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菜上齐后宋长风一道道为孟晓晓他们耐心介绍。
“这道皮蛋豆腐是我走访某座城市的时候发现的,这个皮蛋的制法也是独一份儿的,我出了很大的价钱求来的方子,这个皮蛋和豆腐混在一起的味道也非常独特…”
“而这个醉鸡的方子是我无意从一间酒肆得来,想要醉鸡的皮肉不苦,最重要的不仅是选择什么样的酒,还有当归和枸杞的配比,另外火候也相当重要……”
“…还有这道清炒虾仁也很难得,用的都是最鲜活的虾,我们后厨有专门养虾的缸,所以吃起来也很新鲜,一点儿腥味儿也没有…”
孟晓晓一边听,一边这个尝尝那个试试。
这些明明都是非常普通的家常菜式,不过宋长风这里做菜选择的食材真的是一顶一的好,加上他对于做菜的执著,味道确实不是一般的好。
宋长风还在滔滔不绝,跟刚刚安静坐在小摊上细细品尝面的人完全不同,就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
看的出来,他是真的喜欢吃。
就桌上这些菜,有一半都是他走访各个城市,从不同的角落挖掘来的珍贵菜谱。
怪不得刚进长风楼的时候就发现,这里不仅座无虚席,而且客人吃完后脸上都是挂满了笑容才离开的。
可以说这个宋长风真的对吃食是非常有要求的。
听宋长风介绍完最后一道菜肴,孟晓晓也放下了筷子。
“晓晓姑娘觉得我们长风楼的菜色如何?”
“不错不错,很好吃啊大叔。”
“好好好,你喜欢就好…就是关于刚刚你说的那个…那个什么…东什么肉的……”宋长风一边摇着扇子,似乎有些踌躇。
“大叔想知道东坡肉的做法吗?”孟晓晓大大方方道。
宋长风眼睛一亮,身体稍稍往前倾了倾:“是!”
可随即又补充道:“我原本是想问那个小摊的老板那个酱肉的配方,但是听你说到有比它更好吃的菜叫东坡肉…在下有些好奇它的味道,实在是…”
宋长风猛地站起身,将扇子用力合上,大喝一声:“实在是想吃得到不得了!!”
随即凑上前,脸就差贴在孟晓晓的脸上了:“晓晓姑娘能不能告知在下做法?或者做给在下吃吃看?”
“要不然今日在下肯定是睡不着觉了……”
孟晓晓看见面前放大的脸,被吓了一跳,但马上就被沐风拉到了身后。
沐风像护着小崽子似的把孟晓晓紧紧藏在身后,宋长风自觉有些失礼,便往后退了退。
“抱歉抱歉,还请两位见谅!我宋某人从小就含着金汤勺出生,自问什么也不缺,可是对什么也不感兴趣……除了吃……”
“在下对吃最为迷恋和钻研,一时忘了形,还请二位见谅。”
说着便欠了欠身,表示抱歉。
孟晓晓觉得宋长风这个人的吃货属性还挺搞笑的,和他儒雅的外表有些不符,于是也没打算拿乔:“如果你不介意,我就用你的厨房帮你做一次,如何?”
“可以可以!我亲自领晓晓姑娘去,请随我来!”宋长风头点的跟拨浪鼓似的,生怕下一秒孟晓晓就反悔。
孟晓晓不一会儿就选好了食材,一个时辰后,她端着砂锅回到了雅间。
锅被打开的瞬间,香气就冒了出来。
引入众人眼帘的便是油光蹭亮,四四方方的小方块。
表皮鲜红的颜色,让人食欲大开。
宋长风咽了一口口水,小心翼翼的夹起其中的一小块。
只见这块肉虽小,却四四方方。从上到下,从皮到肉,一层一层分的明明白白的。
遂放入口中。
入口的瞬间,酱汁便粘在了牙齿上。一口咬下去,肉质果然又嫩又软,香气四溢。
再吃一口,却感觉不到油腻。软糯的口感和肉的香气溢满了整个口腔。
让人忍不住想要配上一碗白米饭。
若是淋上的肉的汤汁,宋长风感觉就是吃个三大碗应该也没有问题。
等回过神来的时候一盘东坡肉都已经被吃完。
宋长风吃过不少山珍海味,但是最好吃的和最习惯吃的,果然还是猪肉。
而这道菜应该是他所知道的猪肉菜肴的巅峰了。
宋长风脑子里突然蹦出一句话。
如果想要达成那个夙愿,眼前的这道菜一定不能错过!
“晓晓姑娘!!”
“请问你能教在下这道菜的食谱吗!?”
孟晓晓就在等这句话呢。
但是又不想让对方觉得自己很心急,便耍了个小小的心机。
“那就要看了,宋大叔你是想要自己吃呢,还是让别人吃。”
孟晓晓意味深长的回答道。
宋长风也是人精,立马明白了孟晓晓的意思。
“其实在下一直有一个夙愿,就是将酒楼开到天子的脚下,而不是蜗居在这一方。”
“但是我也知道,京城的饭菜水准跟我们这种偏远小镇比起来肯定犹如云泥之别!”
“于是在下寻遍四方,也找到了一些能够拿得出手的秘方。但是想要立足于京城,必是需要水准更高,更新颖的菜肴。”
宋长风站起来走到孟晓晓的面前,这次他弯下腰来深深的作了一揖道:
“若晓晓姑娘愿意告知在下此东坡肉的秘方,价格一切好商量。”
“你刚刚说你想把酒楼开到京城去吗?”
“是的,这也是我毕生的夙愿。要么不开,要开就要长风楼的名号享誉整个京城。所有的达官贵人想要宴请贵客,第一想到的就是我长风楼。”
“如若做不了第一,那还不如不开。”
“好!大叔好厉害!”孟晓晓天真的拍着手,这个样子,就跟普通的小姑娘没有任何区别。
只见她拍完手便坐了下来,喝了口汤,放下汤碗的一刹那,气场便完全不同了。
刚刚还是可可爱爱的小姑娘,现在就好似一个成年人一般成熟。
她轻启樱唇,“若大叔想要买断我的食谱,那便是一锤子的买卖。我一个农家小丫头无权无势,虽有这秘方,却无法用其来生钱。”
“即使做出来了,普通人也消费不起,而我却没有任何渠道可以接触到贵人们,所以这个秘方我即使捏在手里,也无法发挥它的价值。”
“到时候若有人盯上了这秘方,我也保护不了。正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孟晓晓侃侃而谈的样子惊讶到了宋长风,饶是他在商场浸淫多年,也无法想象一个七八岁的孩子能有这一番见地。
“所以若是宋大叔想要做这一锤子的买卖。便买断这东坡肉的秘方,我可以马上写下来交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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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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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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