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她也绝算不上什么热心肠,平日里也是冷言冷语,对任何事情都不怎么上心。
即便是自己这个与她相处五月、多次从追兵刀下救她的恩人,也没见她多感激。
但是,他从未料到她会说出理性到近乎无情的话,客观来讲,文老汉确实比孔念更合适,但理性之外还有人情,夫妻之情、父子之情,还有各种挂念。
“蝼蚁尚且偷生,更何况是人,文老汉尚有妻儿在世,死什么死,你以为投胎是逛街呢。”
汐玥提醒:“孔念也有父母在世。”
陆斐无奈地揉着眉心:“我没说孔念该死,对文修来说,死的无论是孔念还是文老汉,都是在剜他的心,没有区别。
这就不是死不死的问题,问题的根本在于皇帝昏庸,祭祖而已,什么瓷器不是用,非得逼得百姓家破人亡。”
汐玥很无辜:“我知道啊,但倒霉的事情已经落到他们家头上,他们反抗不了官府、反抗不了皇帝,只能尽力把损失降到最小。”
陆斐无力,觉得自己在对牛弹琴,“死爹和死妻子是一样的,没有损失大小之分。”
“一个是男的一个是女子,一个年轻一个年老,哪里一样了?”
陆斐简直要生生怄出口血来:“你爹死了,和你娘死了,不一样吗?”
“我没有爹娘,但应该不一样,毕竟他们是两个人。”汐玥微歪着头思考了一会儿,回答得极为认真。
陆斐听得一滞,旋尔有了些猜测:“你孤身一人?”
汐玥点头。
陆斐释然,难怪她对人之间的情感如此漠然,她自己就没有,叫她如何对旁人感同身受。
看着无悲无喜,提起自己的身世没有任何情绪起伏的她,陆斐有些心疼,柔声道:“以后我做你的亲人。”
汐玥怔怔看着他,乌黑的瞳仁闪着细碎的星芒,她的眼眸素来如波澜不惊的湖水,此时那湖水却仿佛被微风吹皱,泛起浅浅涟漪。
须臾,她眨了下眼睛,似是回了神,眼底恢复平静,她侧过头,望向窗外无尽夜色,平静道:“不需要。”
陆斐顿时就怒了:“喂,你那是什么口气,本少侠英俊潇洒、年少有为,做你的亲人还埋汰你了不成?”
汐玥抬了抬眉,嗤笑:“年少有为会被追杀了整整三月?”
陆斐气结,他是为了谁才会被追杀的,“他们一百多号人,又比我多吃几十年米饭,我能和他们打个平手,已经很不错了!”
汐玥捋了捋额前被风吹乱的碎发,严谨补充:“是在我的协助下,勉强打了个平手。”
陆斐梗了半天,气道:“真是个不讨喜的姑娘。”
汐玥撇撇嘴,毫不在意,想起被他放走的白鸽,问道:“刚才的鸽子是做什么的?”
提起这事,陆斐心中郁结顷刻消散,决定不与她计较:“家里的信鸽,谢谢你的玉念珠,我母亲的毒解了。”
“你要走了吗?”
陆斐点头:“当初说了是借,现在母亲的毒解了,我自然要回去将玉念珠还给昭阳宫的主人。”
“不用麻烦,送你。”
“拿你主子的东西送人,你倒是大方得很。”
汐玥微顿,岔开话题:“都两个月了,追兵怎么还未找到我们?”
“怎么,没人追杀不适应了?”话虽如此,陆斐心中也不由奇怪,以前能甩开一两天已是极限。
几天后,汐玥正坐在火笼前烤红薯,陆斐推门而入:“追兵多半已经撤了。”
汐玥抬眸,以眼神询问。
陆斐心中沉重:“这两天,街上都在传,汐玥公主已在南明降生,今年十六岁了,镇国将军府哪里还顾得上为纨绔儿子报仇。”
“这事儿怎么会传开?”汐玥挑眉,据她所知,整个南明国知晓她存在的人,不会超过两位数。
陆斐冷笑不止,“自然是那些权臣贵戚的手笔,家家都想取代皇室。”
汐玥沉默,半晌方道:“你可以放心走了。”
闻言,陆斐心中的沉重消散得一干二净,梗得一口气差点上不来:“你就那么想我走啊,好歹我们俩相处了五月,石头都该捂热了!”
