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镜渊也尝了一下,这个泥豆米味道确实不错,舍得放盐,好像还有一股特别的蒜香味。

  不过与宫廷炒果比起来,还是差一些。

  首先豆粒的大小就不讲究,颜色深浅各异,要是在宫里,这样的泥豆米是不能端来给自己食用的。

  他们给自己食用的泥豆米,一定是仔细挑选,须得大小形状颜色一致才可以。

  “这个是给小钱钱的糖果。”

  夏茉又拿出一包花花绿绿的小块。

  钱大叔面色变了变,糖果和盐都是很贵重的东西,盐炒的泥豆米就算了,怎么还这么大包糖?

  “夏小哥儿,您这太客气了。”

  “没关系,都是给小孩子吃的。”

  说罢,顺势塞了一块进小钱钱的嘴巴里。

  “好吃吗?”

  小钱钱眯着眼笑道:“好甜。”

  “这些全是你的,拿去吧。”

  小钱钱将一包糖果抱在怀里,高兴的对夏茉道谢。

  “谢谢夏叔叔。”

  这声叔叔叫得……

  夏茉表情僵硬,不过还是努力的维持着笑意。

  “对了,还有这个,这一大瓶一会儿吃饭的时候喝。”

  钱大叔快崩不住了,“夏兄弟,您不能再拿东西出来了,你这弄得我不敢收了。”

  她在钱大叔面前已经升级成兄弟了,钱家二两兄弟听着这声称呼尴尬的直傻笑。

  “夏兄弟,快坐下,咱们好好喝一杯。”钱大叔很是热情,亲自为她斟酒。

  喝酒她可不行,夏茉急忙招呼钱家兄弟二人和萧镜渊也坐下来。

  “来,两位夏兄弟,我敬你们一杯。”

  夏茉解释了下,“钱大叔,我不会喝酒,我就意思一下?”

  “哈哈,好,夏兄弟坦诚,我也不劝酒了,意思一下就行了。”

  转而又问:“夏小兄弟能喝不?”

  夏茉忙说:“他也不会,他还小呢。”

  萧镜渊偏头看了夏茉一眼,端起酒杯对钱大叔说:“我会。”

  夏茉:“……”

  “你会也不能喝。”

  “为什么?”

  “你正在长个儿,喝了酒小心长不高。”

  众人:“……”

  “喝酒还能长不高?”钱大叔惊讶的问。

  “会影响个子,原本能长这么高的,但喝了酒可能就只能长这么高了。”她比划了一下,又加了一句,“我是大夫,我懂。”

  是的,夏茉是大夫,这个他们得认。

  钱大叔笑道:“那夏小兄弟也只意思一下吧。”

  几人一边聊天一边喝酒,从他们的话中知得,钱大叔年轻时也是一方人物,跟着镖局跑镖,因为他功夫好,工钱都比旁人多一些。

  他跑镖的那些年赚了些银子,便在老家置办了几亩地。

  后来在一次押镖中遇上劫匪,出了事故,他为了保护那批货物受了伤,从此以后不能再跑镖了。

  不过那一批昂贵的货物保住了,还顺便帮官府解决了那一窝山匪。

  为此,当地衙门奖励了他一些银子,货主和镖局方面也奖励了他一些银子,他便用这些银子置办了这个两进的小院,由小儿子在此开起了铁匠铺。

  将来大儿子继承家里的祖宅和田地,小儿子继承城里的铁匠铺,两个儿子安排得明明白白,也没什么纠纷,他们家在当地算是富户。

  听他这么说,夏茉便问了一句,“钱大叔,你当年受的伤在何处?可痊愈了?”

  钱大叔拍拍自己的肩膀,还有肋骨,“养了几年,已经好得差不多了,日常生活没什么影响。不过到底当年断了两根肋骨,胳膊也是夹了一个多月的夹板,和没受伤前是没办法比的。”

  听他这么说,夏茉便没再提出帮他看看这话。

  古代的医疗条件有限,伤筋动骨,能恢复到不影响日常生活就还可以了。

  “来,夏兄弟,我敬你。”

  每次敬酒,她都轻抿了一下,导致几巡过后她的酒杯还是满的。

  人家都说了,喝酒影响长个子,所以钱家父子三人也没勉强她。

  “爹,饭菜好了,可现在上桌?”

  “上啊,天色不早了,快快上。老二,你去帮着传菜。”

  “好嘞。”

  古人喜欢天一黑就睡觉,所以晚饭吃得是很早的。蜀南文学

  北方的冬天夜晚降临很快,年夜饭开始,估摸着也才现代四点多钟。

  钱家婆媳三人准备了丰盛的年夜饭,鸡鸭鱼肉都有,还有各种民间过年吃的煎饼果子等等。

  就这一桌的年夜饭搁在这年头上,那还真是小康之家才吃得起的。

  “两位夏兄弟,别客气,快吃。”

  “钱大叔,我们不客气,你也吃。”

  钱窜儿舀起一勺羊肉汤对夏茉说:“夏兄弟……”他偷偷的瞄了自家老爹一眼,声音小了些,“喝一碗羊肉汤,暖和。”

  夏茉哭笑不得,钱大叔一句‘夏兄弟’乱了辈分,搞得钱大哥都不知道怎么开口了。

  “钱大哥,你也喝。”

  萧镜渊只顾低头吃,跟着夏茉混虽说不愁吃喝吧,但是也难得吃上一顿热乎饭。

  这一顿吃了,下一顿还不知在哪里。

  至于应付主人家的事,就交给夏茉这种话多的人去干吧。

  国人喜欢饭桌子上聊天看来是传统,大概是祖传的。

  一顿饭吃了半个多时辰,也就是一个多小时。

  要不是眼看天黑了,估计还能吃。

  “钱大叔,钱大婶,我们就先告辞了。”

  “好的,时间不早了,我们就不留你们了。两位夏兄弟,路上小心。”

  “好,钱大叔请留步。”

  如今战事严峻,城里宵禁得也严。

  等到天黑路上就不能再有行人,就连放烟花也只能在自家门前放一放。

  钱大叔一家将夏茉与萧镜渊送到了门口,夏茉就坚持不让他们再送了。

  “对了。”眼见着他们都走了,钱大叔突然想起一事来。

  “两位夏兄弟请留步,我还有东西要给你们呢。”

  夏茉不明所以,只见钱大叔跟钱窜儿低语了几句,就见钱窜儿迅速的去了屋里,不一会儿,就拿了两枚狼牙回来。

  两枚狼牙都打了孔,上了环,并且用一根给绳系着,做成了一个项链饰品。

  钱大叔将狼牙拿来,笑着对夏茉与萧镜渊说:“两位夏兄弟,还记得我们上回杀的那几狼吧,这就是那几头狼其中一只的狼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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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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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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