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四合院:二流子的快意人生>第146章 春联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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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早的山林间泛起薄雾,一切都湿漉漉的。

  在通灵村待的十多天里,凌烈利用两瓶百生丹,修复了一条灵脉,现在勉强可以储存些灵气,发出几道攻击,这为自己的出行,增添了几分自保的能力。

  前世凌烈的成就,除了问鼎丹药,还要属赫赫有名的暗灵,通过压缩灵力形成,再配合神魔之眼,百发百中,小小的一个‘灵点’威力却惊人!也可以随心形成别的武器。

  其实还有神识凝聚的武器,只不过凌烈现在失去记忆,很多引以为傲的功法、武技都想不起来,也就记得暗灵、神魔之眼罢了。

  此次凌烈进山,少则数日,多则半月,一来寻找治疗彤儿隐疾之药,二来,也是碰碰运气,期待能遇到什么灵药。

  再次踏入莫拉山脉,凌烈也不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孱弱少年,求来老木拓的地形图,等待他的,是危险,是死亡,亦或是机缘。

  越往里走,凌烈内心越发失望,走这么久,甚至一株平常草药都未发现,查看地图,方向正确无误,为何……

  抬头仰望,已日上三竿,薄雾渐渐褪去,视野开阔了起来,向前方眺望,凌烈不禁一怔,此地哪里是什么山脉,到处都是枯枝烂叶,枯死的粗大树木,黑漆漆的立在那里,数不胜数,前方看不到的尽头黑的好像怪兽的巨口,顿时背后冒出一股凉意。

  凌烈顺着狭窄的小路往前走去,刚走两步,发觉四周有双赤红色的眼睛时隐时现,然而转头望去却又什么都没有,凌烈不禁加快了脚步。

  “到底是什么东西?”凌烈忍不住琢磨。

  “呜”的一声低咽,似狼非狼。凌烈内心一颤,顺手捡起一旁不是太趁手的木棍,还别说,这不知名的黑色树木挺结实。

  “嗷呜……”

  咆哮声越来越近了,凌烈似乎闻到了空气中尸体腐烂的味道。黝黑的树丛之中,闪出一道黑影,一对油绿的眼睛释放着凛冽的杀意。

  这头野兽高足足一米有余,野狼般矫健的身体,河马一样凸起的粗角,却为赤红之色,好不怪异。一口外露的牙齿雪白又锋利,腥臭的涎水不断滴落,若是村子里的人看到,肯定会说,呦,这不是逐狼吗,肉质鲜美,可不好抓。

  凌烈有些害怕,尽管他前一世威名显赫、神通广大,但现在全然不记,只有欧阳家那点可怜的记忆,此时就是个十多岁的孩子,能使出一丁点灵力罢了,况且眼前的还这么大个头。所以他现在全身忍不住哆嗦,虽然内心一直在强行镇定。

  凌烈忍不住慢慢后退,逐狼似乎很喜欢猎物慌张的样子,嘴角慢慢向两侧勾去。

  “嚣张!这畜生竟然在嘲笑我!”凌烈背靠黑树,心想不能坐以待毙,于是恶狠狠的朝着逐狼挥舞着木棍,企图散发出强大的气场,吓走逐狼。

  然而这在逐狼眼中,变成了赤裸裸的挑衅!凌烈也不是吃素的,他看准了逐狼的扑点,小退一步,抡着木棍照着逐狼的脑袋狠狠的砸下去,砸向那只碍眼的凸角!

  逐狼眼中闪过一丝嘲讽,挥舞着前爪,木棍应声断成好几截,凌烈错愕,这么结实的棍子竟然被一爪子挠断了?!

  凌烈连忙闪到一旁,堪堪躲过逐狼的利爪,隔着衣服被抓了几道血口。逐狼偷袭失败,便停下攻击,前爪匍匐,准备再次扑上来。

  看了看伤口的凌烈,真的动怒了,因为伤口再往上一点,就划到了脖子,自己差一点就死了!

