他没预料错误的话,徐二愣子今晚就会离开村子。这个村子已经没有他们父子二人的容身之处了,村东头的破屋早已年久失修。
但下一刻,刘旦的语气就有点粗暴了,“书文,今天是大喜日子,你先去敬酒,我和徐从谈,我也认得他哩,都是学堂的学生。”
他是新娘家的远亲。他之所以和徐书文在学堂要好,与徐书文和他远房表妹订了婚事不无关系。
徐书文见状只得点头离开。
人潮熙攘,宾客酒酣饭饱,开始吹起了牛皮。外面流水席的乡人杂音也涌入到了后院内,嘈杂乱耳。
“徐从,恕我直言,书文对你够好的了。你能上学,款子也是借的徐伯父家里的,包括你家以前的打的欠条,这都是恩。”等二人看徐书文的大背头远离后,刘旦推了推鼻梁上的眼睛,他先不满的哼了一声,然后冷声道:“上次我记得你赁房,书文是不是带你来我家了,给你压了低价,在轩盛米铺赁房也不便宜,看的都是书文的人情……”
他话里话外,没明说,但意思很明显,你就是一个白眼狼。
“你,识趣点,早早和书文断了来往。”
刘旦又加了一句话。
断掉来往?
灰白狐狸从徐二愣子的胸口处钻了出来,它看了一眼这个圆脸少年,又重新缩了回去。断掉来往也好,总好过两个人都不舒服。
它记挂着少爷的好,可徐二愣子早就偿还完了。
恩……在祠堂的那一刻,就不欠了。
“我送了礼金,送了礼品……”徐二愣子握紧了手中的筷子,他抿了一下唇,言道:“叔伯们邀我进来吃席,坐上席,上次老爷也说了,他认错后,我们还是同族的乡亲。看来,这话未必是真话。”
他明白,老爷徐志用在祠堂中说的话,一是为了维护族长的颜面,二则是为了继续留着“积善之家”的匾额。
道歉?与他们父子间的关系并不大。
“真话也好,假话也罢。”刘旦斜睨了长衫少年一眼,“你!应当自己明白,你是徐伯父家里的长工,你去顶罪本就是本分,是徐伯父心善,给了你家银钱,让你多了泼天的富贵。钱你拿了……”
“我言尽于此。”
说到这里,他起身径直离开,未曾有半点不舍。
不论是宅子里的上席,还是外面的流水席,父子二人都是格格不入,他们尽管可以融进宾客,但挑剔的主家还是一眼能辨认处他们曾经的泥腿子本色。他们自己将自己赶出了这栋宅院。
远离了喧嚣,二人一狐来到了塬坡土路,脚底踩着纷乱的红纸,目光顺着低处瞭望,一顷倾金色的麦田,还有绿色的原野映入眸中。
徐三儿木讷不出声。
“爹,我知道你的心思。”徐二愣子闻着旱烟味,他没避开,“你回村朝叔伯们炫耀,是想要重回村子……”
被窥见心事,徐三儿也没反驳,蹲在地上,叭叭的嘬着旱烟。
“我也是。”
徐二愣子折了路旁柳树的两根柳枝,他捋下皮来,手指灵活翻动,嫩白的柳枝很快就变成了一个栩栩如生的小蚂蚱。他捧着这柳编的蚂蚱,呆呆的看了几眼,“毕竟咱们都姓徐啊,谁不想着乡里。可是……,他们未必乐意见咱们回来……”
“难道……”他自嘲的笑了起来,将柳编蚂蚱扔的老远,“难道就非要我再次跪下磕头,他们才能原谅你我。我错了吗?我做错了什么?我徐从到底做错了什么?我在祠堂里没吭声,受了老爷的好处,愿意和他们和解。这就是我的错了?你的错了!”
“不!”徐二愣子深吸一口气,他眼角被秋风吹的干涩,“我没错。我被关进囚室,没给郑保长他们告密,少爷也剪了辫子。我入祠堂,受了老爷道的歉,少爷要成婚,大喜的日子,我回来了,我送了礼。”
“我有错吗?”
他冷笑一声,“是他们错了!他们逼着我,让我钻进了囚室,他们逼着我,让我受了老爷道的歉,他们逼着我,回到徐家,入席做了宾客。到头来,这种种,反倒都是我的错了?”
“我和少爷说话,说的都是旧事,这一桩桩,一件件,哪一个事不是真的,他们躲避,是因为他们心里头有鬼。”
“我一个不愿意屈从他们的人,入了村,做着他们认为正当的事,然而……我竟然错了?”
少爷入村,乡人们绝不敢簇拥一起,弄脏新衣。
他做了,是错。
被乡人骂不认识自家人了,丧良心!可徐书文他是族长的儿子,他也是族中的一员,从无人这样骂过徐书文。
“娃,你别这样想,你……”
徐三儿嘴巴嗫喏了一下,看着眼前的儿子,只觉心疼。
是娃不尊敬叔伯吗?以前,叫的可亲热了。但那天,他也看到了,他被封住了嘴,徐二愣子被郑保长一脚踩得跪在了地上,谁也不肯帮他们说一句话,反倒抢了他们的家当……。
“爹,我知道你的意思,但这些话,不说出来,我会疯的……”
“你放心,你儿子好好的呢。”
徐二愣子冷静了下来,他又折下柳枝,如刚才一样,编了一个柳编的蚂蚱,这个蚂蚱他没有扔,塞到了口袋里。
他看了一眼徐三儿,仍旧如以往沉默寡言,不复在杂院的精明算计了。
变了什么?
什么也没变。
只不过一处多了规矩,一处少了规矩。
“走,回家吧。”
徐二愣子将徐三儿搀扶其,二人一狐顺着塬坡缓缓走下。
等走了一会,到了徐家太爷的霸下坟,沉闷许久的徐三儿开了口,“娃,他们说你犯了癔症,你别往心上去,爹知道,你好端端的。”
今天随着刘旦的插足,有不少人开始攻讦起了徐二愣子。其中不乏说起徐二愣子以前在附属小学堂的丑事,癔症这个词,也被提及了一下。
狐仙确有其事。徐三儿知道徐二愣子没事,但刚才的一幕,让他忍不住关怀起了徐二愣子的心事。
“爹,我知道。”
“周先生说了,他说……我没犯癔症。”
徐二愣子走了一步,说道。
……
……
PS:这一章是徐二愣子情感的爆发,磨了好久,也不知道写的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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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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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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