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救了大明星后她居然想要以身相许>第三十一章 鸡汤
  晚饭,李长乐看着王思懿,发现她一脸轻松,没有了之前的纠结之色,松了一口气。

  这女人总算是正常一点了,再晚一点他已经有想带王思懿去看心理医生的打算了。

  “我打算用你写的那一首红豆做新专辑的主打歌,你觉得怎么样?”

  王思懿吃饱了之后直接问了一句。

  这回倒是轮到李长乐愣住了。她想通了吗?

  不过随即又觉得很正常,她本来就是喜欢唱歌的。

  以前是因为苦于没有好的歌,也没有好的环境,她也依然很坚持的要唱歌,要去发新专辑。

  现在自己帮她解决了歌的问题,她怎么着都会试试的。

  意料之中的事情,不过看她之前哭的这么难过,这次总不会再出什么问题了吧?

  “这首歌本来就是要给你的,你拿去怎么唱都可以。”

  李长乐很是无所谓的说了一句。

  “不行,这是你写的,那就必须要征求你的意见。”

  “那,我觉得OK。”

  王思懿点点头,“那这首歌,就当是我跟你买的,按照市面上的顶级音乐人的价格给你,50万一首,把你银行卡号给我,我转给你钱。”

  “咳咳咳...”

  李长乐刚喝一口汤,听到王思懿又打算给他钱,还是五十万顿时就呛住了。

  王思懿连忙帮他拿了一卷纸巾,然后还跑去李长乐后背拍了几拍。

  紧张兮兮的说道:“你怎么样了,没事吧?”

  这女人怎么老是想给她送钱,李长乐不理解。

  “这个钱我不要,就当是住在这里的房租。”

  李长乐缓了一口气,感觉自己满血复活后顿时连忙对王思懿说道。

  “你住在这里是因为当初你救了我,这是两码事,你给我写歌我给你钱这是应该的。”

  王思懿皱了皱眉头,看着李长乐说道。

  “总之这钱我不要。”

  开什么玩笑,他李长乐需要富婆包养吗,他现在也算是有钱人的好吗。

  仙剑一的第一笔稿费已经到了,足足七位数,这还是上个月的稿费。

  稿费到的时候他就给家里打了十万过去,没敢给太多,怕爸妈担心,以为自己做的不是正经工作,饶是如此还是把爸妈给震惊到了。

  而且这个月完结的稿费还没有算,后面的稿费只会越来越多。

  而且自己现在可是中文网白金作家!

  中文网有史以来从LV1到白金只花了不到三个月的男人,中文网最快的男人这个称号,他拿定了。

  虽然这个富婆又美又富,但是李长乐很坚持自己的立场,不管王思懿说什么,他都不愿意收下这五十万。

  “既然你不要这五十万,那你要答应我一件事。”

  王思懿想了一下,反正他现在也不缺钱,给不给钱无所谓,既然这样的话,那.......

  好看的明眸露出了一股狡黠。

  “那你就一直住在这里,没有我的同意,你不能搬走,留在这里帮我打扫房间。”

  啊这....

  这不是比五十万还要多得多吗,这两套房子随便一套都要大几百万,她这么说,跟把这房子送给自己有什么区别?

  “我......”

  “不准拒绝,你要是拒绝了,我就跟我爸说你欺负我。”

  王思懿气呼呼的对着李长乐说道。

  “什么!你可不能平白无故的冤枉好人!”

  李长乐大惊失色,王为民绝对是个女儿奴,掌控欲还挺强,要不是王思懿跟她闹翻了。

  李长乐甚至觉得王为民哪天晚上就要把他赶出去。

  这要是把他招来,说王思懿被他欺负了,估计王为民要拎着西瓜刀过来找自己聊人生谈理想。那自己可就没好日子过了。

  “那你就不准拒绝。”

  “哎,行行行,我就住在这里,住到老也不搬走,你可别后悔。”

  李长乐也急了眼,恶狠狠的放了一句狠话。这个女人真是过分,没见过这么渴望要包养自己的人。

  王思懿巴不得他这辈子都不要搬走。

  “这可是你说的,拉钩!”

  王思懿一听到李长乐说了要住到老,连忙兴奋的要拉钩,虽然这句话是玩笑话,但是万一呢,她就是当真了。

  “哎哎,王思懿你怎么回事,我是开玩笑的,你喝鸡汤也能喝醉吗?”

  李长乐感觉自己有点招架不住现在的王思懿,居然又开始撒娇了。

  “我不管,我就是要拉钩,你不准反悔?”

  “反悔什么?”

  “什么都不准反悔!”