  再看向逐狼,它还是臭不要脸的咧着嘴,怒气令凌烈冷静下来,他清楚的知道,越慌越乱,越乱就会越慌。

  只见凌烈小心翼翼的捡起木棍,主动朝逐狼扔过去,身体也随之前进,逐狼被挑衅,张开大嘴飞身扑来,牙尖闪过一缕寒芒,凌烈见势躺倒,左手一丢,一把尘土飞向逐狼眼中,

  “嗷呜~”逐狼没想到,自己竟被乱土迷了双眼。

  趁着逐狼视线模糊,身形一顿,凌烈右手立即凝结暗灵,射向逐狼左眼。

  “呜……”逐狼吃痛,不再进攻,凌烈抄起几段木棍,狠厉着扔向逐狼,一鼓作气,主动向逐狼发起进攻!

  这次凌烈双手各凝结一枚暗灵,左手之灵率先攻向逐狼,那畜生先是灵巧的躲过木棍,然后又一个闪躲避开第一枚暗灵,脑袋偏向另一边,凌烈趁机将右手那枚暗灵,射进逐狼喉咙,

  “嘭!”的一声,逐狼倒地,身体不断抽搐,脖子一片血肉模糊,没多久,逐狼便没了动静。

  “呼……”有惊无险。

  原来,凌烈右手凝结的那枚暗灵可以爆炸,左手那枚只是虚有其表,用以声东击西罢了,看起来简单,其实考验着凌烈的判断力,方向感,刚刚稍有差池,现在躺在地上的就是自己了。

  收了两颗狼牙,凌烈取出几条肉干充饥,躲在草丛中恢复灵力后,才再次出发。

  曲径通幽,不知不觉,便走到一拐角,说也奇怪,身后通明透亮,眼前却又泛起丝丝薄雾,可见度只有周身几丈。

  凌烈虽好奇但没有迟疑,还是谨慎的前进着,薄雾中好像并没有危险,但经历了逐狼事件后,凌烈明显绷紧了神经。

  “叽叽叽……”好似幼鸟的嗷嗷待哺。

  “哗啦啦……”是小小瀑布的回响。

  “飒飒飒……”好像枝叶的摆动。

  大约走了百米,凌烈便听到大自然的声音。

  “走到头了吗?”凌烈暗想,根据他的经验,似乎是走到了山脉的边缘。

  于是他稍微加快脚步,想一探究竟——眼前有一道树门,和四周的漆黑树木不一样,此门通体暗黑,上方似柳条编制,门两侧各一把手,黑的发亮,看样子是两扇门,但中间却没有缝隙,并且左边刻着‘生’,右边刻着‘死’,似乎是一道选择题。

  凌烈站在门前思忖良久,最终却把手伸向“死。”当手触碰到门的那一刻,门消失了,仿佛从未存在过。

  入眼处是一片青葱翠绿,随着微风随意摆动。

  “哗啦啦……”左边是银色瀑布,原来当时听到的并不是幻觉。空气中弥漫着花香,等等!凌烈心中一喜,这似乎是药香!

  他向身后望去,没有来时的门也没有枯枝烂叶,自己就置身在一处小丘陵上,四周一片生机勃勃。

  不远处有一小山洞,洞口前一片花丛,各色小花都有,香味似乎就是从那里飘来的,一片祥和的景象,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危险,凌烈按捺不住心中的喜悦,向着花丛走去。

  “天花粉!普通一阶药材。”运气太好了吧!天花粉,通体粉红,深红色的脉络、纹理分明,巨大的几片叶子托着中间小巧的花朵,甚是可爱,一有滋阴补阳之功效,二可治疗一般损伤,其实还有一个效果,只是世人不知道罢了,看样子有十多年的年份,凌烈寻找了一番,只找到两株。

  “两株足够治疗彤儿的隐疾了!”凌烈连根带土挖起,妥善的放在小鼎里。

  “窸窸窣窣,窸窸窣窣……”