汐玥翻了个白眼,是谁天天念叨要回去看他母亲,抱怨救她耽误时间的。
陆斐在火笼前坐下,端起茶杯猛灌一杯,而后清了清嗓子,朗声道:“铸剑山庄有名剑青锋出世,庄主决定广邀天下豪杰,于年后阳春三月举行武林大会,胜者可得名剑。机会难得,我自然要去见识一番,怎么样,要不要一起?”
有热闹凑,汐玥欣然同意,随即又狐疑道:“你不是有剑吗,也想要名剑?”
“俗话说宝剑配英雄,司徒雄前辈亲手铸造的青锋剑,武林中谁人不想要,我这柄剑是我离岛后五两银子买的,哪能跟青锋剑比。”
“你打得过那些人吗?”汐玥表示怀疑,虽然他的武功确实很不错,但毕竟才十八岁,哪能跟那些七八十岁的武林泰斗相比。
陆斐被噎得不行,没好气道:“我就去见识见识不行吗?”
说完,他恨恨瞪了眼,就不能婉转点吗?
“铸剑山庄与锦瓷镇相隔甚远,最快也得半个月的路程,我们早些出发,路上就不用那么赶。”
汐玥点点头,又道:“我们雇辆马车吧,弄得暖和点。”
“你真是我祖宗。”陆斐说得咬牙切齿。
翌日,去车马行雇了辆宽敞的马车,买了几床厚棉被铺上,又添置吃食衣物等一应物品,第三日,二人就上路了。
越往北走,天气愈冷,雪花纷纷扬扬,落了满地。
这日,陆斐再次被汐玥梗得说不出话来,他一掀车帘出去,干脆坐在车辕上,看车夫赶车。
官道上,来往的车辆颇多,时不时有骏马从身边疾驰而去,不用问,也是去铸剑山庄参加武林大会的。
“陆兄?这么巧?”旁边传来惊诧的声音。
陆斐扭头一看,与他们并行的豪华马车上,姜世达掀起车窗软帘,惊喜不已。
“姜兄!幸会幸会!”陆斐直感有缘,当日茶楼一别,不久姜世达就离开了锦瓷镇,没想到两月后,在这里又遇上了。
“陆兄这是要去哪?”
“铸剑山庄要举行武林大会,我们去凑个热闹,长长见识,姜兄这是要回平阳?”
“姜福,停车!你们也停下。”
姜世达跳下马车,神情严肃:“陆兄,你跟我来。”
陆斐不解,想着姜世达的为人,敲了敲车壁告知汐玥一声,便跟了过去。
二人离开官道一定距离,确定周围无人后,姜世达方压低声音,急急道:“你一个大盗参加什么武林大会,不要命了?”hΤTpS://WWω.sndswx.com/
嗯?
陆斐懵了,旋即瞪圆眼睛,不悦道:“什么大盗,姜兄你说清楚。”
他不就借了玉念珠一用,怎么就成大盗了。
旋尔,他便觉不对,玉念珠顺便送达云荒岛,据陆叔说,一路上并没有人追,照理宫里没有人发现丢了玉念珠才是。
阿玥也不是多嘴的人,姜世达怎么知道他拿走了玉念珠?
姜世达苦口婆心:“陆兄为人潇洒仗义,我知你不是宵小之辈,做大盗定有你的原因,但江湖中可不是人人都如我这般深明大义。武林大会,英雄豪杰云集,你这不是去送死么?”
“你从哪看出我是个大盗了?”陆斐就纳了闷,自己仪表堂堂,满腔正义,怎么看也不像个贼吧。
姜世达觉得他是不见棺材不掉泪,气道:“你师妹头上的白玉簪,乃御赐之物,不是你盗的,难不成是皇帝赏你们的?”
