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林中走了大概有一炷香的时间吧,朱守义渐渐放慢了脚步,仔细的查看周围的地面,然后示意朱平安两人站在那不要动。紧接着,朱守义放下身后的箩筐,轻轻的放在一边草丛里,然后从里面拿出一些绳索。
“这种脚印是野兔的脚印,野兔不爱走弯路都是一条道走到黑,蹦蹦跳跳的,所以下套的时候要放的高一些,周围的花草什么的都不要破坏,要保持原来的样子,兔子胆很小,花草变了它就不敢走了……”朱守义一边下套,一边给两个儿子讲解怎么给野兔下套“兔子蹦蹦跳跳走得快,是不会注意我们下的套的,只要跑到套子里,那它就别想出来了。”
朱平安注意到父亲下的套很简单,都是利用随手可见的材料,木棍,树枝还有绳索做的,绳索做了两个套。第一个套子是用来捉野兔的,兔子扎进这个套子,就会被紧紧勒住。第二个套子,它是个保护套,可以在挡住第一个套,留有最低限度的大小,保护兔子的性命。这个连环套缺一不可,第一个套子捉住兔子,第二个套子保证捉的是活兔子。
下过三个套子后,朱父领着两个儿子绕开换了一条路,说如果运气好的话等下山时再过来就可以看到肥兔子了。
慢慢的,一行三人也渐渐有了收获:野鸡两只,这是朱父找到了一个野鸡窝,在鸡窝外下套捉到的;两三斤重的大鲤鱼五条,这是在一条山溪里捉到的,溪水很浅,用石头堵了一片水汪,鱼在里面很多条,这还是捡重的捉的,不然能捉十多条;山菌、木耳也摘了差不多十斤左右的样子,朱平安也贡献了差不多一斤左右。
在路过一边竹林的时候,朱平安想到了舌尖上的中国里提到的竹笋,于是吼吼叫着要吃竹笋,朱父听后眼睛也是一亮,从善如流的放下竹筐,从里面拿出来一个尖嘴锄。
朱父是挖笋的高手,仅从竹叶的颜色就能分辨出哪里有笋有多大的笋,不一会就挖了差不多八九个竹笋,都是短粗的那种,每个都是二十多厘米左右,都是嫩嫩正好吃的时候。家里也有腊肉,俱是青笋配腊肉味道最美不过了。
中午的时候是在山上吃的,采摘了些野果,在山溪里又捉了三条稍微大些的鱼生火烤了吃,还有家里带来的干粮,尤其是老爹竟然还找到一个葫芦,剖开清洗后用溪水做了一份鱼汤,奶白色的鱼汤在葫芦里翻滚,最纯正自然的鱼汤香味简直无法抵御,老爹的箩筐简直像是叮当猫的口袋,盐巴都有啊。
两嘴流油,肚子鼓鼓的,朱平安觉得这顿饭是自己来明朝后,吃的最饱最好的一顿饭了,比在家里吃的简直要好一百倍。
吃过饭后,稍微休息了一下,就又开始在山里找好东西了。
山里面小动物都很警觉,可能是被猎人打怕了,一个个都成精了似的,稍有一点动静都消失的无影无踪。这时候,朱平安无比想念遥远的年代的那个时代爸爸去哪儿里的傻狍子,要是有一只在这里就好了,肯定能轻松斩获。
可惜,这里是安徽湖北一带,没有傻狍子。虽然没有傻狍子,但还是让朱平安发现了一样好东西,在那边树下开着大片白色和金色的花。
竟然是金银花,朱平安眼前一亮,立马屁颠屁颠的跑过去了。
“彘儿,别乱跑。”朱父赶紧跟了过去。
朱平安跑到金银花跟前,仔细确认了一番,这一片花都是长的像棍棒似的,上面粗下面细,有一点弯曲,花的表面是黄白色或绿白色,上面有一层绒毛。朱平安看了一会,的确是《本草纲目》中描述的金银花。根据自己以前看过的记载,金银花可以说是最容易炮制的一味中药了,经过简单的日晒、阴干就可以得到医学生可以使用的中药。《本草纲目》中记载:苦,性寒,善清利上焦和肌表之毒邪。能被录入本草的,价格不会太便宜的。
把这些金银花采摘下来,然后带回家晒干卖给药店,说不定是一笔不错的财路。
朱平安在附近做了一个记号,如果这次能卖钱的话,以后就可以直接过来采摘。这里的金银花有很多,朱平安就拣最好的采摘,只采花蕾。因为这种采法得到的是上等的金银花,最为值钱。
朱父不放心的追过来的时候,朱平安正撅着屁股可着劲的采摘花呢,那小模样别提多欢实了。
采花?
朱父眼角有些抽搐额,自己这小儿子不会是个在女人群里混的浪荡子吧?!
“你采花干什么呢?走,爹爹带你去采果子吃!”朱父觉的自己有义务纠正自己儿子不好的萌芽。
朱平安抬头看了一眼朱父,摇了摇头,继续采。
“果子很甜很好吃的。”朱父继续努力。
“这可以卖钱的。”朱平安一边嘟囔一边采花。
朱父撇了撇嘴,这野花能卖个什么钱啊,漫山遍野的到处都是野花野草,没见那个卖钱的!耐心的跟儿子说,“城里人买花也都是买牡丹、月季那种好花,不是这种花,这种花喂猪,猪都不吃!”蜀南文学
喂猪猪都不吃?
看到没,这就是为什么村里人穷的叮当响!
能不能卖钱,不是拿猪当裁判!
“弟弟,我来帮你。”朱平川心疼弟弟,放下箩筐,帮着采花。
他想的很简单,弟弟想要的,哥哥就要给弄到。
“那你只能采这种花哈。”朱平安拿出一朵标准的上等金银花给朱平川看。
“嗯。”朴实憨厚的大哥点头,帮忙采摘金银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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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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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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