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我是个正经的白月光>第37章 重生文男主的白月光(9)
  林妍其实最开始是想要建沼气池的,毕竟沼气可以燃烧,沼液和沼渣可以做肥料。

  但沼气池投入太大,村民们肯定不会同意。

  所以她才想到了做青贮饲料,毕竟材料是现成的,地窖也是现成的。唯一可能多费的就是人工了。

  买牲口的钱另算。这样大队长也能够接受。

  周期在稍微闲下来一些的时候,再一次进了旁边的山。

  他仿佛回忆起,上一世就是这个时候有人进山挖到一棵几十年的人参,卖了一百多块。

  那时那家人一直在吹嘘这件事,他也在旁边听到过。

  别的草药他可能不认识,但人参他还是认识的。毕竟在他富起来之后,这种保养品家里备了不少,他也常买一些人参,燕窝什么的送人。

  周期走在林间的小道上,他不知道那家人是在什么地方挖到的,但肯定不是大家常去的地方。

  他在这林子里走,其实心也是很虚的。他没有和其他知青说他要进山,如果他又和上次一样出现问题的话,可能都等不到别人来救。

  但这事他又不能和别人说,说了的话,肯定要解释他为什么进山。如果被别人知道他挖到了人参,肯定会让他上交或者要和他分成。

  他小心地用手中的木棍击打草丛,然后四处寻觅人参的踪迹。

  找了许久,人参没有看到,倒是看到了几只肥硕的兔子。周期突然觉得,如果他带的有其他工具,那么掏个兔子窝也不错。

  周期慢慢向前寻找,中途还捡到了一窝野鸡蛋。野鸡被他的棍子吓跑了,但这窝蛋被他捡到了,一窝有七八个。

  这下他可以改善下伙食了,从入夏以来,他们的口粮就越来越少。还好因为要干活,大队长提前给他们又分了一次口粮。不然他们可能得饿肚子!

  走了好长一段路,周期有些累了,就停下来歇了歇。他拢了些干草,用火柴点燃,将野鸡蛋放进去烧熟。

  烤熟的野鸡蛋带着焦香味,让他这个许久没吃过什么好东西的人,感到无比美味!

  喝了口随身带着的水,周期将火扑灭,然后又接着去找人参。

  这时一只兔子从他脚边掠过,然后因受到惊吓,直直的撞到了一旁的树上。

  周期楞了下,然后立即跑过去将兔子捡起来。一摸,兔子还没断气,应该是撞晕了。

  周期找了些草将兔子绑了起来,然后装进他带的一个袋子里。

  他今天的运气真好,有了这只兔子,他今天也算没有白来。

  就在他将兔子装进袋子后,他正转身要走,眼角的余光看到了一处不同。

  那是在一片绿色中有些特殊的红色,一簇红色的小果子被绿叶包围着,显得无比可爱。

  真是双喜临门啊!不仅抓到了兔子,还找到了人参。

  周期连忙跑过去,细细地看了好几遍,确认面前的植物的确是人参!他连忙拿出带着的工具,一点一点将面前的这株人参给挖了出来。

  “宿主,今天男主又进山了。”

  “他这算是好了伤疤忘了疼。不过也是,重生的人总是带着些优越性的。不过我想这次他肯定不会像上次那样倒霉了。”

  “为什么?”系统不解,毕竟男主这种根本没有任何技能的人进山,倒霉不是应该的嘛!

  “他是男主啊!这本书的气运之子。”林妍说到气运之子时,眼中尽是不屑。

  她不信什么气运之说,毕竟人不可能一直靠运气,还是得自己有实力才行。

  “男主就是这本小说的中心,何况这是本爽文。怎么可能让男主一直倒霉。再加上有上次的事,男主这次肯定会更加小心的。所以他这次应该会得偿所愿的。”

  系统有一会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它才开口。

  “宿主,你说的没错。男主这次运气特别好,好到有些异常!”

  “怎么了?”

  “男主捡到了一窝野鸡蛋,还遇到了一只自己撞树上的野鸡。”

  “看来这位确实是作者的亲儿子。”

  “不止,他还挖到了一棵人参。看起来还不小的那种。”

  “人参吗?”林妍陷入沉思,“看来这就是他一直进山的目的了。”

  林妍翻着原主的记忆,记忆中仿佛是有那么一回事,不过挖到人参的不是男主,而是另一家人。

  看来男主是抢了其他人的机缘了。不过这也不关她的事。

  说到兔子,好像兔子长的挺快的,是不是可以人工养殖一下。毕竟肉可以吃,皮也可用来保暖。

  北京天冷,现在养的话,大概明年这个时候,她可以攒够给四位老人一人一件皮袄的量了吧,即使不够做个坎肩也不错。

  还有原主的爸妈,他们去的农场也挺冷的。如果有一件兔毛做的衣服,对他们的身体也更好。

  等天渐渐冷下来的时候,吴繁和吴昌的婚事也提上了日程。

  林妍将自己的布票贡献了出来,说算是她给两个哥哥的贺礼。林妍手上其实不怎么缺布票。

  她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在城里,每一季都有供应,但老人舍不得用,都是缝缝补补过来的,所以都把布票寄了过来。

  林妍其实也不怎么缺衣服,她的衣服比起吴秀的来说要多很多,所以她暂时也不用做新衣服。她就把自己手中的布票拿了出来。

  这些布票足够给两个新娘置办两身衣服了。这让两家都很有面子。现在还崇尚节俭婚礼,所以婚礼都没有大办。

  但新郎和新娘的新衣服还是让人多看了几眼。毕竟现在布票还是很精贵的。农村里一面到头也没有几尺。

  从众人口中得知布票是林妍拿出来的后,也都很羡慕吴家能有这样的一门城里寝室。

  因为林妍的布票,二妗和三妗看林妍的目光就更加温和,那份亲切真的跟看自家孩子一样了。蜀南文学

  热热闹闹的办完婚礼,林妍也收获了挺多羡慕的目光。

  林妍知道村里人看她的目光不一样了,但她没有在意。她需要这样的与众不同。这样的话,哪怕为了利益,她的话众人也能更加重视。

  林妍和吴秀带着新鲜的草到了后院,自从上次她想养兔子以后。

  她的二表哥吴荣就直接进山给她套了一窝,现在已经养了有一个月了。因为这窝兔子,林妍和吴秀也多了个每天砍草喂兔子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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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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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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