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救了大明星后她居然想要以身相许>第九十一章 杨才千
  换好衣服后的李长乐对着洗漱台的镜子看了看,自己打量了一番,点点头,王思懿的审美确实是比自己好多了,还是帅的。

  走出来后李长乐就看到了房间了多了两个人,一男一女,女的看上去三十多岁左右,不过皮肤包养的很好,白白嫩嫩,有点微胖的感觉。

  在唐朝这一定是个大美女,李长乐心里评价了一番,这个应该就是他们所说的宝珠姐了,王思懿的经纪人。

  另一个男的则是看上去是个标准的成熟男人,应该在三十多岁四十岁的区间,印象中王思懿没有跟他说过还有这样一个人,就是不知道是谁。

  刚带着杨才千回来的陈宝珠看到一个帅小伙从卫生间走出来,顿时一愣,他们家什么时候进男人了?

  王思懿看到陈宝珠怔住了,连忙对着她解释了一番:

  “宝珠姐,这个就是给我写那首红豆的人,李逍遥,本名叫李长乐。”

  陈宝珠顿时就明白了,不过心里面微微震惊,居然这么年轻,还这么帅。红豆这首歌怎么看都不想是这么一个年轻帅小伙写出来的样子。

  不过既然王思懿这么说了,那就肯定是他写的,王思懿不会骗她的。

  “李先生,你好你好,久仰大名了,非常感谢你帮我们家婉君写出这么好的歌曲,如果没有你的话婉君可能都要放弃唱歌了。”

  陈宝珠热情的跟李长乐打了个招呼。李长乐一时间无所适从,只能摸了摸鼻子,有点不好意思的说了一句:

  “我和思懿也是很好的朋友,给她写一首歌是应该的,不用这么客气。”

  “哎呀,总而言之还是要谢谢你,你这首红豆一定能让我们家婉君的人气更上一层楼的。”

  陈宝珠还在那里客气,旁边的杨才千比陈宝珠可要震惊多了。这么好的歌,曲子先不说,就这个歌的歌词,让他写他实在是写不出来。

  “李先生,你好!”

  杨才千走过来伸出手打算跟李长乐握个手,神色有些激动,毕竟这么有天赋的选手,自己可多讨教几番,到底是什么样的阅历让他写出红豆这样的歌曲的。hτTΡδ://WωW.sndswx.com/

  李长乐也伸出手,笑着对杨才千说了你好。

  杨才千感觉自己的行为可能有些过于失礼了,不过随后解释:

  “真没想到写出红豆的李逍遥居然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不得了啊。我叫杨才千,一个音乐人,想认识你很久了!”

  杨才千一边握着李长乐的手,一边说道,说道最后还用力的握了握李长乐的手,表示自己的激动之情。

  “这是业内知名的音乐制作人杨才千老师,就是他帮我录得红豆这首歌。”

  王思懿在一旁解释了一句。李长乐大概明白了杨才千的身份,王思懿发行的那首红豆他自然是听过的。

  跟他心目中的原版一模一样的,凭李长乐那半吊子的乐理知识写出来的谱子他竟然能完美复刻,看来是个大牛。

  “久仰大名了,杨才千老师。”

  李长乐顿时也客气的说了一句,两人松开手,不过对面的杨才千听到李长乐的话却连忙摆手。

  “可别这么说,叫我老师更是当不起,在你面前,我感觉我差远了,至少我就做不出红豆这样的歌曲。”

  “能说一下你是怎么写出红豆这首歌的吗,尤其是歌词,写的是真的好!”

  杨才千感慨的说了一句,他每听一次红豆,就越觉得这首歌有味道。就他个人而言,这首歌绝对就是今年的第一金曲了。

  这个我怎么知道,不是我写的啊,我只是个文化传播大使啊,歌词怎么写出来的,我咋知道,你去问林夕啊。

  不过红豆这首歌确实是他写出来的最满意的作品,可惜人不怎样,这样李长乐抄起来就更加无所顾忌了。

  “这个.......感觉就是脑子突然闪出这么一个旋律和词,所以就写出来了。”

  李长乐不知道怎么解释,所以还是选择用了一个最直接的说法,脑子里面本来就有这样一首歌,他也没说错啊,没毛病。

  “这........”

  杨才千顿时无语,现在的年轻人,这么厉害的吗,脑子一闪就是一首经典金曲,他脑子闪了这么多次也没见他能闪出一首金曲啊,离谱。

  王思懿看到李长乐一副凡尔赛的样子,很是欠揍,撇了撇嘴。

  “不知道李先生是毕业于哪个音乐学院的,我怎么之前在行业内从没来没有听过你的名声呢,按道理你不应该如此寂寂无名才对。”

  杨才千对李长乐很是感兴趣,连忙问到。他问的问题也是陈宝珠所关心的,她在娱乐圈摸爬滚打这么多年还真没见过这个小伙子。

  “您不用这么客气,叫我长乐就好了。我并不是音乐专业毕业的,音乐只是个人爱好,先来无事玩玩的,本职工作目前是在写小说。”

  “什么,你不是音乐专业毕业的,那岂不是说没有系统的学过音乐?”

  杨才千和陈宝珠两人都目瞪口呆,这不是老天爷赏饭吃了,这是老天爷追着喂饭吃,还一个劲的问他吃饱了没有的那种。

  “按道理来说,应该是这样的,我只学过简单的乐理和吉他。”

  杨才千直接酸了,此子,竟恐怖如斯!

  音乐都没有系统的学过,居然能写得出这样的歌曲,他杨才千当初可是北影音乐系毕业的,还寂寂无名了好几年才开始在乐坛崭露头角的。

  这人一出道就是一首金曲级别的,不得了。

  既然打不过他,那就和他做朋友,杨才千听到红豆的这首歌的时候。他就知道,这个叫李逍遥的朋友,他就交定了。

  耶稣都拦不住,他说的。

  “那你有没有想过进军娱乐圈,做个歌手或者音乐人,凭你的才华,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名声大噪的。”

  杨才千忍不住邀请李长乐,这样的天赋不拿来写歌实在是浪费啊,这可不行他要为华语乐坛做出贡献,把这个年轻人邀请进来。

  “哦,抱歉,我暂时没有这个想法,相对于写歌,我更喜欢写小说。”

  其实李长乐都不喜欢,只是这么说未免太过于装了,他只想实现财富自由之后当一条不用打工的咸鱼,每天吃喝玩乐,这不比拼死拼活的奋斗舒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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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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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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