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修前年参加过一次,去年推托开了,没去跟那群小屁孩搅和。
今年那群同学照例举办聚会,人都到齐后,有位同学开口问:“班长,你有通知洛修参加聚会吗?”
“去年有通知了,但他没来,今年我估计他也不会来了,就没有通知。”
大家听到班长这么说,都沉默不语。
洛修现在的名气已经大到掩盖不住,品如电商做得风生水起,饭团外卖走进了每个大学校园和各大高档写字楼,投资了小米,就连在微博上,也是千万级别粉丝的大V……
他们在外面读书,经常和同学们吹牛说洛修是他的老同学,还拿出毕业照证明,只是毕业照里每个人都穿着校服,头像也太小,不太能够认得出来。
杨瑶开口说:“他现在这么忙,可以不来参加,但我们还是有义务把通知送到的。”
班长点了点头,“有道理,那杨瑶你来通知他吧,别人叫他可能不会来,但班花出面可就不一样了。”
“我才不要呢,这是班长你的义务。”杨瑶慌忙摆手。
“我去年已经被他拒绝过一次了。”
大家都觉得要通知洛修,但谁都没有胆量给洛修打个电话。
最后他们把班花的闺密丽丽推了出来。
“丽丽你来通知他吧,上次聚会他还开车送你回家呢。”
“我……好吧!”
丽丽是大家公认的老好人,心特别软,不懂得拒绝别人的要求。
其他女生都有意无意地排挤班花,也只有她愿意和班花成为闺密。
“喂,洛修同学,我是丽丽,我们班今晚在林海农庄搞聚会,你要过来吗?”
她不等洛修回答,马上又补了一句,“如果实在太忙,来不了也是可以的。”
她马上又想着,自己这句话会不会让对方误以为我们不想他来,赶紧又解释说:“当然我们是希望你能到场,大家都挺想你的。”
洛修听完都笑了,这就是讨好型人格。
太注重别人对自己的看法,简单的一句话都害怕让对方误解。
如果洛修现在开口拒绝她,恐怕她今晚都睡不着,不断回想自己是不是说错话,是不是因为这个电话麻烦到了别人。
“行啊,那我就过去坐一会。”
洛修很爽快地点头答应。
还有一个原因是,家里突然来了几位八杆子打不着的亲戚,看样子是想借钱,他懒得烦心这些事情,找个借口出门避一避。
洛修对于这些亲戚没有什么感情,不想和他们纠缠在一起,但父母不一样,他们已经纠缠了大半辈子,不是一下子可以脱离的。
马克思说过,人的本质是鸽子……,错了,他说的是,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父母作为一个人,他们必然存在着这些社会关系网,洛修不可能把他们从网里强硬地摘出来。
在这样一个简单的关系网里,他们只是戴上一块好一点的手表,就可以获得很多满足,同时也面临着会有人找上门借钱的小烦恼。
这些小烦恼就让他们自己去解决吧,当家里资产到了一定的规模,这些都是幸福的小烦恼。
……
……
洛修的小跑车到达林海农庄,找了个空位停了进去。
他推开车门下车的时候,发现同学们都在外面等着他。
班花杨瑶没有上次的高傲,看自己的眼神有点躲躲闪闪。
丽丽站在班花身旁,看到洛修后眼睛亮了起来,放下心头的一块大石。
班花的暗恋者白浩站在一个角落里,目光在洛修和班花脸上来回游走,寻找一丝痕迹。
“你们怎么都在外面站着?弄得我都不太好意思,快进去坐吧!”
洛修把大家赶回包间。
“来,洛总我敬你一杯。”班长带头举起酒杯。
洛修给自己倒了杯可乐,“大家都是同学,别叫什么洛总,直接叫我洛修吧!”
“没错,叫洛总太见外了。”
班长丝毫不介意洛修喝饮料。
副班长林方紧跟着说:“我也来敬修哥一杯,记得当年我给修哥算过命,说你是财神爷下凡,果然应验了。”
洛修开玩笑说:“我记得你当初说的可是我能发财,母猪都能上树。”
林方一拍大腿:“看来母猪真的上树了,这可是科学界重大发现啊!”
“哈哈哈……”
同学们被林方的厚颜无耻逗笑。
又一人站起来,“修哥,我也来敬你一杯,你能不能教教小弟怎么发财?”
“那你得去找林方算一卦,看是不是财神爷下凡。”
“修哥真幽默,我也敬……”
“嗝……”洛修吐出一口气,赶紧站起来说,“我这是可乐,不是酒,你们一个个敬我,是想要把我撑死吗?我统一敬大家一杯吧!”
很多人都能喝一打啤酒,可没听说谁能喝一打可乐。
班花杨瑶安静地坐着,眼睛一直没有从洛修身上移开。
以前的同学聚会上,她从来都是全场的焦点,而今天她只是角落中一朵不起眼的小黄花。
但她一点都没有为自己感到失落,甚至觉得就这样也挺好的。
聚会结束。
洛修上车前叮嘱一句:“刚才喝了酒的就别开车了,把摩托车扔这吧,反正也没人要。”
“好的,修哥你放心吧,我们不开车。”
“修哥注意安全!”
这时杨瑶突然开口:“洛修同学,你不顺路送丽丽回家吗?”
上一次同学聚会,洛修送她和丽丽回家,这次她虽然嘴上让洛修送丽丽,但心里真正的想法,只要眼不瞎都能看得出来。
那些暗恋班花的男生们,一个个都干笑着,心里不是滋味。他们听说豪车的制冷都不太好,怕班花在车里太热了。
原来班花并不是高冷,只是对他们高冷而已。
洛修假装没听懂,向丽丽望去,后者连忙摆手:“不,不了,洛修同学你送瑶瑶回家吧!”
身为闺蜜,她自然是懂得杨瑶的真实用意。同时作为长得不好看的女生,也更懂男生更愿意送谁回家。
“瑶瑶的头发染过了吧,我怕你不小心掉一根在车上,回去被女朋友发现,我不知道怎么解释。”
洛修一句话那男生们悬起的心放了下来。
他们等洛修离开后,赶紧讨好班花:“瑶瑶,要不我送你回家吧!”
“不用了,我今晚到丽丽家睡。”
杨瑶扔下这群男生,拉着丽丽的手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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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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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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