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厢房外,小四婶子还有大伯母犹自不相信的说些风凉话。什么哪有读书不交束修的,肯定是彘儿想蒙学撒谎的,还有夫子是不是逗彘儿玩之类的话。很明显,都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自己得不到的希望别人也得不到,这样她们就心理平衡了。
陈氏回房后,就有些犯愁了,书包自己也不会做啊。在这个时代,书生们的书包都是木制或竹制的便携式小箱子,样式基本都是一样的,区分档次的也就是用料和做工惊喜程度。做书包这都是木工活啊,自己可不会,陈氏回到屋里冷静下来后,觉的自己在院子里答应大约是被喜悦冲昏了头脑。
“那个,彘儿,书包等你爹来了给你做,你爹木工活做得好。”陈氏讪讪的说。
朱平安闻言翻了一个白眼,在现代背了十几年书包了,早就习惯用布包了,谁还用木制的,那么重。
于是,朱平安伸手比划了起来,嘴里面说着,“木制的太沉了,我要用布做的,随便什么布都行。就用一片布那么扁扁的,缝起来,能装东西就成,再给我在两侧缝上带子可以让我挂在脖子上。”
陈氏也是做惯针线的人,在朱平安那么一比划下也就懂了。
“你这臭小子就会指使老娘。”陈氏嘴里嗔骂着,脸上却是带着笑从柜里翻出一块麻布,剪刀四下移动,飞针走线。
很快,一个书包就在陈氏手中成形了,这个书包的形状跟现代八九十年代的书包几乎一个模样,但又有些区别,没有多余的图案花纹,款式也显得更加的简洁大方。书包也不大,朱平安试着斜挂在肩上刚刚好,书包长宽也刚好合适,不显得大,空间却也刚刚好,足够朱平安以后往里面放书和笔墨纸砚了。
“谢谢娘。”朱平安背着书包,看着陈氏刚刚因为赶工而不小心扎到的拇指,很是感动的说。
陈氏没好气的说,“你少气我就是了。”
又过了一会,朱家人陆陆续续都回来了。首先是祖父背着手先进的门,手里还掂着他的旱烟杆,听到祖母跟他说了朱平安被夫子看中免费收入蒙学的时候,祖父整个人跟喝高了似的,激动的老脸通红,连说了三个好字,好好好。
紧随其后的是小四叔,小四叔一身酒气,摇摇晃晃走来,进门第一句话就是,我在外面跟朋友喝酒了,晚饭就不用叫我了,说完小四叔就摇摇晃晃进了房间,还撞到了房门上。一看就知道是喝多了。又在外面胡来,小四婶尽管生气却还是赶紧跟上去扶着,趁机用力的掐了小四叔几下发下气。
祖父见状气的恨不得上去踹他两脚,嘴里连骂,“这没出息的货。”
祖母不依,拽着祖父不让他踹老幺,替小四叔说话,“男人嘛,哪个不在外应酬,这也说明咱老四人缘好朋友多嘛。”
“什么朋友多,都是一群不正干的狐朋狗友,你就知道惯他!”祖父气的够呛,数落祖母。
父亲朱守义和大哥朱平川是最后来的,两人都是背着背篓,今天又进山了。
“呀,二哥进山来了。”
本应该在屋里伺候小四叔的小四婶像是闻见血腥的狼一样,嗷一嗓子就冲出来了,这让刚从东厢房迈出脚的陈氏脸一黑。
朱父的背篓里东西蛮多的,两只活兔子,一只野鸡,还有很多竹笋和山菌,很多,小四婶子眉开眼笑,又可以见荤腥了。朱平川的背篓里,也是很多东西,但都是野花,这让小四婶子有些不开心,怎么大川也被彘儿传染了,采这么多野花干什么。
“我要的。”朱平安迈着小短腿出来了,给小四婶解了疑惑。
祖母和小四婶对野花不感冒,跟上次一样把其他东西都归置起来,把那筐子野花丢给一边的朱平安。
朱平安围着满是野花的筐子,笑的跟傻子一样。
大伯母在一边腹诽,一点野花就乐成这傻样,什么水平嘛,就是蒙学了,哪能跟我们俊儿比。
当朱父和大哥听到朱平安被孙老秀才相中免费蒙学的时候,喜出望外,朱父更是高兴的双手抓起朱平安在空中飞舞了几圈,差点没把朱平安抡吐。
“娘,人家夫子说免费,咱也不能就这样去啊。我想,要不明天我把这野鸡还有一些从山里采的山菌野味给人家孙老秀才送去一些尝尝鲜。”朱守义放下朱平安后,跟祖母商量。
祖母一脸的不愿意,拒绝的话还没出口,这边祖父就开口了。
“是这个理,老二说的对,这些山菌野味值几个钱,都给人家带上。”祖父连连点头道。
“哪用这么多?”祖母不乐意。
“你个妇道人家懂什么!”祖父黑着脸打断,“听我的,明天去,都带上。”
晚上吃饭自然是一片和谐,祖父破天荒的多喝了两杯,有些醉的感觉了。
“这布要是能给彘儿做身新衣服多好,都怪你乱花钱还花不到地方。”
晚饭后,东厢房,陈氏看着床头的白底粉红棉布开始抱怨起朱父来。
朱父自然是连连称是,一张黑脸满是笑。
窗外大哥大川正帮着朱平安打水洗澡,明日拜师蒙学,可得好好洗漱一下。在古代拜师是大事,百事前要洗澡、换新衣服、吃素等等,表示尊敬,这也就是所谓的斋戒。虽然在农村拜师没那么讲究,但洗澡沐浴也是不能省略的,打扮的干干净净的,至少要体现出对夫子的尊敬。
“哦,对了,我陪嫁来的还有一床蓝色棉布床单,你赶紧给我翻出来,我给彘儿赶身新衣服。”正在埋怨朱父的陈氏,忽然想到,立马眉开眼笑的催促朱父去翻箱倒柜找那个床单。
“那是你的陪嫁......”朱父唯唯诺诺。蜀南文学
“你懂啥,我乐意。”陈氏用力的踢了朱父一脚,连声催促朱父去拿床单,“朱守义,你赶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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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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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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