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饭团也算暂时从这场危机中解除出来。
洛修早上起床,想到很久没运动了,他决定出门跑两圈。
虽然家里有跑步机,但他并不喜欢用。
感觉在家里跑步,原本计划跑五公里,结果不到一半就想休息,心里有一点动摇就很难坚持下去。
大部分买跑步机的人,都在家里成了摆设。扔掉又舍不得,不扔又占地方。
而到外面去跑步,心里会想着人都出来了,再累也要再坚持多一会。
才不是因为学校跑道上有很多穿着运动服的长腿美女。
当然了,美女确实也不少。
普通的运动鞋,白色棉袜,修长有力的双腿,以及随着跑动而上下晃动的小兔子……一切都是青春最美好的样子。
洛修简单热身,便在这塑胶跑道上飞奔起来,追逐前方的美好。
三分钟过后。
洛修:好累,要死了,我已经没有世俗的欲望。
阳光运动美女什么的,不过是一身汗臭味的生物。
五分钟过后。
洛修:我好像又行了,继续坚持一会。
如果在家里的跑步机,这个时候可能已经放弃了。
十分钟过后。
已经跑了2公里,很短的距离,但对于一个很久没有运动的人来说,双腿好像灌了铅一般沉重。
这时洛修想起村上春树《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中的一句话:
【痛楚难以避免,而磨难可以选择】
此时停下来,或许可以让身体马上舒服,但人生总要经历痛楚,不可能一直逃避。
既然如此,不如让自己有选择机会的时候,能够接受痛苦的时候,多吃一点苦。
洛修抱着这样的信念,一直往前跑下去。
5公里跑完,他慢慢停下来,忍受着痛苦,坚持做完拉伸。
“真的好累!”
做完拉伸后,洛修慢慢蹲下,最后一屁股坐在球场的草地上,双手撑在身后,仰望着头顶的蓝天。ΗtτPS://Www.sndswx.com/
这一刻身体很累,很想躺下,但脑中却非常安宁,不再想着生意场上那些破事。
像他这样的人,头脑是很难停下来的,即使晚上睡着了,依然梦中经历一场尔虞我诈的厮杀。
特别是最近这一段时间,每晚都要惊醒几次。
洛修虽然知道事情就是那些,想太多也没用,但他没办法指挥自己的头脑不去想。
直到现在,让身体跑起来,终于让大脑可以有片刻安静,忘掉工作那些压力,什么也不想。
这一刻洛修有点理解,为什么很多企业家会迷上了跑步。
对于他们来说,跑步可能是为了让滚烫的大脑停下来,暂时忘掉压力的唯一方法。
过了一会儿。
洛修面前出现一个身材娇小,衣着朴素的女生。
洗得有点发黄的小白鞋,中学时代的校服裤子,夏季短袖校服,双马尾,青涩但又有点可爱的脸。
如果稍微打扮一下,应该会挺好看的。
“学……学长,给你一瓶水。”
女生双手递过来一瓶水,头却低了下来,不敢与洛修对视。
上一辈子,洛修读书时期常常幻想着自己在篮球场上打球,有女生站在场边给他送水。
即使因此遭受对手妒忌,对自己凶狠犯规,那也是值得的。
可惜大学四年他更多时候在宿舍和舍友打游戏,连篮球场也没去过几次。
没想到这辈子难得出来跑一次步,却实现了上辈子难以触及的愿望。
“谢谢你!”
洛修脸上露出温柔的笑容,接过女生手中的矿泉水,灌了一大口。
清凉甘甜的矿泉水流入喉咙,如同久旱的田地里迎来一场甘霖。
女生看到洛修接受她的水,很开心地问:“学长你还记得我吗?”
是熟人吗?
洛修放下手中的瓶子,认真地打量眼前的少女。
有点印象,但想不起来在哪见过。
这是一件挺没有礼貌的事情,特别是自己刚刚喝了人家的水。
“记得,当然记得,你是……”
“我是余惜惜,电子商务班的学生,刚入学的时候是学长帮我提行李。”
“哦,想起来了,你是上课经常坐第一排的那个女生吧!”
“是我!”女生双眼一下子亮了起来。
说来惭愧,洛修这个学期基本没帮他们上过几节课。而且女生叫他学长而不是老师,让他首先排除了正确答案。
“你成绩怎么样?这个学期不会挂科吧,可别以为送我一瓶水,就会对你手下留情哦。”
余惜惜赶紧解释说:“我成绩当然没问题,分销网店的销量还是全班第一呢。”
“那你应该能赚不少钱呀,怎么不舍得花钱给自己买身新衣服,现在还穿中学的校服呢?”洛修有点疑惑。
“赚的钱都寄回家里了。”
“家里经济很困难吗?”
