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木,我知道错了!我现在就回去,把孩子找回来!以后,我定勤勤恳恳做人,好好对孩子,再也不辜负天金对我的一片痴情!”
程秋雅跪地而行,如同一条丧家之犬,攀住了韩尊的裤脚。
“天木,再给嫂子一个机会,求求你了!”
“韩纤纤,有我一个亲人就够了。”
“不!”
哧——
程秋雅只觉肩膀一软,下意识的低头一看,整个人疼得嚎叫不已!
她的左胳膊,软绵绵的耷拉在身侧,竟然一瞬间被拍断了!
凄厉的嚎叫声响彻云霄,韩尊就在这种声音中,慢条斯理的擦拭双手,如同一个绅士。
最后,他收敛目光,对着程秋雅最后留了一句话:“天木不是你叫的,而且,我现在的名字,叫韩尊!”
朗朗大日,在此时像是害羞的小姑娘,迫不及待的躲入乌云背后。
一场大雨,即将倾盆。
“大哥,今日无缘叙旧,他日我定抽空,将这顿酒给你补上!”韩尊双手负后,矗立数分钟后,方才转身离去。
独留程秋雅和齐永廉二人,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一般的跪拜着,久久不敢起身。
后一步上车的林毅,一打开车门,已经感受到了车中浓浓的杀意。
这个世道,竟然会有母亲为了自己的一世荣华,将亲生骨肉丢弃,真特么丧良心!
“走,去那个人家中走一趟。”
此刻,唐城某个普通的小巷内,一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正乐呵呵的从远处走过来。
一手拎着一瓶茅台,边走边喝。另一只手里还拎着一盒没开封的同款,浑身的春风得意。
“他花旗嫂,整点熟菜!”男人在一间小超市门口停下来,身子往柜台上一靠,吩咐道。
柜台里,一个胖乎乎的大婶,正追着综艺嗑瓜子,全程那双眼睛,都没往男人身上瞟。
“喂喂,跟你说话呢,聋啦?”男人不耐烦的敲了敲柜台,催促道。
“没聋,但想整熟菜可以,把以前欠得账结了!”胖大婶用力吐了口瓜子皮,不耐烦道。
“我是差你钱的人么?”男人将手里的酒瓶晃了晃,“看见没?茅台!”
“啧啧,茅台瓶子白开水吧?”胖大婶瞟了他一眼,不屑道。
“呸!你就不能盼我点好!”男人啐了一口,一把将三张百元大钞拍在柜台上,“这下够了?”
“哟嗬!”胖大婶眼神一亮,拿起钱在阳光下比对了再比对,“可以啊,你那富贵邻居给的?”
谁都知道,这个本名刘海广的男人,有个有名的富贵邻居,叫程秋雅。
这个程秋雅可了不得,出身一般,但先后嫁的两个男人,一个比一个风云。
前夫韩天金,平民老百姓出身,靠着一双白手起家的手,创建了金雅公司。
这个公司之前运转良好,甚至每年都以两夫妻之名,为慈善机构捐赠不少善款。
虽然后来听说生意失败,创始人韩天金不堪重负跳楼自杀,但这也不能磨灭他在商场上的成功经历。
至于现任老公,就更牛逼了。
堂堂齐家大少爷,未来最有望成为接班人的定鼎人选,谁要嫁给他,等于原地起飞,直接扶摇直上九万里!
多少人挤破头,都想和齐家攀上关系,和齐家大少有一面之缘,苦于没有机会。
但这个程秋雅,愣是不费吹灰之力,攀上少奶奶的宝座。齐家更是不嫌她嫁过人妇的身份,极力造势,消息弄得满城风雨。
正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这不,就连往日的邻居,都守得云开见月明了。
“算是沾了点光吧,嘿嘿。”刘海广干笑两声,不置可否。
“今天大喜的日子吧?你都没给人过去捧捧场?”胖大婶眼珠一转,故意问道。
刘海广老脸一拉:“用你管?赶紧弄去!”
胖大婶撇了撇嘴,切了块猪头肉,装了只烧鸡,又弄了点心肝脾肺的,装了一大堆,算是打发走了。
刘海广不耽误,拿起东西吹着小曲儿,悠哉悠哉的回到了家。
“卖了?”院内,一个额头宽,下巴窄的女人,赶紧凑了过来。
“卖了。”
“卖了多少?”女人双眼放光。
“五万。”刘海广从怀里将钱取出来,递给女人。
“太少了吧?你也是,那丫头长得那么水灵,多搭搭价,指不定能多卖点!”
“水灵顶个屁用,年纪太小!人家都要成熟的,最次也得开始发育的,她瘦得跟个豆芽菜似的,能脱手就不错了!”刘海广脱掉外套,“再说,那不是还有大头儿呢么?”
“也是。”女人撇了撇嘴,“话说,说好的十万块啥时候到?”
“急啥子,那秋雅丫头今天大婚,不得等事情都忙完了才想得到咱这儿么?放心,她不敢差。要是敢动歪心思,我就上她家找她去!”刘海广摸了摸肚子,胸有成竹。
前几日,程秋雅找到他,让他帮忙把韩纤纤丢掉。这个久未联系过的故人,一联系就让他干这么大事,但好赌成性的刘海广非但没拒绝,反倒反手敲她了一笔。
【事儿不能白干,我得要点钱花花。】
【给你两万,把事办妥,以后别让我再看到那丫头!】
【两万?打发要饭花子呢?最起码得二十万,少一个子儿我都不干!】
【你不干可以,有的是人等着干,要不是看在你家老爷子以前对我家不错,我愿意便宜你,不然你就是挤破头都捞不到这个机会!】
【你可别忘了,这年头人心不古。咱们怎么说这么多年的交情,都知根知底儿的,你把这事儿交给别人,你放心吗?】
程秋雅哑口无言。
【一口价,十万,算是堵住你的嘴!】
【婚礼当天结算,要是隔天,我就亲自找到你齐家!】
那一天,刘海广对着飞驰而走的宝马车,大声吼道。
虽然没要到二十万,但十万也不少了。更何况自己长了个心眼儿,没有把那丫头扔了,而是转手给卖了。
这样一来,又多了五万,想想也不太亏。
回头自己去赌桌上走它一圈,别说五万,就是五十万,那还不都是信手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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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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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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