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他可是谁的话都不放在心上,整天好吃懒做的,天天跑出去玩。
这人早上顶撞了娘,现在居然听小五的话?
真是让人大吃一惊,不过,听话也好。
把野鸡翅膀绑好的姜二安,小跑步到姜岁岁面前:“小五,小三怎么了?怎么突然听起话来了?”
“你没看到他说完就后悔了吗?”姜岁岁往边边走去,“我只不过是给了他一个台阶下。”
这也是一个理由,总不能说姜三健怕自己打他,所以才道歉的吧?
姜二安挠挠头,一脸疑惑:“是吗?小三什么时候这么乖了?真是娶了媳妇就长大了?”
姜岁岁也不出声,她在找地方出手,准备玩票大的。
一捆柴禾三文钱,三捆也不过九文钱,连一斤大米都买不了。
兜里的钱看着有点多,可是这买买,那买买,就不够用了。
厨房里的必需品一定得添上,以后吃各种野味的机会会很多,姜蒜不能少。
还有大家的衣服,现在虽是三月份,但这天不下雨,着实有点热,得早早的把夏天衣服翻出来。
姜岁岁看了她夏天的粗布麻衣,她倒是不嫌弃,可也想要改善一下穿着。
还有三嫂肚里的孩子,许多东西都要准备。
娘说买了布匹来给虎子和甜丫做衣服,可那几尺布,也是不够的,想来又得拼接衣服。
她手上有物资,自然是要过好点,总不能看着家人挨饿吃苦,她却藏着掖着。
这一件件事都得弄好,这个家才会越过越顺,越来越幸福。
找了好位置,姜岁岁惊讶道:“呀,这是什么?”
还在找野鸡的姜二安,听到声响忙跑了过来:“什么什么,是不是野兔,我看看!”
他挤过去,看着姜岁岁自土里挖出来的东西,瞪大双眸,正要叫喊出声,却突然捂住自己的嘴,高兴的原地不停的跳动。
这可是好东西,好东西啊。
姜三健听到姜岁岁的声音,忙跑过去,旁人的话他是不信的,但见识过万物宝贝的姜岁岁,一定是发现了好东西,才会这么惊讶!
果然,姜三健奔到姜岁岁面前,看着她手中拿着还带着泥的人参,直接叫喊出声:“人参!”
捂着自己嘴的姜二安,直接去捂姜三健的嘴:“疯了吧喊那么大声!”
“这可是人参,能卖许多钱的,你那样大喊,万一把大家招来了,怎么办?”
倒不是怎么不怎么办的问题,而是有宝贝了当然在自家藏着不露财。
姜三健赶紧挣开他,一脸嫌弃的退后:“别碰我!”
居然拿捂过他的嘴来捂自己的嘴,真是恶心死了,姜三健不停的抹着自己的嘴,嫌弃万分。
“不是你乱喊,谁碰你!”姜二安瞧着姜三健那样,都不想理他。
赶紧跑到姜岁岁面前,看着她手中的人参,笑弯眉眼,“咱们把它卖了吧?把三只野鸡留着吃,好不好?”
只要是小五开口,爹娘是不会说什么的。
姜大平拧眉:“留一只吃吧,昨晚上吃了两只。”
刘氏接话:“我觉得还是问过娘再说吧?”
姜二安翻白眼,这对夫妻真是的,有吃的还不好,就想着问娘问娘,又不是吃奶还要问娘。
姜三健听到姜大平夫妻的话,心就哆嗦,都不够吃还要要卖掉,那岂不又变成了吃黑黑的野草,他不要。
他赶紧看向姜岁岁:“岁岁,你说呢?”
“人参卖掉,野鸡全部吃掉。”姜岁岁想改善一下伙食,让家人们不必那么瘦弱。
姜二安和姜三健开心不已,刘氏还想说什么,被姜大平拉走了,小五说了吃,那爹娘就一定会吃。
以前小五不是很在乎吃的,现在却想着吃就让她吃吧,自己看着她那瘦弱的身子,也着实有几分心疼。
而且,媳妇昨晚上没吃到鸡肉,今天正好可以加加餐。
刘氏没再说话,跟着他们往回走。
人参可以放包里,野鸡可放不了,就这么明晃晃的提在手里。
田地里的村民们看到,都羡慕不已:“我就说昨天姜老二家吃肉了吧?”
“还说是姜老二打的野味,原来是大平他们。”
“大平啊,手艺好啊,居然抓到了三只野鸡,我这几天去山上可一只都没看到。”
姜大平不善于表达,只笑笑。
姜二安却眉飞色舞的说起来:“说起来,那可真的是我们运气好,这傻鸡一家子正在打架。”
他边说边手舞足蹈:“这傻鸡撞到树上晕了,可不就让我们给抓了。”
村民们听着也是稀奇不已:“还有自己撞树的野鸡?”
“都说了是它们一家子在打架,定是气晕了才撞的,便宜了我们。”姜二安笑的眉眼不见,话里也是得意不已。
村民们羡慕不已,看着姜家兄妹们渐渐远去,有几个不想上山的村民,瞧着姜大平他们抓了野鸡,也往山上去一趟,碰碰运气。
别说抓三只朝野鸡,只要抓着一只,也好让家里的孩子们开开荤。
姜岁岁把野鸡拎回家,说了句一只炖两只鸡炒就赶快跑了,要不然林氏非得拉着她,再次说个不停。
从桃花村到镇上,要走一个时辰,也不是很远,却把姜岁岁累的要死。
她知道这具身体很弱,只没想到弱成这样,才走一个时辰就走不动了,还是空手没背东西的情况下。
这若是自己的身体,负重五十斤走上十里路,那也是轻轻松松的事。
好吧,她得再接再励的锻炼。
到了镇上,不需要缴纳进城费就可以进去,还是挺好的,让本是难过的众人们,省了一口粮。
镇上东边是书院,所以东边的房屋价比西边的贵,大多数有钱的员外爷们,都喜欢搬到那边住。
姜大平带着姜岁岁她们到东边他平常卖柴禾的地方等待着,解释了一句:“东边有钱人会来这里买柴禾。”
姜岁岁正在想着能不能卖出去时,就有一个管家带着三个下人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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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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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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