“也没有很困难,只是……”
余惜惜不知道怎么开口,洛修一再询问下,才慢慢把自己的家庭状况说了出来。
她家里并没有经济困难,只不过是因为有个初中毕业就不读书,每天在家里玩游戏的弟弟,而父母又重男轻女。
她的成绩原本可以读更好的大学,因为父亲上一年听说羊城这个专业的学生读大学的时候就开始赚钱了,于是强迫她修改了志愿。
父母比谁都关心她网店的生意,每天晚上打电话过来问她今天赚了多少钱,每个月必须把赚来的钱寄回家。
销量上升不会有夸奖,销量下降就会被辱骂。
带着这样的压力,她的网店生意比班上其他学生要好很多,但赚来的钱都不是自己的。
“你打算一辈子供养你那个不学无术的弟弟吗?赚钱帮他买房,赚钱帮他娶媳妇,再帮他养儿子?”洛修质问。
“不,我不要。”余惜惜疯狂摇头。
她比谁都清楚自己的处境。
只是一个刚读大一的女生,一个前十八年都被操控的人生,没有勇气马上斩断身上的束缚。
即使她现在已经有能力脱离家庭,但那么多年的习惯,那么多年家庭对她的影响,让她失去了反抗的勇气。
“那你还在犹豫什么呢?”
“再等等,或者先读完大学。”余惜惜自己也不知道。
她不知道怎么反抗家里人,不回家?把手机号码换了?
父母会不会到学校闹?会不会在老师、同学们面前骂自己不孝?
老师同学们又会怎么看待自己?
等读完大学再做决定会不会好一点?
原生家庭不仅造就了她的自卑,也让她失去了反抗的勇气。
“你知道吗?习惯是一种很可怕的东西,时间越长,越无法脱离,直到被吸光最后一滴血。”
“那我要怎么做?”
不知道为什么,余惜惜对于洛修充满了信任。
“你那么聪明,早就想过怎么做才是正确的,不用我来教你,只是你自己没有下定决心而已。”
洛修看着她,温柔地笑了笑,“你知道羊城的夜晚有多美吗?”
“我……”余惜惜突然发现自己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到羊城读书已经快一年了,脑中对这个城市似乎没有太多的印象。
“你人已经来到了这个大城市,但你的心还被束缚在家乡那个小镇呢,这座城市有不好的地方,也有很多美丽的风景,你好像都看不见。”
洛修仰躺在草地上,抬头看蔚蓝的天空,“如果你不尝试飞出来,永远看不到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
余惜惜默默地低着头,没有说话。
过了一会儿,她似乎想通了什么,嘴角露出了笑容。
“学长,你是个好人,谢谢你。”
余惜惜蹲在洛修身旁,捡起他喝完水的空瓶子。
“快别这么说,我可不是什么好人。”
“周边每个同学都说你人很好呢,带大家一起赚钱,建希望小学,帮助山村贫困儿童上学读书,前段时间还制定行业标准,为底层员工谋福利。”
洛修转头看着她,“少女,你对我的偶像过滤镜也太重了吧?你真的知道我做这些的目的是什么吗?”
带大家赚钱,把业务分出去,是为了让他们帮自己赚得更多。
建希望小学什么的,只是为了推广品牌,否则也不会每建一所希望小学都大张旗鼓地宣传。
建立行业标准,更多是为了拖对手后腿。
如果对自己没有帮助,他真的会做这些事情吗?
虽然洛修在微博上为自己建立了一个很好的形象,大家都在夸他,连他自己也相信了。
他有时候在微博上看到那些夸自己的话,也会自我感动,觉得自己好像也挺了不起的。
现在在现实中听到有人这样夸自己,顿时觉得很不好意思,配不上好人这个称号。
余惜惜摇了摇头,“我不知道你目的是什么,只看结果,你就是做了很多好事呀。”
“少女,你太天真了。”洛修从地上爬起来,“我回家洗个澡,下节课再见。”
他离开时脚步有点慌乱,似乎要逃离这个地方。
“学长再见!”
余惜惜站在原地,一直看着洛修离去的方向,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转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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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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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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