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国潮1980>第二十七章 闹耗子
  风还在刮。

  宁卫民低着头在路上蹒跚的走。

  没办法,腿脚乏得要命,想快都快不起来。

  何况他裤子右腿儿开了个大口子,一迈步,就如同穿旗袍似的露出小腿。

  左脚的鞋面和鞋底分开了一半了,也跟蛤蟆嘴似的吐着脚指头。

  这样的行装也累赘啊。

  不仅如此,更为丢人的是,他这一撒开脚丫子,没敢回头,只顾傻跑。

  居然一气儿跑到了两公里外的八里庄。

  在这儿人生地不熟的,他连公共汽车牌子都不知道哪儿找去。

  这不,沿着这条大道奔西,步行了又有二里地了。んτΤΡS://Www.sndswx.com/

  可别说站牌子了,他就没见过一辆途径的汽车。

  往来的只有牲口拉的大车,连“三蹦子”、三轮车、自行车也没一辆,居然比东郊还荒凉呢。

  他是真想找个百货商店,赶紧换条裤子,换双鞋啊。

  他也想找个地方坐下,吃点东西歇歇脚,再把前前后后细想一遍。

  刚才事情发生得太快了,他的脑子已追赶不上。

  可惜,既没有商店,也没有地方让他吃饭,让他休息。

  这条路上就是个纯粹荒郊野地。

  除了道路两边的野树杂草,到处都是随风舞动的爆土扬烟。

  既然如此,那也只好慢慢的溜达着吧。

  终归方向是没错的,想必在太阳落山之前,再怎么也找着回家的路了。

  哎呀!

  现在的他,就像是一只饿着肚子又伤了翅膀的小鸟儿,心里充满了窘迫的哀叹。

  自然而然,思念起前世的好处来了。

  还是网络时代牛啊。

  再偏僻的地界,用智能手机APP上下个单,也会有车来接的。

  哪儿用得着受这种罪啊?

  还是法治社会好啊。

  就这样的情况,立马报警,保准儿能让这帮小子直接进去。

  回头再告他们一个倾家荡产,哪儿用受这种气啊。

  不过话说回来,今儿再怎么着,也得说是不幸中的万幸。

  亏得他够机智够勇敢,才能顺利的脱离险境。

  否则真挨这么一顿胖揍,小命能保住,也免不了折胳膊断腿的。

  至于谈到损失,其实倒真的没有什么。

  因为盲流子给的钱和他自己的钱,都在身上揣着呢。

  真没了的,不过是大包里那些干活用的家什,还有一麻袋的铜而已。

  而明天,他是定不会再回东郊垃圾场了。

  自然,那帮盲流子让他代买的东西也就无需采买了。

  如果这么来论的话,他甚至是赚的。

  关键还是他被这无妄之灾,整得小心肝儿很受伤啊。

  他的自尊不但受到了野蛮的践踏,而且自己也有点臊得慌呢。

  因为点儿背是点儿背,可说到根儿上还能怪谁呢?

  多半还得怪他自己个。

  师父早就提醒过他了,他也不是不明白道理。

  可谁让他不当回事,非要奔着沟里去啊。

  这恐怕就叫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所以说,他想跟老爷子诉诉苦都不好意思启齿。

  哎,师父要是知道,别说安慰他了,准保得挤兑他。

  “你小子,有脑不用,纯属有病。活该!还是赶紧找个安静的地方,好好数数你自己个儿的脑细胞儿去吧。”

  …………

  当天,宁卫民到家的时候,又已经是饭菜飘香的时辰,傍晚六点多了。

  但这可不是路上真走了这么长时间。

  事实上,下午两点多他就走到金台路了。

  其他的时间,都是因为他买鞋,买裤子,吃饭,洗澡,换衣服耗费的。

  所以,等到他进院儿的时候,已经没了穿着露腿裤子、开口鞋的那份落魄。

  但换上了新裤子和新鞋,却也引得邻居们一双双眼睛都是探询的意味。

  像边大妈和罗婶儿就主动询问起他来

  “哎哟,卫民,今儿出去一趟,回来怎么就换新的了?这是捡着什么宝贝了吧。发洋财了?”

  “民子,这两天可头一次看你回来这么晚。哎,你那大提包怎么没了?”

  宁卫民早料到会有这一出,所以路上已经编好了借口。

  “嗨,罗婶儿,发什么财啊。不瞒您说,今儿我可太倒霉了。回来的路上,裤子剐了不说,还一脚踩泥里了。您猜怎么着?等我拔出脚来,面儿是面儿,底儿是底儿。我不买新的,怎么回来啊。回头还得劳烦您帮我撩两下,把这裤子补补呢……”

  “嗨,大妈。您问我那大帆布包啊,让我给处理了。不为别的,人家垃圾场贴了告示,不让再随便捡垃圾了,一个带红箍的跟我说,以后垃圾场就政府管起来了。我一琢磨,那些东西用不着了,干脆烂七八糟的一卖,换俩钱儿得了……”

  嘿,要说这小子是真能编,故事讲得活灵活现。

  几句话逗得边大妈和罗婶儿笑不拢嘴。

  不过话说回来,这也是强颜欢笑。

  属于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咽,自己心里的苦自己知道啊。

  真等到一进屋,宁卫民也就变了颜色。

  躺到床上,只知道闷闷的抽烟。

  还得亏今儿老爷子上的是晚班,他不用再跟谁演戏了,否则更得郁闷死。

  不为别的,关键是这口气缓不过来。

  他脑子里倒想不转悠这事儿,反复告诉自己一切都过去了,都不成。

  窝囊,呕心,憋屈,太欺负人了!