  “好好好,不反悔。”

  李长乐无奈的跟王思懿拉了个勾,也不知道她说的是什么,就一个劲的说自己不能反悔。

  他是说话不算话的人吗?

  怎么可能,自己诚信小郎君的外号可是从小被叫到大的。

  拉完勾后叽叽喳喳的王思懿突然就安静下来了,没有再说话。身上气息又开始变得高冷起来。

  李长乐看着和刚才判若两人的王思懿,有点头皮发麻,这人怎么性格来回切换的,说变就变的一样,太离谱了吧。

  脑海中正在想着为什么王思懿可以一个人表现出好几种不同的性格,她体内该不会有好几种人格吧?

  这个李长乐印象看过一个小说,好像就是女主角有好几重人格来着,据说这是一种心理疾病的。

  这是病,得治!

  心里犹豫着要不要问下王思懿有没有去看心理医生的打算。但是又觉得这么问有点冒昧,毕竟自己这么问不太礼貌来着。

  只见王思懿突然抬起头来,温柔的看着李长乐,轻声说道:

  “我后天早上就去沪上了。”

  李长乐沉默了一下,应了一声。

  “我明天想喝鸡汤,就是我喝醉的那次第二天早上喝的那种鸡汤。”

  王思懿提了一个莫名其妙的要求。

  鸡汤?她不是天天在喝吗,李长乐觉得自己每天煲的鸡汤都是一个味道啊...

  “你今晚不是还在喝鸡汤吗,配方都是一样的啊,难道味道不一样?”

  王思懿看着李长乐纳闷的表情,他好像也不明白为什么那天的鸡汤跟平时的哪里不一样。

  但是王思懿是明显能感觉到,那一天早上的鸡汤,更暖她的心,还有味道更甜。

  “不一样,那天早上的鸡汤很好喝。”

  王思懿摇了摇头回答了李长乐的问题。

  “真是奇怪,难道是早上的老母鸡比较新鲜?不对啊,这母鸡都是现杀的啊...”

  “有没有一种可能,是你那天因为是前天晚上喝醉了,身体不舒服,所以喝鸡汤的时候会主观上觉得更好喝?”

  李长乐小心的试探的问了一句。

  “我不知道,反正我就要喝那天早上那个味道的鸡汤,我不管。”

  那你今晚再醉一次?这种话李长乐可说不出口,也不敢做这种事情。

  王思懿的酒品可太差了,李长乐见过喝醉的人不在少数,能像王思懿这样喝醉了砸门,情绪化比平时严重几十倍的真的是就见过她这么一个。

  “行行行,我明天早上去给你买鸡,喝踏马的,一碗不够喝两碗!”

  看着李长乐的样子,王思懿没有生气,只是眉眼弯弯的笑了起来。这人脾气就是这样,跟他住一起这么久,就没有见过他生气过一次,脾气很好。

  随便她欺负,反正他也不会欺负他,谁让他老实呢,老实人活该被欺负,哼。

  第二天,李长乐六点就早早的去菜市场买了一只现杀老母鸡,还有一把食材,开始在厨房忙碌。

  今天的王思懿似乎也起得很早,起床洗漱后就这么坐在沙发看着李长乐做饭,偶尔还拿着手机对着他,不知道在干嘛,李长乐也没有问。

  “吃早餐了。”李长乐喊了一句。

  看着桌子上的一锅鸡汤,还有两碗面条,李长乐有点无奈,大早上起来就为了喝这口鸡汤,可真是太熬人了。

  而且早上吃这么油腻的东西,对身体也不太好的,但是王思懿好像从来没有管过这些,不仅如此,李长乐甚至没有见王思懿锻炼过。

  在这住两个月了每天狂吃,还是一样的苗条,李长乐直接眼里冒出两个酸柠檬。

  “不过如此”

  王思懿兴奋的跑过来,然后自己拿了个小碗盛了一碗鸡汤,用勺子把油花撇开,然后轻轻地吹了几口气,小嘴轻轻的嘬了一口。

  眉毛轻轻地皱起,不过表现的不太明显,没有说话,沉默的喝鸡汤。

  这个鸡汤比平时的鸡汤味道好很多,但是不是她喝醉的第二天早上喝的那个味道。

  不过她没有跟李长乐说,李长乐可能自己也不知道这个问题是出在哪里。

  那个也许只是一个意外罢了,或者就是真的像李长乐说的那样,是自己那天喝醉了的问题。

  慢慢的把鸡汤喝完,站起身来,这次她要自己收拾碗筷,洗碗。

  因为她明天就要离开这里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但是一直以来都是李长乐在收拾碗筷,她希望她也来做一次。

  李长乐没有拦着她,这女人总不可能笨到洗碗都不会洗吧。、

  “哗啦!”

