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国潮1980>第四百二十七章 冬去春来
  京城人极讲究名字。

  从人的名字到店铺的名字一直到街道、桥梁、建筑物的名字,无一不讲究。

  讲究的是什么呢?

  讲究的是名分和意义。

  因为京城人相信老祖宗的言训——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

  这就是为什么孩子一落生,京城人千方百计也要给孩子起个吉祥的名字。

  拿边家的宝贝孙子来说吧,这小家伙的大号就不含糊。

  那是边家人一起求着康术德给取的名,叫做边旭升。

  意为旭日东升。

  听听,这多大的气魄!

  虽然边家的大人们也清楚名字不过是个符号。

  知道即使给耗子起个再动听的名字,它也变不成猫。

  可仍然会在给孩子起名儿的事儿上有着执拗的计较。

  希望能借此寄托上亲人们美好的祝福。

  盼着自家的孩子能真的如这个名字一样有出息。

  还有开店铺,也是一样的道理。

  再小的门脸儿,哪怕房破得就要塌了。

  那店老板也得想方设法来个喜兴的、文雅的、大气的名字。

  否则别说他自己干买卖都没心气儿,怕是主顾也不愿意进店来照顾他的生意。

  或许单从这方面,就能看出津门人和京城人不一样的地方来。

  因为京城的土壤是绝不会诞生“狗不理”这样不合章法的招牌的。

  这里,就连个卖生鸡鸭的小店也得叫“聚德全”。

  卖个酱肘子的盒子铺也得叫“天福号”。

  就连回回的羊肉床子也得叫“聚宝源”。

  大点的商家就更是如此,名字一个比一个吉利,用的全都是好词儿。

  像什么“福”、“合”、“益”、“通”、“聚”、“宝”、“顺”、“庆”,都是比较常用的。

  说白了,店铺的名字要没起好,不像那么回事。

  那对京城人来说,就像一脚踩在泥坑里一样不可容忍。

  至于说到吉利的字眼,“春”字也是很常见的。

  像京城药铺有长春堂、绸缎庄有正和春,茶庄有吴瑞春、庆林春。

  庄馆甚至有八家字号里都带“春”字的酒楼,凑在一起被称为“八大春”。

  要问京城人为什么这么喜欢“春”字?

  不为别的,主要就是因为冬去春来,万物萌发生长繁茂。

  京城人才会用“春”字来蕴喻事物的兴盛。

  要不怎么一翻过年来,扇儿胡同2号院的边家、罗家就都忙着、催着,给自家的小儿子找对象呢。

  毕竟在这个充满生机的季节,就连小猫小狗都愿意往一块凑乎。

  这也就意味着,年轻男女的荷尔蒙会外旺盛,这时候相亲,搞对象的成功概率最高。

  不过可惜的是,老辈儿人即便精明如斯,却也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因为他们忽视了一点,时代已经变了。

  如今不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年代了。

  婚姻的核心也不再是“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娶妻娶妻烧饭洗衣”这么简单了。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这句话,所指向的条件,早就开始变得苛刻起来了。

  结一门亲,哪儿有过去那么容易啊?

  任何条件一错位,那就是“不成”二字。

  就拿罗广亮来说吧。

  必须承认,他的嫂子,从公婆哪儿领了圣旨的苗玉娟对他的事儿是极其负责的。

  春节过后十天,就领了个相当不错的同厂姑娘回家。

  这姑娘是要模样有模样,要条儿有条儿,也喜欢穿衣打扮。

  无论从外貌看,还是年龄出发,其实和罗广亮很相配。

  但问题恰恰就在于罗广亮进去过的事儿上了。

  人家姑娘本来对罗广亮的容貌和收入都满意,但知道罗广亮进去过,就比较有顾虑了。

  所以苗玉娟之所以能把人家拉来,是有所妥协和迁就的。

  她答应人家姑娘,可以先以买衣服事儿为引子,让他们俩见上一面再说。

  如果姑娘有了感觉再谈其他,否则就免了尴尬,不用挑明了。

  这事呢,其实一开始还挺顺利的,确实和苗玉娟预想的差不多。

  当苗玉娟把婆婆拉倒厨房忙和,给俩人创造出独处的条件。

  罗广亮在姑娘面前表现得还挺自然的。

  是既厚道,又仗义。

  对姑娘介绍服装时很有耐心,价格也要的不贵,纯粹友情价。

  再加上罗广亮生怕人误会,目不斜视,只老老实实的说自己该说的。

  这就越发让人家姑娘眉开眼笑,觉得他为人还挺老实的。

  反而还真有了那么点意思,主动跟他开起玩笑来。

  “哎,我来给你讲个笑话吧。”

  “啊,笑话?好吧……”

  “你听着啊,一只螳螂要给一只雌蝴蝶介绍对象,见面时发现对方是只雄蜘蛛。见面后螳螂问蝴蝶‘怎么样?’,‘还行吧,至少嫁给他就不缺衣服了’……”hτTΡδ://WωW.sndswx.com/

  没想到姑娘故意用亮闪闪的眼睛瞄了罗广亮半天。

  结果他根本没笑,而且居然还这么说。

  “这笑话不好笑呀。这蝴蝶怎么这么傻,后来是让蜘蛛吃了,还是让螳螂吃了?”

  弄得姑娘顿时哑然,没了兴致,认为罗广亮一点也不懂幽默。

  再往后更尴尬的是待客环节。

  罗广亮对女人没有太多经验,他除了衣服的事儿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就会木呆呆陪着姑娘干坐着。

  他一会儿给人家倒碗茶,一会儿再倒一碗。

  后来姑娘实在忍不住问了,“厕所怎么走?”

  等再上完厕所回来,姑娘当然再不肯喝茶了。

  罗广亮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了,就拿出水果来招待。

  罗家的桔子都很大很甜蜜。

  开始姑娘还不好意思吃。

  但在罗广亮一再盛情邀请下,姑娘就顺手把放在桔子盘边上的几个最小的桔子给吃掉了。

  又过了一会儿,罗广盛用自行车带了儿子从外面回来了。

  没想到罗宾这不大点儿的小人,一进屋看见放水果的盘子就急了。

  哭着闹着找放在桔子盘里面的五个当纪念品的小桔子。

  这一出,弄得人家姑娘哪儿还好意思待啊?

  作为吃掉小桔子的不速之客,面对罗宾的鼻涕眼泪横流。

  这姑娘满心的理亏,臊得恨不得找地缝钻进去,赶紧告辞掩面离去了。

  那等到苗玉娟等了解了全部过程还有不生气的?

  她面色极其难看,是连儿子带罗广亮一起数落。

  “哎哟啊。就没你们俩这样的,该乖的不乖,不该乖的都乖傻了。”

  “三儿啊,你木头一块啊,这样还搞什么对象,百分之百得吹灯拔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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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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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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