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以海领着两营千人摸黑疾行在江南水乡的道路上,月色晦暗,好在此时是盛夏,连日晴后道路干燥便于行走,他这两营人马中,除了神机营那几百洋人佣兵外,剩下的也有几百老兵,另外补充的新兵也都是挑选的年轻健壮的。
基本上没有夜盲症的,军官们让每个人都咬着一个木棍前行,禁止发出半点喧哗。
不少新兵本就是宁波当地补充的,所以对这一带路况倒是十分熟悉,半摸着黑也能准确前行。
沈宸荃一身短袍一路紧跟着朱以海,脸上阴晴不定。
他一直就觉得鲁王不会那么安份留守,所以一直紧盯着,结果半夜鲁王真的就突然带兵出城,虽然行动悄然,可沈宸荃还是马上发现了。
他追出来要阻拦,朱以海直接让人把他嘴捂了,最后沈宸荃赶紧抢先说带上他就行,朱以海才叫停了家丁杨伯兴。
这一路跟随夜行,他是很恼火的,既自责自己没有早告诉其它人鲁王的行动,又自责没能坚持劝谏,居然还跟着出来,把城里其它人都蒙在鼓里。
他本是慈溪观海镇人,听说陈梧乱兵劫掠观海慈溪,心中既担忧家中安全,又埋怨鲁王的行事鲁莽,堂堂监国,怎么还非要兼职旗手营官朱武?
这是什么想法?
有时觉得鲁王非常通情达理,甚至少有的果决勇烈,很有大局观,有格局,可有时又觉得他十分冲动幼稚,就如现在,王之仁和张名振两员大将都带兵出去镇压乱兵,还不够吗?
非要跑出来凑热闹?
但扭头看到月光下那张坚毅的脸庞,又说不出话来。
这样的鲁王,也许又是这乱世所需要的吧,他刚才心中,不也正因为闪过这种念头,才最后决定跟着一起出来莽一回的吗?
一阵马蹄声传来。
夜色下几骑夜不收奔来。
“前方发现一个城镇,正被乱兵围攻。”
沈宸荃立马道,“前面应当就是鸣鹤场镇,那里是盐场,商贸也十分兴盛,虽只是乡镇,但城墙很高,而且城中有叶虞两大族,乱兵应当奈何不了。”
但回来的夜不收却说,他们观察到乱兵已经上了几处城头,看样子,那镇子应当要守不住了。
“乱兵有枪甚至还有炮,而且进攻很老练,几处佯攻,然后却重兵攻打薄弱之处,利用夜色掩护,虚虚实实的防不胜防,我看他们坚持不了多久了。”
朱以海问,“离这多远?”
“约摸就十里。”
“知晓乱兵有多少人吗?”
“声势很大,但有虚张声势之意,真正的乱兵估摸着不超过千人。”
千人,夜色下上千的正规军打一个乡镇,确实会给小镇很大压力。
“传令下去,全营停下,就地休息一盏茶时间,检查武器装备,要拉屎拉尿的赶紧,有空的赶紧吃点干粮喝点水补充下体力。”
临阵之前,先休息一下。
沈宸荃突然心跳加速起来,虽然他之前也带着族人召集乡勇,驱赶伪官赶来宁波聚义,但可没真打过仗,以前做过御史做过监军,都没真正上过战场。
“殿下,对方千人,是否派人去寻找王总镇,让他派兵来支援?”
朱以海笑笑,“区区千余乱兵怕什么,我们不也两营千人,何况这是有心算无心,突其不备攻其不意,乱兵正在打城,估计既疲且累,而且还有伤亡,咱们这突然从背后杀到,他们必败无疑。”
“到时咱们也多打火把,虚张声势,那群只知道欺负百姓的逃兵,只怕吓的屁滚尿流了。”
两支数量相当的人马,若是排兵对阵的打,肯定是各有伤亡。
但半夜搞突袭,尤其是对方正在打城的时候,这兵马四散,被从后面捅一枪,那败的机率九成九。
“还是小心些为好。”沈宸荃提醒,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这黑灯瞎火的,谁知道乱兵附近还有没有人马呢。
“打仗哪有总瞻前顾后的,瞅准机会干就得了。”
朱以海说完,走到路边,也痛快放起水来。
提好裤子,也顾不上洗手什么的,抓起干粮袋,掏出点肉脯赶紧嚼起来,填了点肚子,六七分饱,他又掏出手铳检查,确认都装填到位,随时可以发射,又把背着的弹药检查一遍。ΗtτPS://Www.sndswx.com/
沈宸荃见状,有些口干,“请殿下就在此坐镇,臣愿意同张将军前去击贼!”