  “嘶……”此时洞中传来此声,听着有些虚弱,有些痛苦。

  “窸窸窣窣,窸窸窣窣……”声音陡然停止,黑暗的洞口中,一双猩红的凤眼牢牢地盯着自己,凌烈感到头皮一阵发麻。

  原来是一只断翅的火红麻雀!只是头上也长了几根奇怪的羽毛,凌烈未从它身上感知到敌意,心想一只小鸟也不会有什么危险吧,索性驻足观看起来。

  只见麻雀扑棱到花丛中,似乎在寻找什么,看到凌烈挖出的土坑时,气愤的对着凌烈不断嘶鸣,凌烈忍不住后退,随即心领神会,从小鼎中取出一株天花粉,蹲下身来准备喂给小麻雀,谁知竟被它啄伤了指尖,这小东西在抱负?

  若不是见你可怜,早就将你赶走了!凌烈愤愤不平,却没有想过是自己先抢了人家的药材!

  麻雀快速吃下花朵,不一会儿全身的羽毛火红欲滴,光华快速流转,“不光字写的丑,而且自己本来就不会写春联,现在朝着街坊邻居家的春联竟然还能抄成错的!!”

  “这也太丢咱们四合院里面其他街坊邻居的脸了吧!!”

  何雨柱听着其他街坊邻居们议论许大茂的情况。

  他突然冷不丁的插了一句嘴:

  “照我看呀,不一定是许大帽抄别人家春联抄错了,指不定是他根本就不认识人家窗帘上面写的字呢,所以胡乱写的!!”

  何雨柱这话一说,大家伙都纷纷觉得有道理,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哎呀,太丢人了,抄别人家的春联还能抄错,连字都不认识,以后不要说我认识他!!”

  “抄错了嘴还硬说是自己写的!!”

  大家伙纷纷和一大爷抱怨:

  “一大爷一大爷,您看看这许大茂能行吗?咱们大家伙要不处理他能行吗!!”

  “这不是比赛吗?他这抄别人的春联不就相当于作弊吗?”

  一大爷用眼睛扫了一圈,周围的人群脸色难看:

  “还处理许大茂呢,你看他人都不在这早就跑了!!”

  “怎么处理啊?你去他家把他抓过来啊!!”

  其他街坊邻居们听到一大爷的话,这才反应过来,难怪大家伙刚刚议论许大茂的时候,他竟然没有说话。

  合着这哥们儿刚刚早就知道自己可能要暴露已经提前跑掉了。

  这下子本来只是有些抱怨的街坊邻居们都有些生气了。

  “不会写春联别人也不会说你什么。”

  “许大茂不会写春联还要报名参加咱们这全院大会举行的春联比赛,这不是给自己找难看吗!!!”

  “要照我说啊,咱们就该今年不让许大茂家贴春联,看他以后还敢不敢抄别人的春联作弊了!!”

  “看看他这写的春联,竟然把平安写成了平平,新气象写成了新气春!也太丢咱们四合院街坊邻居的脸了!”

  说话这人,对许大茂印象非常差。

  一大爷摆了摆手,他并不想把这事情闹大:

  “算了算了,他不写春联就算了,咱们就当他没参加过春联比赛,这就把他参加比赛的资格取消就行了,也没必要较真,大家都是街坊邻居的。”

  既然一大爷都开口说话了,其他街坊邻居们也都不再多说什么。

  近两个月来许大茂干的这些不要脸的事情,已经把四合院街坊邻居们惊讶的情绪快消耗光了,

  经历了之前许大茂,喝醉酒在四合院里面撒酒疯脱衣服的事情之后,现在就算是许大茂再干出一些不要脸的事情,大家伙也不会惊讶什么了。

  大家伙把许大茂写的那狗屁不通的春联扔到一边。

  接着又开始看其他参加这次春联比赛的选手们写的春联。

  虽然大家的春节国和家庭幸福为寓意的春联,报名参加这次春联比赛的选手们或多或少都知道一些这种类型的春联,但是有些参加比赛的选手写的春联就比较好,而有些人写的春联就比较普通了。

