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子虽然年轻时候家里阔绰过,可自从回了这沈家坝,他就是个地地道道的庄稼汉,这田里种地的把式,他是样样精通。
要是真的自己种自己的田,他完全有信心靠分的田地养活一家子人。
“多大年纪了,还一个人包全家的口粮,自己先把自己照顾好再说,咱俩乖孙你不得照看着。”
“现在是年轻人的时代了,咱给他俩把这个家顾好,把孩子照顾好,把闺女照顾好,那比啥都强。”
丈母娘听着老丈人的高谈阔论,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这会儿陈浩也醒了。
这小家伙迷迷糊糊的,望着自家院子,感觉在做梦,昨天他好像还在爷爷奶奶家来着,咋回来了?咋还看着姥姥姥爷了?
奶娃子倒是这里蹦蹦那里跳跳,一个多月没回家,哪里她都蹦哒着瞧瞧看看,是不是自己熟悉的样子。
听着刘春梅的话,沈福堂有心想说真要按女婿说的自己种地多劳多得,那他指定能养活这个家。
不过想想也是,就他累死累活种那么些地,跟女婿一比,他种一辈子地,也抵不上他做一年生意啊。
这时代变了,他不服老不行啊。
“我出去转转,看看他们放鱼苗,你们做了饭别等我,先吃,给我留一口就行。”
陈阳听说周静秋今天放鱼苗,他也想去看看,这对于整个湾里公社的乡亲们来讲,也是一件大喜事了。
“你去看看吧,这事有你一份功劳,这耕完田插秧了,马上田里也要放小鱼了。”
“今年咱们公社的乡亲们,肯定可以过个好年,有稻花鱼,还有稻谷,这收成,不能差了。”
老爷子知道,自家女婿是关心乡亲们的,现在他走出去,谁不夸一句他得了个好女婿。
陈阳只是笑了笑,没有接话,要不是上次问邹晨光建厂的事他没法决断,这会儿他都想把酒糟鱼厂子开起来了。
等到了四五月份涨水,柳河这边的鱼汛又要来了,虽然去年抓了不少鱼,可水是活的,这柳河连着长江,每年鱼儿都是有的,就算比去年少,也是可以抓的嘛。
到时候,农忙结束,家里的男人们可以下河抓鱼或者钓鱼,女人们可以到厂子里来杀鱼晒鱼干,做酒糟鱼罐头。
别以为外国人只会吃鲱鱼罐头,这酒糟鱼弄好了,说不定也能像老干妈一样彻底征服外国佬的味蕾。
就算搞不了出口,他也可以把这玩意儿推销给各地的供销社或者是国营百货商店,现在就连一个水果罐头都是稀罕物。
别看后世大家都不稀罕吃这水果罐头,可是现在这个年代,交通运输不便,全国各地的人民是很难吃到其他地方的新鲜水果的。
所以这水果罐头对于这个年代的人来说,是尝鲜的稀罕物,一个罐头就是几块钱,一般很多城里人也是几个月甚至过年才舍得买一个打打牙祭。
别说水果罐头了,就连那装水果的玻璃罐,吃完之后都得清洗干净拿来喝水或者是装东西。
这能下饭,能下酒的酒糟鱼罐头,不会比水果罐头差,不愁没人买。
等他晃晃悠悠到田上的一口野塘的时候,看到沈来福家的大儿子沈二猛手里举着个纸条笑得跟个傻子一样。
“爹,春燕,我中了,我抽中了。”
“这口塘,咱们包。”
沈二猛这小子过了年也才十九,放后世,在很多家长眼里,都还是个孩子呢。
虽然已经成了婚,可是还是有些咋咋呼呼的,自然比不得他爹沈来福稳重。
“抽中了就抽中了,咋咋呼呼啥。”蜀南文学
沈来福板着个脸,训了儿子几句,这傻小子,别人没抽中心里都不得劲呢,你在这招摇的不行,人家心里咋想。
这不是诚心给人添堵么!
事事与人为善,让别人念你的好主动帮你是很难的,可是自己稍不留意,就容易让人嫉妒你不经意间给你使坏。
人的天性就是如此。
沈来福活了这么多年,养活了家里这么多老人孩子,靠的都是他自己这份谨小慎微与人为善。
“爹,他就一傻小子,大家伙也别跟他计较,俺们一家这么多张嘴等着吃饭,二猛整天都想着咋挣俺们一家这份口粮嘞。”
好在赵春燕挺着个大肚子跟人解释了一下,大家都晓得沈二猛啥情况。
给人养三娃呢,自己也快当爹了,想到他这情况,也没人嫉妒这傻小子了。
平心而论,觉得赵春燕这小寡妇漂亮,想要占点便宜的男人不在少数,可是真的没有谁有勇气真的把她给娶了。
沈二猛就敢,仅论这一条,他就是个真汉子,当然在大家眼里,他傻也是真傻,谁会跟个傻子计较。
这就是赵春燕的聪明之处了,很巧妙的化解了别人对沈二猛的敌意,别人觉得二猛傻,可是她知道,自家男人可一点都不傻。
只是,他这个年纪,还不像别人那么成熟。
但他是真心实意对她好,也有一个男人所有的责任和担当。
自从他们结婚之后,他可是每天都起早贪黑的干活,不就是为了把这个家撑起来么。
几个孩子也争气,现在就算最小的,也跟着割猪草给家里挣工分。
她晓得自家男人这是在争一口气,他不能让那些等着看他笑话的人给看扁了,他不会向爹娘要钱的。
他会用自己的行动向所有人证明,他沈二猛不是个傻子,他靠自己可以撑起这个家,他不仅会养活赵春燕的几个孩子,他还要养活自己的孩子。
他说过,他爹能养活他们兄弟姐妹八个,他沈二猛也能。
“陈阳!”
“是陈阳来了,陈阳回来了,咱们村的大知青回来了!”
也不知道谁突然叫了陈阳一句,大家的注意力瞬间从沈二猛的身上转移到了陈阳这边。
本来这开春耕种,放稻花鱼,包鱼塘,这些都是陈阳提出来的,这些事有他在,大家心里其实会更安心。
谁曾想,陈阳这一回老家,一个多月都没回来。
可能很多人自己都没有发现,不知不觉间,大家都把这个小年轻当成是大队的主心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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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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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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