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回到清朝做盐商>第四九五章 狗头金
  探矿队的人暂时没有什么事情,被赵旭安排跟建筑队一起修筑码头。

  这是当前最为紧迫的事情。

  没有码头的话,人能够上的了木排,但是有一些大件的货物要想上到木排上就有些困难了。

  修筑码头需要将粗壮的原木打在河床上。

  巨型的原木不是人力能够竖的起来的。

  伐木队的人将截成一节一节的原木垫在巨木的底下。

  然后用绳索系在原木的一端。另一端拴在牛的身上,这才慢慢地拉到河边。

  随即伐木队的人会将原木截成需要的长度,将其中一端锯成尖尖的形状。

  原木还要放在火上将其表面烤的碳化,同时去掉一部分水分,这样能够延长使用的寿命。

  本来最好使用沤制过或者是阴干的木头。

  但是现在没有时间了,只能凑活着先将码头给建起来。

  哪怕是使用寿命短一些也没办法了。

  接下就是怎么把这些木桩给钉到河床上。

  钉木桩就要先清理河床。

  勘探队派了几名水性好的队员下到了河中。

  “河床上基本上都是石头,得先把这些鹅卵石给搬开。”一名下水的队员高呼道。

  “好,那就辛苦各位了,凡是下水的队员今天晚上都加上二两酒,鹿肉管够。”今天狩猎队的人收获颇丰,赵旭也难得大方一下。

  这个季节想保存鹿肉还是蛮麻烦的。

  要是腌制的话,他们又没有那么多的盐。

  要是熏制的话,那么就会影响口感。

  所以还是趁着新鲜的时候多吃一些。

  “好嘞,队长,您就放心好了。”几人听说可以加酒,瞬间兴奋起来,也不感到身上冷了。

  鹿肉配酒,美滴很啊!

  岸上的人已经用又长又壮的原木搭了一个龙门吊伸到了水面上。

  龙门吊的横木上连着一个滑轮组。

  一根长长的铁索被从滑轮组上拖了下来。

  铁索的末端分成了四股连接在一块大木板上。

  水中的队员将底下的卵石搬到水面就可以直接放到木板上。

  石头在水中因为受水的浮力影响没那么重,只有到了水面上送到木板上时要特别的用力。

  张旭没什么事情,就站在河边看着码头的修建工程。

  这是最重要的一环,以后这里就将是连接西部路上交通线的中转站。

  若干年后兴许这里会发展成为一座城市。

  华夏的人口全球第一,理应拥有更多的生存空间。

  这是总统总是说到的一句话。很多人都质疑总统为什么不将资源都放在国内发展。

  为什么非要占领这么多的蛮荒之国。

  董书恒给的解释就是为子孙后代考虑。

  这一代人的生存空间是足够了,但是后代呢?难道又要走上朝代更迭的老路?

  总统的这一种说法,反倒是普通的百姓更加的接受,因为他们再也不用担心家中的二娃、三娃……留在家中分家产了。

  关键是他们没有那么多的家产可分。

  只要给娃子报名移民就能够获得一大片传家的土地。

  娃子还能够给家族开枝散叶,何乐而不为呢?

  反对的人更多的是国内的保守派地主、士绅。

  这些人自己不愿意走出去。现在普通老百姓走了出去,佃农的租金是逐年降低。

  不然根本就雇不到佃户。要是租金高了,人家不如报名移民自己做地主呢!

  在加上很多的大型农场投入生产,粮食的价格也在逐年降低。

  虽然国家一直在干涉,没有让其降的太快,但是总的趋势就是在降。

  开明一些的士绅地主早就已经完成了转型,他们投资工厂,投资海外的大农场,家族的实力不仅仅没有因为国内的土地收益降低而缩水,反而扩大了很多。只有这些人还守着老传统。

  他们自然不愿意看着自己慢慢走向消亡。

  于是,现在国内就出现了一种反对对外扩张的声音。

  只是复兴军现在还没有受到过大的损失,他们找不到反对的理由。

  国内的民生也确实在好转,百姓们也不听他们那一套。

  所以这种声音目前还没有市场。

  ……

  ……

  狩猎队的人陆续回来了,猎物要先拿到河边清洗。

  尤其是马鹿的内脏要反复清洗才行。

  向荣心心念着的毛肚,清洗起来难度更高。

  还有一些狩猎队的队员在河边撒网捕鱼。

  晚上厨子要煲汤,鹿肉与羊肉相似,配上鱼的话,汤才最鲜美呢!

  整支队伍两千来号人,几乎没有一个闲着的人。

  大家伙都在各自队长、小队长的带领下各司其职,忙活着手头上的事情。

  赵旭安排的时间也比较紧凑。毕竟大奴湖畔才是他们的目的地呢。

  而且出发之前,上面就已经吩咐过他们要赶时间。

  因为英国人有可能也会组织人向西挺进,阻止华人的东进。

  ……

  队伍中的大部分人做的都是重体力活,伙食是一定要跟上的。

  还好这里的森林中动物资源比较丰富。

  虽然这里是北方,林子里没有那么多的果树。

  但是这北方的动物都长的又大又肥。马鹿的个头可真的跟马差不多。

  哪怕是凶猛的棕熊遇到了狩猎队也是只有作菜的份儿。

  在这里,拥有枪支的人类就是食物链的最顶端。

  “队长,快看,我发现了什么?”水中打捞卵石的探矿队员突然间叫到,声音中带着一丝欣喜。

  赵旭赶紧凑上前去。

  谷</span>只见石板上摆着一块与众不同的石头。因为那块主体褐色的石头上镶嵌着一块金灿灿的金属物质。

  在河水的长期冲刷下,那金属光泽非常的耀眼。

  我的天啊!