  厨房传来一声碗碟破裂的声音,李长乐双手捂脸。

  “我真傻,真的。我单知道王思懿是个只会吃饭的女人,却不知道她真的连洗碗都不会洗...”

  李长乐站起来身来,忍不住给自己嘴巴来了一下。

  看到王思懿甚至想弯下腰来捡起碎片,连忙大喊:

  “你不要动!”

  王思懿刚弯下腰,伸出来的手一顿。

  李长乐连忙走过去,把她拉出厨房。

  “仙女就应该好好的带着,不食人间烟火,好好的没事你体验什么洗碗呢。”

  “手呢,手有没有伤到?”

  王思懿讪讪地笑着。看到李长乐第一时间是关心她,没有责怪他,顿时又开始傻笑。

  “哎哎,我说你这人,傻笑什么,我问你手有没有伤到。”

  李长乐有时候真的觉得王思懿脑子里是不是真的有七重人格,一会一个样。

  “啊,啊?”

  “我没事,抱歉,我...我第一次洗碗...”

  王思懿不好意思的低下头,脸有点红。

  “人没事就好,你好好呆着吧,这种事情还是我来。”

  说完话,李长乐去拿了一个扫把和垃圾铲,打扫完了陶瓷碎片,重新把碗给洗了一次。

  王思懿还是坐在沙发那里,低着头不说话。有点沮丧:“我是不是很没有用呢,洗碗都不会洗...”

  “你是仙女,不用洗碗的,你会唱歌就可以了。”

  看着王思懿一副怀疑人生的样子,叹了一口气。

  “人都是一样的,没有谁是一生下来就会这会那的,第一次洗碗打碎碗很正常的。”

  “哦.......”

  “明天可以送我去机场吗?”

  王思懿抬起头来,一脸希冀的看着李长乐。

  “你几点的飞机票?”

  “九点半...”

  “好,去之前吃个早餐吧,明天我给你做早餐。”

  李长乐想了一下,对王思懿说道。

  王思懿就这么看着李长乐,神色温柔,他永远都是想的这么周到呢,有他在的时候,自己真的很安心。

  “谢谢你...”

  李长乐躺在床上,已经一点钟了,没睡着。他发现他只要一想到王思懿要离开,可能回来这里的时间几乎就没有了,心里就有点堵。

  自己似乎,已经习惯了她的存在?

  李长乐认真的想了一下,刚开始跟王思懿住的时候看她吃自己做的饭吃的倍儿香,自己心里就满是成就感。

  后来她走了,后面自己一度没有了做饭的兴趣,点了好几天外卖。

  后来她又回来了,自己做饭的乐趣又回来了,而且因为她嘴刁,自己厨艺似乎还长进了不少。

  “哦,破案了,自己做饭自己吃的话没有成就感。”

  李长乐想是这么想,但是总感觉哪里地方不对,似乎自从王思懿喝醉那次之后,自己做饭的频率和花样就越来越多。

  “睡觉了啊,明天还要去菜市场买菜呢...”

  带着一堆没有理清的思绪李长乐睡着了。

  但是王思懿睡不着,看着熟悉的房间,自己在这里住了有一个月了呢。

  自从自己喝醉后,自己就再没有回到对面那套房子住过了。

  她没有提出来,李长乐也没有发现,或者是发现了,但是没有意识到?

  王思懿已经很确定自己的心意了,他就是喜欢李长乐,这一次的离开,只是想知道李长乐心里是否真的有自己。

  她离不开李长乐了,如果李长乐心里没有自己的话,那自己又应该怎么办,心里面各种思绪在乱飘,久久不能平复下来。

  第二天,李长乐发现王思懿跟他一样顶着个黑眼圈,不过王思懿的心情好像不太好,没有调侃她招呼她过来坐下。

  李长乐煮的是面条,就是第一次王思懿吃的那个面条,简单的鸡汤加上烫过的面条。

  王思懿心不在焉的喝了一口汤,却眼前一亮:

  “这个汤你怎么做的。”

  “就是鸡汤啊,早上去菜市场买的老母鸡...”

  李长乐打着哈欠说了一句,昨晚睡得太晚了,起得又很早,有点累。

  昨天王思懿喝鸡汤的时候皱着的眉头李长乐还是看见了。

  也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的李长乐寻思着,想再尝试一下。

  “这个味道,我很喜欢。”

  王思懿莫名其妙的说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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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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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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