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成恶毒原配,清冷权臣喊我心肝>029,给夫君香一个
  坐上车,顾樱掏出盒子看了又看,最后把指环套在了左手无名指上。

  “咱们成婚的时候,你没给我买戒指,这个就算咱们的婚戒啦!”也不管那罗延天听不听得懂,顾樱自顾自的说着,“只是这戒指是银的,等你以后发达了,记得给我换金的。”

  前头的那罗延天驾着车,嘴边的笑容一直没散,顾樱说得欢,他听得开心,回答的也干脆:“好,给你换金的。”蜀南文学

  顾樱嘻嘻笑起来,继续说:“金戒指,上头还得缀上宝石,红宝石、蓝宝石、祖母绿各种宝石,还有那金刚石,我十个手指头,每根都戴一枚,哈哈哈哈……十个指头戴也不够,除了手指头,头上要戴上金步摇、金簪、金钗,额上要帖金钿,耳朵上要戴金耳珰,手臂上要戴金跳脱,”

  那罗延天顺着她的话说:“身上披金帛,腰间悬金铃。”

  顾樱哈哈大笑:“那可真是暴发户了!”她从一堆菜里爬起来,从后面搂着那罗延天的脖子,狠狠亲了他一口。

  原先她是不明白,后来见他盯着那手镯不眨眼,她算是知道了,这是他想给自己买礼物呢!

  顾樱原本只想要个戒指的,最后还是让他两样一并买了。

  “夫君这般疼惜妾,妾无以为报,只能献上香吻一个。”顾樱搂着那罗延天的脖子说了许多怪话,直惹得那罗延天面红耳赤,手脚都不知往哪里放才好。

  顾及着他还在赶车,顾樱也不敢太放肆,依旧坐好了,继续颠簸回家。

  到了村子里,顾樱先去娘家,把买来的菜和肉卸了一半给爹娘。

  “娘,这菘菜配上粉丝和猪油渣最好吃了,吃一个冬天都不腻。”

  冯氏看着一地的菘菜,说:“你买了这许多,的确够吃一个冬天了。我杀了鸡鸭,你带回去。”

  用大白菜换鸡鸭,没有比这更划算的了。

  顾樱暗戳戳的伸出手指:“娘,这是大力哥给我买的,好看不?”

  戒指光秃秃的,一点儿花纹都没有,实在算不上好看。

  但冯氏心里高兴,就笑:“好看,你平日不喜欢戴首饰,其实像你这样的年轻姑娘家,哪能不戴首饰呢!”

  “嘿嘿,除了这个戒指,还有个镯子呢!不过镯子是鎏银的,大力哥说了,等他发达了,就给我买金镯子。”

  冯氏看着女儿傻里傻气的,也不好揭穿她,只跟着她一块儿高兴。

  等他们走了,冯氏跟顾先生说:“樱樱傻乎乎的,难不成真以为大力能发达?咱们就是土里刨食的命,又不能举孝廉,又不会做生意,什么时候才能发达哟!”

  顾先生却不以为然:“我看女婿的面相,绝非池中之物,女儿跟着他不会差的。金镯子算什么,将来女儿或可戴上金步摇,金凤冠。”

  冯氏瞅了瞅他:“你还会看相?那你看看我,我有诰命的面相吗?”

  顾先生看也不看她,就撂下一句:“没有!”怄得冯氏差点背过气去。

  顾樱和那罗延天到家之后,先把菜放好,鸡鸭牛肉腌制了晾好,也就罢了。

  牛肉难得,顾樱先炒了一盘小炒牛肉解馋,可惜这是老死的黄牛肉,若是小牛肉,那就好吃了。

  那罗延天看着盘子里的牛肉,犹豫着要不要吃一块。

  师傅说,等自己可以吃肉,就可以和娘子圆房了。

  可是娘子心里,到底愿不愿意和自己圆房呢?

  其实成婚至今,娘子对自己很好,算得上相敬如宾。

  但娘子真正的心意,他却把握不住。

  正当他犹豫期间,盘子里的牛肉已经被顾樱一扫而光了。

  那罗延天看着空盘子哑然失笑,罢了罢了,还是随缘吧!总觉得,他和娘子之间的缘分还没到。

  次日,那罗延天去山里挖了些冬笋冬菇,过了几天,入冬的第一场雪就下来了。

  “下雪啦!”万年宅女顾樱难得见到一次下雪,站在廊下,她伸手去触碰这些漫天飞舞的白色精灵。“可惜咱家没有种梅花,若是有梅花,定然香气扑鼻。再收一些梅花上的雪水,埋在树下,等来年春天烹茶,想来便是风雅极了。”

  那罗延天便说:“般若寺中有红梅,你若喜欢,咱们上山收一些来。”

  顾樱一想,横竖无事,去一趟也无妨。

  “等雪停了,你去积水潭钓些鲫鱼,冬日的鲫鱼最是肥美,我做一锅鱼羊鲜带给师傅。”顾樱随口吩咐道,“再做些白菜饺子……馄饨。”

  打定了主意,顾樱先把饺子馅儿弄出来,大白菜太寻常了,反正要做鱼羊鲜,就剁了些羊肉加进去,做白菜羊肉馅儿饺子。

  雪一停,那罗延天就去钓鱼,顾樱给他的鱼饵好,他一下钓上来七八条。

  等他提着水桶回家,顾樱已经把羊肉下锅了。

  这道菜本就是要熟羊肉和鱼一块儿煮,顾樱让那罗延天看着火,自己去把鲫鱼杀了。好在这鲫鱼不算大,顾樱处理起来也方便些。

  待羊肉烧熟,鲫鱼洗净,另起锅烧油,做鱼羊鲜。

  具体做法不再赘述,作料一应放好,看火时,顾樱把饺子包起来。

  其实“鱼羊鲜”这道菜,本朝也有,只不过不叫这个名儿,而是叫“鱼腹藏羊”,顾名思义,羊肉是要藏在鱼腹中的,其鲜美让人垂涎欲滴。

  顾樱没有把羊肉藏在鱼腹中,在她看来,羊肉有没有在鱼腹中都不影响这道菜的美味。

  做好鱼羊鲜,顾樱连锅一起放入食盒中,让那罗延天提着,自己把包好的饺子带上,一块儿去般若寺。

  到了般若寺门口,寺庙和往常有些不一样。

  “是有贵客来上香吗?”顾樱问门口的小沙弥。

  小沙弥答道:“是平湘王来赏梅。”

  顾樱眼睛一亮:“那位大帅比!”

  那罗延天看了她一眼,对小沙弥说:“今日来得不是时候,劳烦这位师弟把食盒送给智仙师傅,我们改日再来取梅花上的雪水。”

  “哈?”顾樱不想走!她还想看看那位传说中的大帅比呢!上次没看到,这次刚好碰上他也在赏梅,为啥不让自己看啊呜呜呜!

  小沙弥接过食盒,笑道:“原来师兄也想收集梅花上的雪水,不瞒师兄,平湘王带来的女眷也在收集雪水呢!说是等来年开春用这雪水烹茶,茶香扑鼻。”

  “哈?”顾樱又懵了,好气哦!附庸风雅都赶不上热乎的!

  “算了,不收集什么劳什子的梅花雪水了,我又不爱吃茶!”就那么点儿梅花,要收集一瓮雪水根本不够,现在有达官贵人来收集,哪还轮得到顾樱啊!

  顾樱气鼓鼓的往家走,到了家更气了,因为鱼羊鲜连锅都送上山去,她忙活了一场,自己连一口汤都没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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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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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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