  再加上这次比赛仅仅只是四合院内部举行的一次春联比赛,并没有什么写的书法很好的,专业写毛笔字的选手存在,所以。八仙桌上摆的春联,大部分只能说能看。

  四合院的街坊邻居们翻了一副又一副春联,都看得有些审美乏力了。

  直到马壮从众多的红纸中抽出了一沓新的春联。

  众人的目光看到这幅春联,立刻觉得眼光一亮。

  之前绝大多数写的春联都只能勉强看懂上面写的春联,至于写春联的毛笔字书法完全没有任何美感可言。

  而面前摆在八仙桌上的这幅春联上面的毛笔字,体却出乎了四合院街坊邻居们的预料。

  人合家顺百事兴。

  富贵平安福满堂。

  先不看春联写的内容,就看春联写的字迹。

  字迹清晰,横撇竖捺转折之间宛若游龙。

  即使是没有书法经验的街坊邻居们看到这幅春联上面的毛笔字,都瞬间察觉出了其中的优秀之处。

  “这这这是谁写的??”

  “哎哟哎哟,这字啊,看着真漂亮,看着真舒服!!”

  “这是谁写的呀这是哪家孩子写的这么好?有这笔力,咱们之前咋不知道?”

  “不光字写的好看,这春联写的也很好啊!”

  “人和家顺百事兴,富贵平安福满堂!!听听多好的寓意!!”

  “家里面人和睦,事情顺利,而且还赚到了钱!!这春联写的好啊,必须给个赞!!”

  “对这春联写的不错,我都想拿回家贴到我家门口了!!”

  有些街坊邻居们看着这与其他普通字体迥然不同的优美书法,绞尽脑汁想想一些好的词语来夸奖一下,但是他们在脑海里转了半天,也没想到什么可以夸奖这副春联字体好的词语,最后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

  “哎呦,卧槽!这字太好看了!”

  一大爷看着这副字迹优美的春联,惊讶的张大了嘴巴。

  他先把目光看向了,坐在旁边的三大爷。

  一大爷看到这副春联的第1个潜意识就以为是三大爷写的。

  但是当他看了一眼三大爷的表情之后,就立刻反应过来,这春联并不是三大爷写的。

  只见坐在八仙桌旁边的三大爷脸色发黑,正一脸吃了臭虫一样的表情,看着这副春联。

  一大爷和三大爷一起在四合院住了这么久了,他也比较了解三大爷的性格。

  三大爷是个爱算计喜欢显摆的人。

  这春联现在惊讶了,整个院子里面的街坊邻居大家伙都在夸赞这文字好呢。

  如果这字迹优美,立透纸背的毛笔字是三大爷写的话,三大爷早就迫不及待的跳出来表现自己了。

  但是看三大爷这幅脸色发黑的表情,就说明这字迹优美,恍惚之间之间能看出来大家比例的书法作品肯定不是三大爷写的。

  再加上一大爷和三大爷一起在四合院里面住了这么多年,要是三大爷能写出来这么好的毛笔字,一大爷估计早就知道了。

  不提一大爷,正吃惊的。思考到底是谁写出来这么好的毛笔字。

  马壮看着桌子上的这幅。力透纸背的春联,心中也有些惊讶。

  他知道这幅让四合院所有街坊邻居们都十分惊讶的春联,赫然正是出自林青青的手笔。

  马壮之前在林青青说报名参加春联比赛,又和三大野一决高下的时候,确实心里对林清清能战胜三大也有信心。

  但是他并没有想到林青青写的毛笔字能好到这个程度。

  这幅春联上面写的春联,句子确实十分普通,但是写句子的毛笔字体行云流水,落笔如云烟。

  其色,其形,其浓淡枯湿,其断连辗转,粗细藏露皆变化无穷,气象万千。

  这书法简直已经有了大家的风采。

  马壮心中也十分吃惊。

  他转过头看向林青青,微张着嘴巴:

  “青青,这春联是你写的?”

