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玉梁突然抬头看着她,“艳红,或许我们可以好好规划一下我们的房子了。”
高艳红疑惑的看着他。
林玉梁从兜里拿出几张大团结。
“二叔、三叔借给我们的,各有五十,一共一百。”
高艳红也惊讶的看着那些钱,刚刚大哥借钱二叔三叔都说没钱,结果现在却主动借给他们,怎么不让人惊讶。
“那得好好谢谢二叔、三叔。”
“嗯,等咱们搬到新家再说吧,反正以后日子还长。”林玉梁高兴的点点头。
“二叔忠厚,三叔聪明,他们这么想着咱们,都说锦上添花容易,雪中送炭最难得,以后咱们作为小辈得亲近着点。”高艳红说道。
“放心吧,我心里都明白,家里二叔三叔能为咱们想一把,是咱们的福气,咱们得惜福。”
高艳红想到林永顺,忍不住想笑,“咱们家三叔是最想的开,三叔家也有意思,大春嫁的人家不错,二夏现在也有工作,三秋和玉宝也都在上学,眼看着三叔家以后的日子肯定差不了。”
“至于二叔家,一家人都是能吃苦的人,分家后都是拼命挣工分,以后也过不差。”
“是啊,没想到分家后二叔三叔家越过越好,比咱们家还要好,不过咱们也分家了,以后也能越来越好。”
两人相视一笑。
……
林二夏还纳闷呐,她爹竟然主动给钱帮忙,她爹还会做这好事?
林永顺叹气的换个坐姿,“你懂啥,你爹这叫提前投资,你二哥一家脑子拎得清,一看就是个有本事的,不怕他不还钱。
而且我今天主动借钱给他,明天他可能待我比你大伯还亲,到时候平常有事他还能不帮忙。
再说,你二哥怎么说在村里是个计分员,也有点地位,亲近点总没错。”
林二夏问了句,“要是二哥真还不上钱怎么办?”
“那不还有你大伯,子债父偿没问题吧,反正你大伯一个小队长总不可能赖皮。”
可以,这一波咱就是说狠狠拿捏了。
“不过,我没想到你二伯还会主动借钱。”林永顺疑问。
“那有什么的,虽然二伯说没钱,但是二伯他们家平常过的多节省,而且又能挣,手里自然有钱的。
你都能提前投资,还不能让二伯也提前投资。”
“没想到分家了,老二脑子还聪明了。”林永顺摸摸下巴说道。
到了九月,林三秋就要开学了,家里为她准备好东西,还是林永顺送的,去城里溜达一圈,还给带回来不少东西。
然后就是林玉梁那边盖房子的地批下来了,他选的地方离这边不算太远,也就几百米。
这段时间地里不算太忙,他就趁着中午和下午下工干活,林家自然都出动了,林永峰光着膀子没命的干,累到手磨的出血了也没吭声继续干。
房子盖了五六天,高艳红就发动了,经历一下午的时间,生了个大胖小子,林玉梁抱着孩子高兴的不知道怎么办,差点当场表演喜极而泣。
林家一家人自然开心,等到办洗三也办的高兴,连林红英带着家里人都来了。
时间慢慢往前移,进了九月,天气一天比一天凉快,这天早上阴沉沉的,中午果然下了一场雨,好在下午就停了,不然林二夏就要挨淋了。
不过回家的路上都是泥泞,一路走过来鞋子早就湿透了,路上还差点打滑摔倒。
林二夏这个时候就想要一台自行车,不光是因为走路废鞋,而且每天走路也费劲,本就站了一天,还要来回的走,一双腿累的晚上睡觉都膝盖疼。
大姐倒是说他们的自行车不骑,让她骑着上班。
但林二夏怎么好意思张口,偶尔一次两次还行,她这基本上得天天骑,那不成了霸占大姐家的车子,林二夏还没那个厚脸皮。
晚上到家的时候,赵兰花说有她的一封信,放到她房间了。
林二夏好奇,回去打开一看,是许茹姐的信。
原来她已经成功拿到大学的推荐信,已经启程去了学校,在h城政治学院学习,这里面就有她的地址,她以后通信可以往这边邮。
林二夏为许茹姐高兴,她的努力没有白费,终于得愿以偿。
林二夏想了想,提笔把自己这段时间在供销社的一些事写写,遇到了一个好师傅,周围的一些同事也很可亲,当然也不可避免遇到一些极品,说说笑笑,写满四页纸。
林二夏吹干墨迹,然后放起来,等明天去公社邮局寄过去。
林二夏写好,赵兰花就喊她吃饭了,随即放下信就出了房间。
第二天中午趁着空,林二夏买了邮票把信寄出去。
林二夏的生活慢慢进入正轨,她在供销社混的如鱼得水,工作上上手了也没什么问题,和周围同事打成一片,偶尔还能买一些半价的残次品。
因为她是卖布料,总会遇到一些采购过程中不注意,导致一些布料印染花了,颜色不对,或者受潮等等。
这个时候这些布料基本上是不往外卖,都是内部处理了,林二夏手里掌握这些,其他人自然愿意通过林二夏买一些,这样一来一回,大家都熟了。
林二夏也可以去买点其他柜台的东西,就连王秀也忍不住买过,这种也算一种资源互换,都是心照不宣的事。
所以她们在供销社真的很少缺东西。
偶尔村里人来买生活用品,胡金妹看她们和林二夏熟悉,也会将一些断尖不能卖的针送给熟人,偶尔林二夏还能给她们弄到一些特价布。
她们得了好处也不会乱讲,不然大家都知道了,下次可能就没她们的份了。
她们仰仗林二夏,自然在村里对她多说好话,尤其村里的大娘婶子小媳妇,赵兰花听得耳朵快起茧子。
这个时候林二夏在村里的名声,可以说都快能和大队长相比了。
不过他们公社的供销社没有自行车,这可是大物件,很少会流到下面公社,基本上在县城就卖完了。
再加上林二夏手里的票也不够,就算有钱也买不到,林二夏只能心里馋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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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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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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