  凭什么啊?

  老子吃了那么多苦,才好不容易找个赚钱的营生,容易嘛。

  结果自己的算计、经营全都白费,只为了让别人来欺侮!

  师父话说的好听,暴力是蠢人的无奈之举。

  可难道在耍胳膊根儿的手里,聪明人就只能老老实实当被厨子提在手中的鸡啊?

  难道除了把亏吞进肚子里,敬而远之,就什么也干不了了吗?

  而就在宁卫民心里运气的时候,偏偏房顶上的耗子也来捣乱。

  这帮家伙也不知撒了什么疯,反常极了。

  天儿还没全黑呢,就在他头顶上顶棚上闹腾,“吱吱”叫个没完。

  最可气的是,他眼睁睁看见,一条耗子尾巴还从顶棚的小洞里垂下来。

  这不成心嘛!

  躺在床上的宁卫民感到邪火一下下的往脑门上拱。

  他也懒得起来,烟叼嘴里,直接扒了脚下的袜子缠成了一个蛋。

  然后使劲儿朝着那耗子尾巴扔了过去。

  可惜顶棚太高,他又没有金镖黄天霸的本事。

  于是袜子失了准儿,不但根本就没砸中。

  反倒掉了下来,正砸在了他自己的眼睛上。

  “哎哟!”

  瞧瞧,多倒霉吧。

  可也别说,就这一家伙,宁卫民反倒如同一休哥附体,忽然想到了两处差点被忽略的重要关隘。

  他眼眶子是一黑,可心里却是一亮,立刻从床上翻身坐起来。

  第一,这件事,多半只是废品站的人想要报复他。

  否则的话,这帮头脑简单的人,为什么还要给他钱呢?

  要想办他,当然在垃圾场下手最稳,活埋了他都没人知道。

  第二,这帮废品站的人太自以为是了,暴力这种威慑,也是需要条件才能运用的。

  这毕竟是新社会了,不是旧社会了,他们要是真正的流氓,他还真惹不起。

  可问题是他们不是啊。

  都是有正式工作的人,而且想继续过肥的流油的好日子,才会来找他的。

  俗话说得好,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他一个无家无业的孤儿,真要是奔着砸锅去,想要大家一起完蛋。那还不定谁怕谁呢?

  第三,也是巧了,今儿赶上这天气,他带着口罩,连脸都没露出来。

  即使盲流子们也不知道他的姓名和住处。

  那就是说,现在他在暗,那帮兔崽子在明。

  所以这么看,这事儿有缓儿啊,他还真未必非咽下这口窝囊气……

  PS:这本书从开始写,就有人轻率的胡喷。

  有人质疑宁卫民母亲死于交通事故,疑宁卫民父亲烟酒过度而死失实。

  有人对买猴票表示质疑,以为猴票不能快速变现,买了不卖,是无意义的。

  有人说物以稀为贵,猴票攒多了,反而会便宜

  还有人说应快进快出,买古董,买四合院,不一而足,总之认为靠猴票发家不可能。

  脑子里这么想的人,其实他们本身思维里就只有其他重生文里的套路了。

  就好像世界只有一种可能似的。就好像物以稀为贵的常识,别人不知道似的。

  也是这些人,连过去有马车,有牲口,有山路,有大解放卡车都不清楚。他们的脑子里造成车祸就是一种可能性。

  也是这些人,连过去八分钱,一毛,一毛三的白酒都不知道,几分钱的蜜蜂烟和大公烟都不知道。更不清楚越是卖力气的底层人越喜欢烟酒麻醉自己。不清楚连旧社会的车夫,有点钱都是花在烟酒上了,连嘬铁钉子都是可以下酒的。

  也是这些人,连猴票有多少倍涨幅也没有算过,连哪一年允许私房买卖,什么时候才有购买旧货的渠道,什么时候个体户才能从事单纯的小商品买卖,何时能开办私人公司,都不清楚。

  否则他们是不会表达出这样的意见的。

  他们对旧时光的理解,恐怕只限于他们自己的想象。

  他们所认可的过去,也恐怕只是他们愿意相信的一部分。

  我本来懒得理会,只是觉得这种刻舟求剑的逻辑实在有些好笑,但为了真心看书的朋友减少点无效评论,还是顺便说上两句吧。

  第一,主角前世是干什么的?主角未来要干什么?书里早都有提示。

  别的重生文猴票没用,不代表这本书也一样。你没见过卖猴票的,我就让你见见。

  本文猴票是利器。以后剧情中必要的道具,不但会有买卖,而且起到的作用会超出所有人想象。

  第二,收藏是要讲性价比的,收藏是讲顺序的,而且要讲法制和客观条件。

  简单说,老东西是都便宜,可相互比较,还是有贵贱,潜力和保存条件也不一样。

  闭眼就买,什么都出手的,太傻,肯定会有取舍。

  这个问题到此为止,以后不会再提。

  看过我旧作的读者应该大致知道。

  我写书是根据真实历史客观出发的,是有真实资料支持的。

  我的主角到什么时候,才会办什么事。

  我笔下的年代和社会,既非空想出的旧时光。也不是千篇一律只有一种可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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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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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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