  大家伙手中的活计都停了下来。

  这是一块狗头金啊!这么大块头至少有上百两了吧。

  众人在心中盘算到,一些人的眼中甚至闪现出了占有的欲望。

  “快吊上来!小心一些。”赵旭赶紧吩咐道。

  “将郑监察委员叫过来。刘队长,你过来看看,说不定是大发现。”

  赵旭打发身边的王力去将监察委员郑尧年给叫过来。

  这种事情最好有监察委员在旁边做个见证,不然万一以后要是有谁嚼舌头。赵旭就说不清楚了。

  刘志是探矿队的队长,他是专业人士,这块狗头金自然是要给他先过目的。

  刘志的眼睛就没有离开过那块狗头金,要是自己能够发现一个大金矿,那么报上去之后一定是大功一件。

  至于说侵吞这块狗头金,还真没有人敢做。

  这么多的人都看到了,想要私吞总要每个人都打点到。

  这仅仅是一块上百两的狗头金,换成华元也就几千元而已。

  确实是不值得的。

  这时,那块狗头金已经被吊了上来。

  刘志拿在手上认真地摩挲着。

  跟黄金镶嵌在一起的是一块褐铁矿。

  这说明这周围不但有金矿,而且还有铁矿存在。

  复兴军在阿拉斯加地区的很多河流发现了金矿。

  现在华夏最大的金矿企业,阿拉斯加矿业公司就是因为阿拉斯加地区的金矿而起家的。

  现在每天都有人自费坐船前往阿拉斯加去淘金。

  淘金已经被一些华夏的普通百姓当作改变自己命运的契机。

  在董书恒的授意下很多华夏的报纸都刊登了许多具有引导性的报道。んτΤΡS://Www.sndswx.com/

  大都是介绍一下某人因为去阿拉斯加淘金而一夜之间变成了富翁。

  实际上这样的人有是有,但只是少数人而已。

  大部分人去了之后都是在金矿打工,虽然工资不低,但是也没有到让人暴富的程度。

  董书恒这样宣传只是为多骗一点移民过去罢了。

  作为官府,做这样片面性的引导确实有些不厚道。

  不过为了百姓们能够迁移,董书恒就连强制性的法令都发布了,哪里还在乎这点事情啊。

  那些人到了阿拉斯加之后大部分人都会留在那里领取政府分配的土地,成为当地的农民。

  赵旭知道发现金矿意味着什么。

  到时候会有大量的人涌到这里来。

  政府很可能会在这里单独设立州府。那么作为第一批开拓队的负责人。

  赵旭有很大的可能会成为新成立的政府的首长。

  在政治上有一点小抱负的赵旭自然是渴望这里人越多越好。

  “老刘,你觉得这块狗头金怎么样?”赵旭见刘志将这块狗头金拿在手中又是摩挲,又是细细端详,就是不说话,于是焦急地问道。

  “赵队,这是块好东西啊,纯天然的狗头金,还是伴生矿。送到国内都可以进矿物博物馆了。”刘志说道。

  “成,那咱们就将它这么完整地保存好送回去。”赵旭说道。

  “刘队,我看再派些人下水去,兴许还能再搞到一块。”

  两人一拍即合。

  接下来又有一波人水去捞石头。

  大家伙见到能捞到狗头金。知道即使这东西不是自己的。

  但是要是能够捞到也是大功一件。

  到手的奖励也是不少的。

  大家的积极性都很高,一会儿功夫捞出来大辆的鹅卵石,不过狗头金却没有了。

  但是,从队员们捞取的河沙中,刘志还是发现了含量很高的金砂。

  所以说这条河就是金矿,今后可以在这里淘金。

  当然这个事情暂时只能确认一下。

  赵旭派了一个小队回去将这个消息传回东州。

  他可没时间在这里的淘金,建立据点才是他们的任务。

  卵石出水,露出了底下的河床。

  当然了,也不需要搬出全部而卵石。

  只要清楚出来四个圆形的区域,能够让木桩打进去就好了。

  另外一边,伐木对也将处理好的木桩抬了过来。

  单人合抱粗的木桩被套到了铁索之上。随着工人们拉动铁索,木桩的一头抬了起来。

  然后众人将木桩的另外一头挪到了河水。

  水中的人将其慢慢移动到正确的位置,用三根细木将其暂时固定。

  紧接着,大家将铁索上换上了一个大铁块。等一下就用它来将木桩打进去。

  夜幕降临,河边空地边缘的营栅已经建好了。对着树林的中的道路方向留了一个门。

  王华还找狩猎队的人在营栅外面设置了一些陷阱,这方面猎人们是专业的。

  大门是用铁索上下开合的吊门,门外挖了一条壕沟。

  今后有条件了还可以弄条护城河,用水车从河中提水上来。

  暂时是不用想了,开拓队没有时间在这里浪费。

  伐木队以及狩猎队的人都回来了。

  营地内外点起了一队队巨大的篝火。

  从天空中看去,整个营地就像是一头黑色巨兽的眼睛。

  是周围无尽黑暗中的唯一一点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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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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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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