朱以海把枪插好,拔出刀握在手,“我现在是旗手营总兵官朱武,倒是沈公可以在此等候。”
时间到,朱以海刀一挥,“出发。”
十里路,说远其实不远。
为了保持体力,朱以海没让急行军,而是保持正常速度,约摸一个小时后,他们终于听到了喊杀声,也看到了黑夜里的火光点点。
一座小镇被无数火光包围,喊杀阵阵。
夜色下的攻城战似乎达到了顶点,叛军已经杀入了城中。
虽然城镇中两大家族带头出钱出粮,重金悬赏,可一群百姓,终究不是一支正规军的对手。
陈俊见鸣鹤场一点面子不给,直接下令夜袭。
对于他们而言,夜袭攻城,比白天强攻其实更有便利,夜色掩护下,那些百姓壮丁根本搞不清虚实,让他们有更多机会可乘。
陈俊是跟着陈梧征战过关外的,作战经验挺丰富,尤其是手下有一队百战精锐的家丁,他的夜袭战术也很简单,先驱赶掳来的附近百姓,虚张声势,数面佯攻,上半夜打了半夜,搞的镇中青壮精疲力尽,疲于应付,甚至把弓箭弹药白浪费了大半。
陈俊一直在城下盯着,等看到城上明显疲惫时,便开始派出了自己的兵马。
先是分出几支人马,数面攻城,最精锐的一支人马,却一直按兵不动。
等到半夜时,几处城头都攻上去激烈近战时,陈俊却派出了养精蓄锐已久的那支人马,在家丁队的带领下,突起发难,直接就打上了城头,然后很快就突防杀进城中,并为他们打开了城门。
这家伙把多年征战得来的战术经验,发挥的淋漓尽致。
陈俊狞笑着催马狂奔,带着剩下的家丁和人马,直冲城中。
乱军狂笑,又一座江南繁华小镇被打下,里面无数的金银钱财,还有数不清的女人,都已经任由他们采撷了。
狂笑声中,没有人发现,在他们的背后,有一支人马正发起突袭。
朱以海根本不理会沈宸荃和张名扬他们的劝说,带着自己的六十名家丁,提着刀就往前冲。
一千人马,两营左右包抄。
每营四哨人马,按一头一尾两翼的阵法,分成四部行动,互相呼应。
“殿下慢点。”行人沈文忠也披着一副棉甲,一手提着一面皮盾一手提着把刀,这位文弱的乞丐秀才,跑起来并不慢,总是抢先朱以海一步,护在他前面。而砍柴工出身的家丁杨伯兴端着长矛掩在一侧,一双眼睛不时扫过两旁,随时准备掩护殿下。
六十名家丁,或刀或盾或枪或铳,犹如一朵绽开的梅花围绕着鲁监国前行。
“趁贼人没发现,赶紧跟着冲进城,先控制城门,来个关门打狗,瓮中捉鳖!”
“他娘的,一个乱军也别放跑了!”
朱以海没骑马,这种夜色下入城,骑马不是太好选择。
全军火把都没打,原计划是如果贼人还没破城,到时他们就忽然举火,虚张声势,假装是千军万马来攻,对贼人各个击破。
可没想到乱兵动作到是很快,居然已经攻入城中,恰巧又是正在入城,其它几路还在各处城墙做战呢,朱以海当机立断,直接顺着杀进去吧。
两营八哨,加上两个营官亲兵队,猛冲向前。
风在耳边呼啸,朱以海也不由的心脏砰砰直跳。
好刺激!