  林青青看着马壮吃惊的表情,唇角微翘,俏皮的扬了扬洁白的下巴,声音清脆的笑着:

  “当然啦,当然啦!!”

  “咋样咋样,大壮哥,你看我写的毛笔字怎么样??”

  马壮拿手挠了一下林青青的鼻子。语气十分惊讶:

  “这春林写的毛笔字也太好了吧??要不是刚才亲眼看着你写出来的,我都以为是哪个书法大家写的墨宝呢!!”

  “你也太厉害了吧!!”

  马壮嘴里的吃惊与气并不是用来哄林清清开心的。

  他确实十分惊讶这副春联上面所蕴含的书法笔力。

  “难道现在的大学生每个人的毛笔字都写得这么好吗??”

  马壮现在心里是真的吃惊。

  他之前知道林清清是这个年代的,大学生也知道这个年代的大学生基本上文化水平,还有其他各方面的文化素养都很高。

  未来他穿越过来的那个社会上大学生都已经很多了,单纯论数量的话,这个年代的大学生肯定没办法和未来的比,但是这个年代的大学生们的文化素养肯定要比未来的大学生高尚一些的。

  但是他没想到林青青的毛笔字水平会这么高。

  接着他又惊讶的问了林青青一句,把心底的疑问说了出来:

  “青青,不会你天津大学的同学们每个人都像你一样书法这么厉害吧??”

  林青青听到马壮惊讶的疑问,圆圆的眼睛眨了眨,然后笑嘻嘻的说着:

  “那怎么可能,大壮哥你想什么呢!!”

  马壮长舒了口气:

  “我就说呢,要是现在的大学生们每个人都有你这种基本上可以称得上是艺术作品的书法作品那还得了!”

  林青青拿小拳头捶了一下马壮的胸口:

  “怎么?难道在你心里你家青青就这么泯然众人矣吗!!!”

  马壮笑着打了个哈哈:

  “怎么可能,那哪能呢,在我心里我家青青最厉害了啊!!!”

  林青青看出来马壮是调戏自己的,但是他听到马壮说的话还是觉得心里甜丝丝的。

  “我写毛笔字的书法水平不是在大学里面学的,是之前父母没有消失的时候跟着我父亲学的,我父亲写的毛笔字也挺好的,我从小时候就开始跟我父亲学写毛笔字了!!”

  马壮点了点头这才理解,为什么林青青的毛笔字写的这么好看。

  还是从小就开始和父亲学习了。

  在马壮和林青青交流的时候,台下的街坊邻居们已经看着林清清写的春联好一会儿了。

  有些街坊邻居看完之后还啧啧称奇,越看越觉得这春林好看。

  何雨柱的妹妹何雨水看着林青青写的春联也十分惊讶:

  “哥,这林青青写的字好好看啊!!”

  “我感觉要比咱们之前外面街上那些专业写毛笔字的老师傅也不差了!!”

  许大茂看着林青青写的这春联,也不由自主的点点头:

  “确实,马壮这对象写的毛笔字真的很好看啊,看起来还赏心悦目的,估计这次春联比赛的第1名要比林青青给拿走了!”

  何雨水看到这张春联上面的毛笔字之后,就知道这次春联比赛的第1名肯定是林青青的了,因为其他人写的春联都只能勉强看得懂,只有林清清写的毛笔字,那仿若墨宝一般的水平直接碾压了众多参赛的选手。

  大家伙和林青青的写毛笔字的水平根本就不是一个级别的。

  周围的街坊邻居们围着林清清写的毛笔字,啧啧称奇。

  马壮看着一大爷喊道:蜀南文学

  “一大爷这你出的关于国泰民安的的春联已经都看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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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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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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