陆斐脑子有点打结,还未理清,又听姜世达道:“五年前,静安王偶得一块稀世美玉,上献朝廷,皇帝命宫廷名匠雕琢成一块玉佩、一根玉簪,一副耳坠。
玉佩皇帝自己佩戴了,又把耳坠赏赐皇后,唯留玉簪存于库房。能有本事从皇家内库拿走玉簪,不是大盗是什么。”
陆斐脑中有点乱,确认道:“你不会看错了吧,那簪子样式挺简单的。”
“绝不会!”姜世达斩钉截铁。
“我姑姑乃宫中娴妃,当年这簪子宫妃们都想要,使出浑身解数,也没能让皇帝赏赐出去。
后来家中得了好玉,便照着这根白玉簪的样式雕刻一支送入宫中,故而我对这白玉簪印象十分深刻,绝不会认错!”
陆斐沉下脸,脑电急转,自己出身江湖,对金银器物并如姜世达这些世家子精通,但也能看出那白玉簪水色极好。
当日,他是见她衣裳半新不旧,浑身上下除了一支白玉簪再无其他饰物,先入为主,认定她是宫女,在主子身边伺候,得一两件好的赏赐,也很寻常。
加之,那日中秋佳节,阖宫主子都在紫宸宫欢庆中秋,宫女留守才说得过去。
但那根白玉簪若真是宫妃们竞相求取之物,那她的身份就不可能是宫女。
当日做贼心虚,拿到玉念珠就急急走了,也未查看其他宫室有没有人。
想着回想,他才觉不对劲,整个昭阳宫似乎就那一间宫殿的灯亮着。
住在西六宫之首的昭阳宫,插着与皇帝皇后同一块玉料雕刻的白玉簪,还拥有玉念珠这类至宝,不通人情、不知物价、不识婚嫁等各类风俗仪式。
她的身份已然明了,汐玥公主。
陆斐抱拳,尴尬道:“多谢姜兄帮忙隐瞒,我家师妹自小体弱多病,听说玉养人,奈何好玉不是想有就有的,我想着皇宫里的定是最好的,就摸去库房随便拿了一件,没成想……”
姜世达嘴角抽抽,这运气也真是,库房里那么多玉器,随手一拿就拿到最好的。
陆斐继续期期艾艾的解释:“我也就……咳咳,拿了这么一件,在江湖中没什么名气,大盗不敢当。”
姜世达点点头,既然不是惯偷,在江湖上没名声,参加武林大会就没什么了。
想了想,他叮嘱道:“那玉簪难得,虽说认识的人不多,到底有风险,令师妹还是不要大喇喇插在头上的好。”
陆斐自然保证,回去就让她收起玉簪,又问姜世达目的,得知他也准备去铸剑山庄见识见识,便欣然邀请他结伴同行。
回到马车上,他盯着她头上的白玉簪,做工细,边边角角都打磨得非常光滑,整根玉簪像是浸着水一样,水润光泽,莹莹生辉。
“你看着我的头发做什么?乱了吗?”汐玥摸了摸头发,侧身翻旁边的箱笼,摸出一柄铜镜来照了照,只是后脑勺的位置在车壁上蹭得有一点点乱,其他还好。
她斜了眼陆斐,丢开铜镜,自顾自抱着糕点盒吃起来。
陆斐瞥了眼外面的车夫,清了清嗓子,道:“大红锦袄配白玉簪,不好看,不如你换根簪子。”
“我就这一根簪子。”汐玥奇怪地看了眼今天,“你今天怎么怪怪的。”
以前,她各色衣服都用的白玉簪,也没见他说什么好看不好看的。
陆斐绞尽脑汁找理由:“我们是要去参加武林大会,届时会有很多女侠,你衣服首饰没配好,当心被比下去了。”
“无所谓。”
陆斐:……
“我可是要名扬天下的少侠,你作为我的师妹,连衣衫首饰都搭得不伦不类,多给我丢面子!”
汐玥翻了个白眼:“矫情。”
在陆斐如炬的目光下,汐玥觉得她可能会消化不良,终是妥协,“行行行,换!”
说着,她翻出包袱,拿出一张红色锦帕撕成条状,学着陆斐的样子束了个高马尾。
“这样行了吧?不丢未来大侠的面吧?”
“咳咳咳,可以。”
说完,待了一会儿,他又起身出去,夜色降临时也未停下,吩咐车夫多赶两个时辰,到梧桐镇歇脚。
亥时初刻,一行人终于到达梧桐镇,在汐玥准备关门睡觉时,陆斐叫住了她。
一进屋,他便道:“你是汐玥公主,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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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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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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