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我再也不会抛下老婆孩子>第253章 撸串北冰洋
  涂老爷子见陈阳这么大气,也没什么好争的,除了陈阳一家,不是他儿子就是他徒弟,没道理陈阳舍得分肉,他还小里巴气的。

  几个人抬着野山羊就下山,路上还碰到一只不长眼的山鸡,涂二娃子一箭送它上了西天。

  一只山鸡一只野兔,今个去趟黑市,够他给家里的娃娃换身新衣裳了。

  等到了村里,涂老爷子亲自操刀,把羊皮完整的给剥了下来。

  每一个猎户,那都是一个上等的屠夫。

  只不过平时村里有老寡头操刀,涂老爷子也懒得亲自动手。

  这进山打猎的事儿,现在虽然没有人盯着去告状,可他们也没吃饱了撑着去外面宣扬,装在袋子里偷偷摸摸的回到家里。

  不好请老寡头,涂老爷子这才亲自操刀,陈阳一家分了一条后腿,再加一扇羊排,一些羊尾油。

  这羊尾油可是好东西,滋拉香,炖上吃了下奶。

  可惜现在沈雪才刚怀上,要不然这羊尾油就是宝了。

  本来涂老爷子还有意把羊宝和羊腰子给陈阳补一补的,陈阳哪敢要。

  他现在晚上都不敢碰自家媳妇,生怕自己有什么冲动,这要再吃了羊宝和羊腰子,有劲没地方使,那不是纯粹的给自己找罪受。

  拎着大羊腿回家的时候,两个爹那个开心,就跟这头山羊是他们猎的一样,昂首挺胸。

  在地里拔了几个萝卜,把羊排剁吧剁吧熬了一锅鲜美的羊汤。

  这后腿肉,陈阳干脆去找了些红柳树枝,削了削搭配着羊油准备做羊肉串烤着吃。

  在1978年吃上一顿香喷喷的烤羊肉串,那绝对是说出去可以亮瞎无数人眼睛的经历。

  可惜现在买不到孜然,只能用辣椒面来凑数了,还好家里晒了一些干辣椒,碾碎干辣椒,加点盐,只能这么凑合一下了。

  现在可没有钢炭卖,这烧木炭也是个技术活,陈阳干不来,还好老丈人拿手。

  把一些柴火烧成简单的木炭,拿几根木棍在炭火上面支了两个架子,中间绑了两根搜刮了半天才从家里找到的铁丝。ΗtτPS://Www.sndswx.com/

  一个简陋的实在不能再简陋的烧烤架就这样做成了。

  烤得时候还要时刻提防,别等下炭火把架子给烧了,别说,这野山羊肉还真的神了,萝卜炖的羊排汤,都一点不膻。

  相当的鲜美!

  两个小家伙小胖手抓着羊排啃,吃的满嘴流油,吃完肉肉,还时不时端着碗咕噜喝上一口,吃的那叫一个美。

  这烤羊肉串陈阳是不打算给他们吃了,烤得东西,火气太重,不放辣椒面啥的又没什么味道。

  而且烤得肉比较硬,别等下把两个小家伙的牙给硌坏了,那才坏事。

  老丈人倒上酒,院子里架着小火,陈阳最后撒完辣椒面和盐给老丈人和老爸送上了新鲜出炉的羊肉串。

  “羊肉串来咯!”

  递给老丈人和老爸,陈阳又送了羊肉串给丈母娘和老妈,沈雪闻不得这烟火味,只是吃了些羊排和炖的萝卜羊排汤。

  最后,把剩下的串放上去,陈阳这才抓着手里的羊肉串,啃了一口。

  没有想象中的膻味,稍微有点烤老了,但这种夹杂着羊油,焦焦脆脆的口感,一口下去,羊油在嘴里爆炸开来,却是真的令陈阳头皮都一阵发麻。

  千言万语汇成两个字,好吃!

  丈母娘洗了一篮子生菜,又剥了些蒜瓣子,老丈人就着羊肉,一口肉一瓣蒜,一口肉一片生菜叶子,吃的那叫一个香。

  皖北这块子,跟豫省一样爱吃蒜,用老丈人的话来讲,那就是吃肉不吃蒜,味道少一半。

  陈阳吃不惯,这生蒜太辣了,上头!

  他就跟老爸只能卷着生菜吃,也别有一番滋味,这生菜能带走不少油腻的口感。

  这时候要是能有两瓶冰镇啤酒,那就绝配了!

  可惜这年头买不到啤酒,也没有冰箱。

  不过老丈人和老爸喝着米酒,那也美的很。

  陈阳没喝酒,不过他开了一瓶北冰洋,这玩意儿,他上次驾驴车去县城,带了好几箱回来。

  没喝过北冰洋的人,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最牛逼的汽水。

  随便问问七八十年代的人,那个时候,夏天,谁不想喝上一瓶冰镇北冰洋。

  当然,如果非要跟后世的雷碧来比,有些方面确实口感有差距,毕竟技术工艺在进步,可在那个年代,北冰洋就是汽水的代名词。

  一开始烤肉,陈阳就拿网兜子放了好几瓶北冰洋丢井里冰镇着。

  虽然没有冰镇啤酒,可是一边撸串,一边喝上一口汽水,这滋味。

  打完嗝,整个世界都清凉了。

  吃饱喝足,陈阳躺在院子里,简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自己的快乐。

  那只大羊腿,他们只吃了一半,剩下的都用盐腌着了,虽然现在已经远不如夏天那么炎热。

  可万一要是坏了,那就可惜了,这年头羊肉可不好买。

  陈立明和沈福堂两个,又差点喝高了。

  这米酒就是这样,你一口一口的下去,一开始根本没感觉。

  等你有感觉了,那就已经得趴下了。

  不得不说,就这么几天,老丈人和老爸的感情那是迅速升温,就差拜把子了。

  当然,这是陈阳乐意看到的。

  以后说不定,一大家子都是要一起生活的,他们这些长辈能有共同的兴趣爱好,相处融洽,陈阳和沈雪都安心。

  吃饱喝足,休息了一会儿,陈阳把院子的残局打扫干净,又帮着两个喝醉的爹收拾洗澡,各自给他们送回房间里。

  然后帮着沈雪烧水提水,媳妇还很害羞,不肯让他帮着洗,不过等以后肚子越来越大了,陈阳还是得帮着的,要不然他不放心。

  沈雪在屋里洗澡,陈阳干脆拿着桶子自己在院子里冲凉,这段时间以来,他已经爱上了洗冷水澡。

  两个小家伙,奶奶和姥姥早就帮着洗了,沈雪爱干净,虽然不是夏天了,还是每天要洗澡,连带着两个小家伙也每天跟着洗。

  等陈阳冲完澡,换了衣服,沈雪也洗完了,他又帮着倒洗澡水,这水也不用浪费,直接倒院子里浇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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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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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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