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救了大明星后她居然想要以身相许>第一百二十一章 日记本
  自己就看一眼,看一眼,毕竟提到了自己的名字,这应该不过分吧……

  李长乐最终还是打算看一眼,她想知道王思懿在里面写了关于他的什么事情。

  李长乐飞快的翻到了刚才看到的那一页,前面的他没有看,说了看一眼就是看一眼。

  李长乐刚才看到的是最新的一页,这下李长乐看清楚了日期。是王思懿昨晚写的。

  “今天是在羊城的最后一天……

  …………

  长点心吧,李长乐,王思懿快等不及了啊。”

  李长乐看着王思懿昨晚写下的日记,心里涌起一股难以明说的感觉。

  王思懿,已经喜欢她到这个程度了吗。她甚至打算如果自己不主动的话,就要打算主动跟自己表白了。

  想起之前自己在她家里面跟他爸妈说的话,她当时一定很失望,很难过吧。

  怪不得当时这么生气,自己差一点就要错过王思懿了。

  如果当时自己再无动于衷一点,王思懿可能会彻底失望了。

  如果她真的彻底绝望的话,会做出什么举动,跟自己划清界限吗。

  想到这里李长乐就有点心痛。摸了摸自己的心脏的位置,原来自己也很喜欢王思懿的。

  李长乐看着笔记本,抿了抿嘴,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感觉,有后悔,有开心,内心五味杂陈。

  犹豫了片刻,把笔记本翻到了第一页,开始从头看起。

  9月13号天气晴

  今天第一次跟他约会,姑且算是约会……

  …………

  9月13号天气阴天

  今天上午他陪着我去美食街逛街,可是因为我自己的任性,体验不是很好……

  …………

  9月14日天气晴天

  ……

  不过我离金陵只有三百公里,可是离你足足一千五百公里呢,想你的时候我应该怎么办呢?

  ……

  …………

  剩下的就没有什么好看的了,因为接下来的好几页都是有几个字,清一色的想他。想谁,李长乐自然是知道的,越看越心酸。

  李长乐发现有一滴水滴落到了笔记本上,脸上抹了一下,是自己的眼泪。

  自己看着笔记本里面的日记,不知道什么时候眼泪掉下来了都没有发觉。

  李长乐抬头看了一眼天花板,然后手擦了擦眼泪。

  重新翻开第一页,仔细的一字一句的开始看王思懿这段时间的心路历程。

  里面有开心有欢喜,也有难过,开心的语气居多,大部分都是跟李长乐的日常互动。

  同时王思懿字里行间对李长乐的直男行为表现出一股浓浓的无奈感。

  偶尔还会给自己加油打气,这个女人,怎么能这么可爱啊。

  李长乐看着笔记本的内容,仿佛就像感受过了一遍王思懿这段时间的喜怒哀乐。

  李长乐合上笔记本,缓了一口气,小心翼翼的放回了原处。

  他原本以为,自己已经知道了王思懿的心意了,现在他错了。

  王思懿对他,不仅仅是喜欢,这是爱。

  喜欢是本能,爱是责任。喜欢不可控,爱不需要控。

  喜欢是一瞬间的事,爱是一辈子甚至更久远的事。

  喜欢一定想拥有,爱让人学会放手。

  喜欢是执着的,爱是谨慎的。

  喜欢是索取,爱是包容。

  所有的喜欢都可以说出口,所有的爱都不需要说出口。

  喜欢可能会消失,但是爱是永恒。

  王思懿一直在等自己,等自己开窍,等自己开口,等自己明白。

  她从来没有对自己说过他是多么的笨。

  也没有在自己没有看清自己内心的时候突然的跟自己表白,也许是害怕失败,也许是考虑到自己是否能接受这个事实,总之,她这么做大概率是为了李长乐好。

  李长乐原本还打算等王思懿成为天后以后,自己再去跟她表白。

  可是现在,他等不及了。

  他也不能再让王思懿继续等下去了,不能够,也不应该。

  什么天后不天后,什么绯闻流言蜚语,这都不是他们想要在一起的阻碍。

  大不了就是李长乐自己把王思懿捧成天后,脑海中的歌曲,海量的文娱作品,还怕捧不红一个人吗。

  下定决心的李长乐坚定了自己内心,以前一直都是王思懿在主动,现在应该是他来主动了。

  想到王思懿好几次都有在日记本提到他李长乐跑不出她王思懿的手掌心。

  李长乐就觉得有点好笑,可爱到犯规了这个女人。

  他不仅不会跑,还要顺着杆子往上爬,她王思懿别想跑出李长乐的手掌!

  不过自己这辈子都没有过恋爱经验,要怎么追求王思懿呢,李长乐陷入沉思。

  虽然直接跟王思懿表白,哪怕自己磕磕绊绊的说出口,王思懿也能开心得蹦上天。

  但是李长乐觉得,人生第一次谈恋爱,应该要有一些仪式感,追求的过程一定不能少。那么问题来了,追女生的流程是什么,这道题他不会啊。

  真是让人头大啊……

  不过这种事情怎么可能难得倒李长乐,既然自己不知道怎么做,那就问啊!

  问谁,当然是可爱的读者们,读者们个个都是人才,讲话又好听。

  李长乐回到房间,打开了电脑,建了一个企鹅群。

  然后中文网后台再设置一下粉丝群的添加方式,设置了粉丝值加群后点击发布。

  眼尖的读者看到简介的位置多了个粉丝群,瞬间炸锅了。

  这个李逍遥,他们以前甚至以为是个莫得感情的打字机器。

  从来不跟读者互动,之前别说粉丝群,就连土豪的打赏都没有感谢过……

  这下子大家奔走相告,直接几分钟就把粉丝群挤爆了。

  名额只有五百个,手慢无,手慢了的直接拍大腿,暗道可惜。

  更有甚者,比如缺钱哥这种土豪级别的公然在评论区打广告,花五千块钱买一个群员名额。

  如果不是缺钱哥这种土豪带头,大家估计都以为是这个狗作者在玩饥饿营销……

  这波啊,这波是氪金党的胜利。

  大家都想着进群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只是想给作者一点动力。

  想了解一下作者的个人情况,关心一下作者的身体是否健康。

  或者是给作者展示一下自己珍藏多年的刀片什么的。

  绝对没有什么催更,或者强迫作者改仙剑一结局的想法。

  李长乐看着一下子就满员的企鹅群,有点咂舌,这速度未免也太快了一点。

  不过这是好事,人多力量大。

  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现在有五百个臭皮匠,应该能给他不少意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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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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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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