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
车疾驰在去往省城天云市的高速公路上,开车的是戏东阳,徐同道坐在后座上,闭目养神。
秘书唐清坐在副驾驶座上。
车内开着冷气,很舒服。
也开着音乐,舒缓的民族纯音乐,有安眠曲的效果。
徐同道闭着眼睛靠坐在座位上,有点昏昏欲睡,直到突兀响起的手机铃声,瞬间驱散他的睡意。
皱眉睁眼,掏出手机看了眼来电显示,是他表哥葛良华。
“喂?表哥?”
电话接通。
葛良华:“小道,你们到哪儿了?进市区了吗?”
徐同道:“没!还在高速上呢。”
葛良华:“哦,好!对了,你大表嫂怀孕了,你听说了吗?嘿嘿,我也是刚听你大表哥打电话跟我说的,电话里他可兴奋得很,应该已经先打电话跟你分享了吧?”
徐同道:“……”
哑然数秒,徐同道:“没有!你是第一个告诉我这个消息的。”
葛良华:“啊?他竟然是先告诉我的?没先告诉你啊?这……呵,这不科学啊!”
徐同道淡淡一笑,“没什么不科学的,可能是因为你有孩子,他觉得跟你分享,有共同话题。”
葛良华:“也是!行,那就先这样?等你到了,咱们见面了再聊?”
徐同道:“嗯,好!”
……
通话结束,睡意已经被驱散的徐同道也不想再打盹了,放下手机,眯着眼睛看着车窗外飞逝的景色。
一时间,心情有点受影响。
大表哥……吴长兴和昌敏结婚半年,也怀上孩子了……
他不由联想到表哥葛良华和葛良才。蜀南文学
他们也是结婚不久,就传来老婆怀孕的消息。
感觉他们结婚就像是买了一张生娃的门票,很容易就怀上了。
吃饭喝水一般容易。
他徐同道呢?
上辈子结婚数年,老婆的肚子一直没动静。
也不晓得这一世,会不会有所不同……
今年他已经20岁了。
要不要早点结婚呢?
他脑中不由闪过这个念头。
按理说,他才20岁,不该这么早就想着结婚,但……早一点结婚,能生孩子的概率,肯定是比晚婚的大,这他是知道的。
只是……
这个念头在他脑中闪了闪,就被他暂时抛到脑后,20岁还是太年轻了,婚姻法都不允许。
……
车开进天云市。
最近两个多月以来,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来天云市。
随着他的西门道网吧进军天云市,开起一家家分店,他几乎每个月都会来天云市一两趟。
相比水鸟市。
作为省会的天云市,各方面都要胜过水鸟市一筹。
城建、经济发展程度、文化氛围……等等,都胜过水鸟市。
几次来天云市,这座城市给他留下的最大印象是这里的人……骨子里的那种优越感,特别是本地人,那种优越感是远胜水鸟市居民的。
这大概就是省城居民天生的优越感和自豪感?
本地人骨子里的那种优越感,让徐同道觉得自己可能一辈子都无法真正融入这座城市。
这与水鸟市不同。
他的家乡属于水鸟市辖下,所以,他从小心里对水鸟市就有归属感。
之前他去水鸟市市里发展,也没觉得自己不属于这座城市。
可今年他几次来到天云市,却一直觉得自己是这座省会城市的……一个过客。
省城虽好,却不是故乡。
连说话的口音都不一样。
但他还是喜欢这座城市,原因?
因为这里他能看到更多的商机,赚更多钱的机会。
比如餐饮这一块。
天云市本地人骨子里的优越感,塑造了这里的本地人普遍更爱面子,这一点在天云市本地人招待客人的时候,有很明显的体现。
他来天云市那么多次,每次都会下馆子吃饭。
有时候是正经的中餐馆,有时候是火锅店。
但每一次,在他有心的留意下,都能注意到天云市本地口音的食客,在招待亲戚、朋友的时候,都很舍得花钱。
这不是个别现象。
是徐同道观察到的普遍现象。
他很喜欢天云市本地人的这个特质。
他已经决定下一次,就把他的西门一品火锅店分店开到天云市来,竭诚为天云市的居民提供服务。
其实,网吧方面,天云市的年轻人也很照顾他徐同道的网吧生意。
作为省城,这里的年轻人普遍走在时代的前沿,对新兴的网吧,非常欢迎。
当然。
有需求就有市场,有市场就会有人去做。
他的西门道网吧来到省城两个多月,特意放慢扩张速度,到目前只在省城开了5家分店,其实,不仅仅是因为他很谨慎。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省城的网吧已经很多了。
这里的市场很大。
同样的,这里有实力的商人也很多。
有眼光、有魄力的商人,同样也很多。
据葛良华等人前期来省城的调查结果显示——省城各大高校附近,都已经有不止一家网吧存在。
这不是一片空白的市场。
他的西门道网吧来天云市,就必须要和同行竞争。
必须从那些已经有稳定客源的网吧嘴里抢肉吃。
好在……竞争也不是很激烈。
倒不是对手不强,主要还是因为目前对上网有强烈愿望的年轻人太多了。
车开到天云师范大学旁边的侧街上停下,路边就是正在装修中的天云市第6家西门道网吧。
车门打开,徐同道下车后,下意识举起右手里的皮包遮在额前,今天的阳光太灿烂了,热辣辣的阳光直接照在他眼上,都照出了重影的效果。
随后下车的唐清连忙拿出包里的遮阳伞,快步过来,准备给徐同道挡太阳,被徐同道摆手拒绝。
快步走向路边的西门道网吧,可能是因为脚步太匆匆,也可能是因为他右手举着遮阳,看不见右边过来的行人。
他刚跨上路边的人行道,就与右边走来的一人撞在一起。
“哎呀……”
一个年轻女孩的惊呼声响起,徐同道被撞得一个踉跄,注意是猝不及防,完全没有心理准备。
好在他下盘还算稳固,稳住了,没有摔倒。
但右手边撞他的女孩却噗通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徐同道慌忙扭头一看,正好看见她岔开大腿的裙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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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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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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