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我再也不会抛下老婆孩子>第124章 挨训三人组
  “孩他爹,怎么都没听到妍妍和浩浩的声音,孩子跑哪去了?”

  忙着和面包饺子的沈雪老半天没听到孩子的声音,有些奇怪的问陈阳。

  自从两孩子都在身边之后,沈雪的心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整个人都乐观向上了起来,就连这对陈阳的称呼都变成了孩他爹。

  老男人翘着二郎腿,纯粹把历史和政治课本当闲书看了,闲着没事,学习学习。

  “刚才还在院子里看小鸡呢,咋,不见了?”

  陈阳把书盖在让木匠特意打的书桌上面,起身出了屋子。

  “甭找了,看看二妮在不在,八成是那丫头带着孩子去偷红薯了。”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刚才妍妍和浩浩听到烤红薯,小眼睛都直了,二妮这丫头也是,这么大个人了,还跟个皮猴子一样,没点女孩子样。”

  刘春梅攥着擀面杖,从灶房门口探出头悠闲说道。

  “八成是了,我去地上找找看。”

  陈阳也是哭笑不得,偷红薯这事,小孩子干干也就是了,沈蓉都读高中的人,还带着两个小家伙去偷红薯烤。

  这丫头,也是没个正形。

  “真要让人逮住了,看她羞不羞。”

  沈福堂磕着烟锅,也就娃娃不在,他才吸两口,奶娃子和陈浩在,他都不会抽,这烟叶子呛的很,他可不敢呛着两个乖孙。

  对于自家这小闺女,他这个当老子的也没辙,女大不由爹啊。

  哪有丫头这么野的,多大个人了,还去地上偷红薯。

  “你这老货,谁叫你偷懒,早叫你在咱自留地里种点红薯,你不听,闺女让人抓住了,你脸上有光还是咋地。”

  刘春梅听到沈福堂的话,顿时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

  女人就是这样,虽然吧,她自己心里也不喜欢闺女太野,可男人说了,她就跟护犊子的母老虎一样,准得唠叨两句。

  “我这不是想做种点菜吗,一共也才两分地……”

  沈福堂还想说什么,看到自家婆娘那越来越冷的脸,识趣的吧嗒了两口烟。

  男人,难人,难做的人啊。

  陈阳看着老丈人被治的服服帖帖,觉得好笑,这老两口,一把年纪了,没事还要犟个嘴,也挺可爱的。

  人活一辈子,临老了还能有人斗斗嘴,那也幸福着哩。

  “发什么呆,还不去把孩子找回来,这日头毒,待会儿给晒得跟个煤球似的,看你心不心疼。”

  沈雪瞥了一眼看戏的陈阳,也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

  陈阳和老丈人对视了一眼,两翁婿同时叹了一口气。

  再恩爱,这当男人的还是免不了要被老婆唠叨。

  老男人只得拎着两个草帽就往地上去了,这都到饭点了,这傻小姨子,放着家里香喷喷的饭菜不吃,跑出来烤啥红薯。

  这红薯还能比肉香?

  “二爷,这点了还不回家吃饭?”

  跑到地上,看着在树荫底下打盹的二爷,这位论辈分,是老丈人的叔伯辈,排行老二,所以陈阳跟个沈雪叫老爷子二爷。

  沈蓉要是带着孩子来偷红薯,肯定是逃不过这位的眼睛的。

  村里可是安排他老人家看地呢,这红薯差不多快到开挖的时候了,再过几天,等下点雨,泥巴松软一些,就该挖红薯了。

  “俺又不干活,晌午刚吃了饭,夜里回去吃顿就中。”

  老爷子快七十了,这个年代,已经算是高寿了,大队照顾他老人家,这才安排了个看地的活儿,一天给八个工分。

  老爷子也乐得守着这片红薯地,这可都是粮食啊,哪怕他只是守着,不能吃,他心里也安稳。

  老一辈就是这样,守着粮食,心里才觉着踏实。

  “您老可千万别饿着,饿坏了身子可不值当,猛子抓鱼可不少挣,多不了您老这一口吃的。”

  “您老争取活他个一百岁,以后这日子会好着呐,饭管饱,肉管叫吃腻。”

  陈阳望着老爷子,这年头很多老人家还维持着以前的习惯,他们出生那会儿,辫子官可不把老百姓当人看。

  地里种的那点粮食,一天只吃两顿都还吃不饱呢,现如今虽然好一些,可老爷子还是保持着一天两顿的习惯,宁可少吃一顿,省点给孩子们。

  “阳小子,你别唬我老头子。”

  “这世上还真能有老百姓饭管饱肉都能吃腻的时候?这肉啊,叫俺顿顿吃,天天吃,吃到死俺都不会腻。”

  二爷望着陈阳,能吃饱饭他就觉得是盛世了,还吃肉吃腻,哪怕他活了七十多年,想都不敢想啊。

  “二爷,那咱打个赌,您争口气,好好活到一百岁,到时候看看咱能不能吃肉吃腻。”

  “您老到时候要还能顿顿吃肉不腻,那您老吃的肉,我包了。”

  陈阳嘴里透着一抹自信,改革开放,再加上袁爷爷的杂交水稻大面积推广,中国的老百姓,吃饱饭时代很快就要来临了。

  再过三十年,等老爷子百岁高龄,这个国家绝对要吓他一大跳。

  陈阳依稀记得,他上辈子重生之前,回到沈家坝村时,这位老爷子可是村里出了名的百岁老人。

  逢人就夸遇上了好时代,想他生出来那会儿,爷奶都饿死了,后来爹娘也因为闹饥荒没了,他就被卖进了地主家当长工。

  活了那么些年,年轻时哪怕他再拼命的干活啊,依旧一直忍饥挨饿的活着。

  没想到老了老了,啥也干不动了,躺着天天反而有饭吃了,家家户户都吃得饱饭了。

  “那老头子就等你的肉吃,再活他个三十年,气死这老阎王。”

  二爷扇着破蒲扇,人人都能吃饱饭那都是奢望,更别说连肉都吃腻了,老爷子可不信能有这种好日子。

  寻摸了一圈,陈阳问了问老爷子见没见孩子,发现老爷子压根没瞧见小姨子和两个小家伙。

  心里发懵,难道丈母娘和老婆都猜错了,二妮没带着孩子来偷红薯?

  陈阳哪知道,老爷子一大把年纪,坐在树荫底下,蒲扇扇着扇着就打起了呼噜。

  他找了一圈没找见人,只能无奈回家。

  没曾想,他刚进家门,就发现规规矩矩站在墙角的一大两小三个人。

  丈母娘瞪着三个满脸跟花猫一样的人,还有身上跟在泥地了打了滚一般脏兮兮衣服就气不打一出来。

  两个小家伙也自知犯了错,老老实实的低着头,倒是自家小姨子,一脸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你能拿我咋样的神情。

  这小妮子,不会是到了叛逆期吧?

  不过小姨子都十七了啊,这叛逆期来的稍微有点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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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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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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