风中飘来浓浓的血腥味道,刺激的肾上腺素更是彪增。
一路冲到了镇子西门前,这里血腥味更浓,甚至能看到脚下横七竖八倒伏的尸体,甚至还有些人满身是血的躺在地上呻吟呼号。
冲冲冲。
朱以海感觉脑子都发胀了,握着刀的手都不由的用尽全力。
终于冲入了城中。
神机营前哨已经接火。
那些佛郎机佣兵不愧是欧洲三十年战争的老兵,他们丝毫不惧,十分沉稳,冲入城后,砰砰砰的就是一阵排枪,将守在那里的一队乱兵打的七零八落,然后又一队鬼佬冲上前,提着长枪就冲了过去。
这支葡萄牙佣兵队,虽然是一支火枪队,但实际上因为他们装备的主要还是轻型火绳枪,虽然燧发枪等早已问世,瞎火率还低,可因为火绳枪更耐用,更便宜,且制造也更简单快捷,所以佣兵们用的基本上都还是火绳枪。
他们装备的火绳枪主要是轻型火绳枪,射程一百多米,枪长一米五,重十几斤,铅弹四十克,并装备少量带支架的重型火绳枪,射程更远威力更大。
当然,火绳枪虽然火力凶猛但却仍架不住骑兵的冲击,所以在欧洲战场上,他们早形成了将射击部队火枪手和近战部队长枪手混编的习惯。
火枪手们也会配备短剑,而长枪手们也会配备手铳。
战斗时,这些高大的长枪兵们手持着五米长的长枪密集向前,主要防御骑兵冲锋。
火枪手们则提供火力支援,有时也还会有炮兵小队,携带蛇炮等较轻便的火炮加强火力,当然,万一敌人冲到面前,这些火枪手们往往都会直接倒提火枪,拿火枪柄猛砸,而懒得去拔短剑对敌。
暗夜里。
城门口的那队陈俊部下被打懵了,那密集的一排火铳,还那么近距离,直接就射倒一片。
等提着五米长枪的长枪手扑过来,不少幸存的乱兵更吓的大叫,主要还是这些佣兵不是金发碧眼,就是鹰鼻深目,长的跟罗刹鬼一样。
尤其是大半夜的,这更吓人了。
佛朗机长枪手们,每人一顶钢制头盔和胸甲,有些有钱的佣兵还自备了背甲和护喉,当然也有一些穷的长枪手们连胸甲也没,只穿了皮甲,甚至有人连头盔都没。
但这并不妨碍他们此时那高大狰狞的巨大身躯猛冲。
后面的火枪手一手缠着六米长的引火火绳,背着斜挎包,子弹袋上是十二发散装子弹,被习惯称为十二使徒,他们身上的防御装备比长枪手要差了不止一个档次。
在大规模的军团战中,火枪手们往往是伤亡极大的,但在这种小规模的突袭战中,火枪手却凭着强大的火力,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
他们一排火枪过去,前面小股的敌人就基本上崩溃了,然后高大的长枪兵们穿着胸甲戴头头盔,提着五米长枪大喊着扑过去一通乱刺,战斗就基本结束了。
朱以海在六十名亲兵的护卫下终于冲进城,结果战斗已经结束,只剩下遍地的尸体,还有混杂着硝烟味道的血腥气在弥漫四散。
那哨神机营佣兵,早已经冲向小镇更深处了。
“冲冲冲!”朱以海有些不甘心连一个敌人都没干掉,指挥着继续往前冲,可他的家丁们却故意放缓了速度,始终跟前哨保持着一定距离,结果就是老朱虽然冲在第一线,可却被保护的连敌人面都没见过。
他冲到,哪的战斗早已结束。
马蒂姆再次向朱以海证明了他们这些佛朗机佣兵名不虚传,更对的起朱以海丰厚的饷银,收银办事,毫不含糊,打起仗来绝不偷奸耍滑。
该冲冲,该打打。
而且这些佛朗机兵也没有什么战场割首级等习惯,都是打死了就继续往前冲。
倒是后面一些兵在趁机捡便宜,乘机割脑袋,也不顾血肉模糊,兴奋的把被打死的乱兵首级割下,拴在自己裤腰上,暗夜里,如同收割的死神仆从。
城内城外,神机营和旗手营两营八哨,同时发起进攻,一路猛冲,打的乱兵措手不及,如落花流水。
“投降不杀,弃械免死!”
陈俊带着一群家丁被团团包围,一脸阴沉,听着对面那群鬼佬后面喊出的汉话,他忍不住叫骂道,“你们他娘的是哪部份的,不知道爷爷乃是大明浙闽总督、镇东伯麾下千总陈俊吗?”
砰的一声枪响,陈俊带着满脸不甘睁大着眼睛倒下。
朱以海走上前,吹了口手铳,“聒噪,都说了投降不杀弃械免死,还敢顽抗。”
辛苦一夜,终于开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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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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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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