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些么?”
元岚笑眯眯的:“嗯。”
“可我看我家师傅,排场大的很,各种乱七八糟的尺子一堆,底稿,画啊的,铅笔的碳墨痕迹沾了一手,搞得很复杂。”
元岚又笑,“我学了几年国画,素描也算还成,做了很多年旗袍,便不用底稿,所以很多步骤就省了,刺绣也学了些,针脚走式的不难。”
老爷子不说话了,只看着元岚低垂着眉眼,白白净净的脸上,透着股认真。
家里做旗袍的师傅,足足请了十几个人。
底稿要一个,用来画衣服上的样式花纹。
刺绣的又得三个,说是款式不一样,针法也不一样。
裁剪,修整,磨边各好几个。
他看着老婆子身上的衣服,本以为元岚只是大致做了部分,其余的下面的人做。
挂着个名号,是她自个做的。
本来都叫医院准备了间屋子,给她做,却不曾想,人家随意一张小桌子,铺开了料子,细细的做起来。
倒也像模像样。
老爷子心里暗暗决定,不论做的怎么样,他都夸好。
毕竟,这份心意是不错的。
其实,老爷子心里还是在想,那么些师傅,是需要的,只是这丫头想讨好他们两个老人家,故意不让那些师傅来。
年轻人,也还是好点面子的。
能理解。
能理解。
晚上的时候,段嘉初来了,看着元岚在衣料上划线。
老爷子观察着段嘉初的表情,并没有一丝惊讶。
老爷子心里想着。
这两人商量好了,一样好面子。
他寻思着回头得交代老婆子一声,真不好看的话,回头也得夸。
老爷子出院那天,元岚也把老爷子的衣服做好了。
收边的时候,家里来一群人来接老爷子出院。
元岚收拾好工具,叠好衣服,等众人寒暄完了,才将叠好的衣服递给老爷子。
众人起哄着,让老爷子穿上,崭新的衣服出院,图个好兆头。
老爷子心里暗暗叫了声:糟了。
突然来了这么多人,没提前打招呼,要是过于丑,说了实话,这丫头该伤心了。
元岚捧着衣服,带着些歉疚,“爷爷,这里取材没有工作室那么方面,给您简单做一声,您试试看,要是喜欢,我下次给您在工作室那头再做几件。”
老爷子心里“当啷”一下。
心里想着:果然,眼神看了眼段嘉初略带责备,用眼神暗示:年轻人,以后别这么好面子。
老爷子虚虚一笑,“够了,够了,一件就够麻烦了,我老爷子穿不了那么多衣服。”
说完,拎着衣服进了更衣室。
老太太在外面,匪夷所思的看着老爷子进去。
心里闷闷的想着:这老头子还挺欲擒故纵,比她高明多了。
回头她也用用。
老爷子换衣服很快。
从更衣室一出来,众人惊呆,更衣室的玻璃前两天被老太太搬到隔壁去了。
老爷子只知道很合身,面料也舒服的很,至于穿的怎么样,他只能从众人的反馈里听说了。
才一走出来。
众人顿时像是被禁了声,病房里一片安静。
坐在一边的老太太随意的撇了眼后,视线盯着老爷子缓缓从作为上站起身。
“也……”二叔瞪着大眼睛,“太好看了吧!”
这一声像是惊起千层浪的石子,众人连连竖起大拇指,上手触碰那丝滑的面料。
为了映衬老太太的那件旗袍,元岚给老爷子做的那件中山装是一样的枣色,只不过,与外头师傅不同的是。
这件衣服盘扣是元岚亲自设计的,老爷子属虎,那一个个扣子做的虎虎生威,加上又是虎年,意头好的不得了。
中山装大多较薄,这样才能衬出身体修长的飘逸上海风。
可元岚这件,里面衬着细细密密的一层绒,暖暖的裹着身子,面料在光线的折射下,透着矜贵的金线,仔细一瞧,这在侧面位置,绣着无数个“福”字,而这些小小的“福”字,散落各处。
终于化成一个十分特色的大“福”。
而巧夺天工的是,那一个个“福”字,居然无一字体相同,精致却毫不抢夺这件衣服整体特色。
心思不能更巧了。
手腕跟领口处,都做的妥帖细致,可也依旧松泛。
男人总是好动些,太服帖了,反而不舒服。
老爷子高高大大的个子,穿着这件衣服,整个人都儒雅起来,衣服死死的衬托着主人的气质,恰到好处,丝毫不抢镜。
却又如点睛之笔般,完美的令人称羡。
“爸,你这穿上新衣服,哪里像出院的人,倒像是去相亲啊。”三叔道。
大伯父:“爸,您这穿,整个人年轻了好几十岁啊,精神头都好了,亮堂堂的,好看的很啊!”蜀南文学
三叔:“太好了吧,元丫头,你回头给我老丈人做一件吧,你不知道,现在男士的中山装可太难找师傅做了,上回我送了件给老丈人,他就试了一下,就丢衣柜里吃灰了。”
老爷子觉得手感不错,上身很舒服,原本还以为这几个混小子逗自己开心呢。
结果段嘉初搬来了镜子。
老爷子往自己里一瞧,挪不动道了。
老爷子军人出身,本就长得很英气。
年纪大了之后,眉眼间锋利少了,生病后,也显得精神不振。
这件衣服一上身,衬托的整个人都高大起来,老爷子身体板正,威严之气“蹭蹭蹭”的往上窜,甚至能够看出早几年的英姿飒爽。
老爷子开心了,指尖摩挲着衣服,柔顺的衣料像上等的肉丝绸。
“元丫头,那就这么说好了,反正刚刚爸说了,他要一件就够了,您什么时候给我老丈人做一件,就刚刚说的袄子也行。”
老爷子闻言,一拐杖直接打过去。
“放屁!老子什么时候说不要了!你老丈人要袄子,就叫你亲生老子冻死吗?!”
三叔吃了一拐杖,闷闷的揉着手臂,“您自己刚刚说,一件够了,老人家穿不了那么多衣服,您是不是健忘啊,刚说完就忘了。”
老爷子气的,拐杖再次扬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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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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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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