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种作物都比较抗冻。
土豆是最好种的作物之一了。
只需要把土豆切片,埋在土里,它便自己会生长了。
来年即使存储不当发芽了也没事,再种回去就行。
另外小米辣的播种时间,最好也是在冬季,这样来年才会长的好。
孟晓晓打算用小米辣做一些适合的产品推广出去先赚一波儿快钱。
因为小米辣的培植并不困难。
将来只要‘辣’元素流行起来,自然会有人大面积人工种植小米辣。
而这种‘番椒’,也将不会再只是适合放在达官贵人的家中当一种好看的观赏植物。
所以现在她要做的就是打一波时间差。
趁大多数人还不知道小米辣用途的时候先将它们种植起来,到时候不管是自己开发吃食还是商人收购都不会亏。
所以家里的良田,她准备今年用一半来种植。
而对于草药来说,冬天适合量产且耐冻的草药是白术和柴胡。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白术对于土壤的要求本身就不高,而且它不耐高温,喜欢阴凉的地方。
最重要的是,白术这种植物是多年生的。
这样的话就不需要每年都播种了。
草药整体对于土壤的要求其实并不高,因此用不上家里的良田。
就算是荒田也可以,所以这就是为什么孟晓晓打算在冬天真正的来临之前,至少开垦两亩地。
不过怎么样说服家里听她的呢?
毕竟自己只是一个小孩儿,就算再宠,这种事上应该也不会听她的吧?
“奶,冬天的话作物就种土豆和白菜吧,好活。”
“听你的。”
“奶,十亩地咱留一半下来,种番椒吧,明年我保证大卖!”
“听你的!”
“奶,那两亩荒地开出来之后,咱们种草药吧。我已经想好了冬天可以种的草药的类型!”
“都听你的!”
“奶你怎么什么都听晓晓的呀,就不怕晓晓坏事儿吗?”
“不怕,你尽量去造。出了事奶给你兜着。”
孟晓晓抬头看了看饭桌上,老孟头和孟晓远也是一团和气的看着自己。
“晓晓,两亩荒地够吗?”孟晓远憨憨的说道:“不够我跟爷可以再开两亩去。”
孟老头点点头表示赞同。
周氏眼睛一亮,“这个主意好!”
孟晓晓知道周氏宠自己,但是没想到宠到这个程度。
还有其他人也是,难道没有其他什么想法吗?
真是一家子奇葩,居然样样都听一个小丫头的!
不过怎么说呢……
这种无条件的包容和信任,感觉还蛮好的。
孟晓晓抱着周氏的腰笑了。
笑的很纯粹,没有一丝杂质。
这就是家人的感觉。
“奶!晓远哥!我们先开两亩地试试就行!万一不行也不至于亏对吧!”
“嗯,还是小小考虑的周到,就听晓晓的。”
孟晓晓从胸口掏出一方丝质的帕子交到了周氏手上:
“奶,这是给你的,丝质的,你看喜欢不?”
“喜欢!喜欢!”
“我们晓晓也知道心疼人了!”周氏慢慢的摩挲着手里的帕子,笑的满脸皱纹。
“奶,你放心,等以后我赚大钱了,我们就去城里住。到时候小叔考中举人老爷,在京城当了官,我们就跟着他搬到京城!”
“好,好!”
周氏也不管孟晓晓孟子康有没有可能考中举人,或是真考上了有没有可能留在京城当官。
但是她的晓晓说到时候要搬去京城住,就一定能去。
饭后,孟晓晓趁没人的时候单独跑到孟子康跟前,一股脑的将之前买的文房四宝拿了出来。
“小叔,这是给你的。”说罢,四下看了看,又从袖子里掏出了一千两银票递给孟子康。
孟子康眼里的惊讶一闪而过,不过还是问了问银票的来历。
孟晓晓神秘兮兮的说自己做成一笔大生意,这是酬劳,而且来路正规,肯定没问题。
孟子康瞟了一眼孟晓晓,发现他这个侄女,自从掉到井里以后救上来,行事风格跟之前有很大的不同。
尤其是在赚钱这件事上,好像突然开了窍一样。
普通人,别说七岁,就是七十岁,一辈子手里捏过的钱,也不一定能超过一二百两。
可是她随随便便甩出来就是一千两。
这个小侄女身上到底是遇到了怎样的际遇?
罢了罢了,只要她没有生命危险,做什么都没有关系。
想要一辈子护住家人,手里就必须有权力。
如果不能一鸣惊人的话,是达不到他想要达到的高位的。
若是登不上高位,根本没有办法跟那些人抗衡。
而且也没办法……为那个人做些什么……
孟子康的脑中突然出现了那个人的身影。
初见到那个人的时候虽然看上去落魄,却如此的惊艳绝伦。
从来没有出过村子的他,第一次知道凤凰和野鸡的区别。
所以他蛰伏这么多年,只是为了一举中第。
若不能横扫所有的考生,以绝对的优势考中三元,他宁可不考。
“你放心,小叔一定会考上的。”孟子康摸了摸孟晓晓的头,转身离去。
离开的时候抽走了孟晓晓手里的银票。
孟子康的手指微冷,孟晓晓不禁打了个哆嗦。
不过孟晓晓得到了孟子康的保证,心里更加兴奋了。
“这是让我放心的意思吧?”
只要小叔能考上个秀才,再顺利考上举人,就肯定能混个小官当当。
到时候你当官,我发财。
谁也挡不住她的赚钱路!
美滋滋啊美滋滋。
孟晓晓看孟子康走远了,路过吴氏屋子的时候想了想,敲了敲门。
“娘,我进来了哦。”
吴氏坐在昏暗的光线下,闭着的眼睛‘唰’的睁开了。
可能是因为瘦的关系,那双大大的眼睛亮的吓人……
可是当那小人踏进来的一刹那,吴氏的眼神突然又变回那种迷茫、不解。
“娘,我这里还有一块帕子,也是丝质的,给你!”
见吴氏没有反应,孟晓晓上前握住吴氏的手,慢慢扒拉开,把帕子放在吴氏的手掌心。
“娘我走了,你在家乖乖的哦。”
吴氏看着孟晓晓离去的身影,把目光移到了自己手中的帕子上。
丝绸的面料,又顺又柔。
多少年了,穿习惯了这粗布做的衣衫。
没想到居然有一天能再摸到这种精致的丝绸。
快了……快了……
再等等……
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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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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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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