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雾都,你拥抱过我的青春>第601章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
  “你来成都了?”

  手机那头安静了一瞬,跟着传来曾黎惊讶的声音,她似乎已经从床上跳了下来,快步走到了窗户边。

  “你说呢?”

  我伸手打开了车子的双闪,目光在面前这栋大厦上那些明亮的阳台上扫过,想要找到她的踪迹,无奈房间太多,看的眼花缭乱。

  我猜曾黎来成都出差,晚上多半会选择自家的产业居住,除非是约了朋友见面,但是她之前就已经准备睡了,所以现下肯定在这栋大厦里面。

  我没有发现曾黎,曾黎却似乎已经看到了我,她带着惊叹道:“你真的跑过来了啊!”

  “人都在这里,还能有假吗?赶紧下来,下来和我一起过圣诞节。”我一边继续寻找着她的影迹,一边催促道。

  “可是我准备休息了诶!”

  “那我不管,你要不下来的话我就在这里等一晚上,不走了。”

  我开始耍无赖。

  曾黎就轻轻的笑:“你怎么还是跟以前一样的招数?能不能有点新意?”

  “所以还管用吗?”

  “勉勉强强吧。”

  曾黎轻哼了一声,说道:“你把车停到路旁边啊,别停在路中央,我换身衣服就下来。”

  “好。”

  ……

  在短暂又漫长的等待之中,我终于见到了从酒店大堂里走出来的曾黎,她披着一件红色的圣诞装,手里还拿着两个发光的东西,脸上洋溢着微笑,快步朝我的车子走来。

  走近后我才发现那是两个麋鹿的角,散发着淡淡的银光,很是漂亮。

  “你穿成这样就不怕被你的下属看到,有损你的形象?”

  等她坐上车子,我不禁来回打量着她这身奇异的装扮,笑问道。

  “早就下班了啊,一般的员工又不认识我,再说怎么穿是我的自由。”

  曾黎满不在乎的说着,同时将那个发光的麋鹿角戴在了头上,问:“好看吗?”

  “你怎么穿都好看。”

  我看着她,丝毫不虚伪的说道。

  曾黎得意的点了点头,她肯定也知道自己长得好,这种话估计早都听腻了,但是听到我夸她,嘴角还是忍不住的上扬起来。

  “你也戴上吧。”

  曾黎忽然就把另外一个麋鹿角扣在了我的头顶上,我一阵猝不及防,忙从后视镜里看了看自己的傻样,忍不住抗议道:“取下来行么?这东西我戴着也太尴尬了,本来境界就不高,这么一弄仅有的那点逼格都被你给整没了!”

  曾黎似笑非笑的道:“你在我这早就没有逼格了啊,再说你要那个东西干什么?难道还想留着吸引小姑娘吗?”

  “不是……”

  “不是就少废话,快开车。”

  曾黎为自己系上了安全带,同时催促我。

  我无奈,只得戴着一个傻角启动了车子,问她:“想去哪儿?”

  “不是你带我出去玩吗?你安排就是了呀。”

  我点头,思考着一会儿去什么地方,这时候她忽然又道:“要不然先去吃饭吧,你不是还没吃饭么?”

  “我也不是很饿,一会儿饿了随便吃点。”

  “那看你,我晚上吃过了。”

  “去玉林路转转吧。”

  我说着启动了车子。

  玉林路上有一家小酒馆,这应该是前几年成都这座城市、乃至整个国内最火爆的一家网红店铺,虽然近两年热度有所下降,但远道而来的人依旧不少,尤其是在平安夜和圣诞节这样的日子里,整条玉林路上到处是成双结对的年轻人,小酒馆门口也排着长队。んτΤΡS://Www.sndswx.com/

  如果我所料不错的话,此时此刻茗烟故里的门口应该也是这样的场景。

  “要去里面坐坐吗?”

  把车子停好,我转头问曾黎。

  “里面是什么样的?好玩吗?”

  曾黎询问。

  “额……说实话,没什么意思,就是一家普通的清吧,跟茗烟故里比起来差的很远。”

  这话并不是我在自夸,而是因为小酒馆纯粹是由于那首歌才在网络上爆红,而茗烟故里却是因为她本身的内容,两者在这一点上有本质上的区别,尽管后期因为马腾那首《迷途》和《新生》的崛起,给茗烟故里吸引来了诸多顾客,形成了类似于这间小酒馆的网红效应,但是两家店立身的方式依旧截然不同。

  “那有什么好去的?不去。”

  曾黎闻言摇了摇头,看着我说道:“我们在玉林路的街头走一走就好了呀。”

  “那好,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

  ……

  戴着一个会发光的麋鹿角,起初我还觉得有些尴尬,但和曾黎沿着玉林路走了一会儿以后,我才发现其实类似我们这种装扮的人并不少见。

  不久,我们走到了这条路人最多的地方——小酒馆的门外,这时候曾黎忽然停下了脚步,问道:“方宇,你说今晚茗烟故里会是什么样的?会像这里一样热闹吗?”

  “应该差不多吧。”

  我愣了一下才道,虽然现在马腾身在境外,许久都没有去驻唱过了,但是毕竟店的底子摆在那儿,只要管理者自己不作死,短时间内生意都不会差,就如同眼前这家小酒馆,这么多年过去了,虽然比巅峰时有所衰弱,却依旧不是一般的同类型店铺可以相比的。

  曾黎轻轻点头,而后忽然看着我:“那你以前说过的话还作数吗?”

  我瞬间意识到她所说的是什么,我曾告诉她,会让茗烟故里的店铺开遍祖国的每一座城市,并且也真的在向着这个方向去发展,可是后来却因为种种原因遗失了这个最初的梦想……现在她旧事重提,我忽然脑子一热,道:“我说到做到!”

  这句话说出来,连曾黎都是一怔,随即轻轻摇了摇头:“我跟你开玩笑的。”

  “我没开玩笑。”

  我看着她道:“但是我需要时间……我忘了跟你说,前一阵子袁昊把他名下茗烟故里的股份全部都送给了我,所以现在我又重新成为了这家店的主人之一,只要我想,是有可能影响到她未来的走势和发展的。”

  “袁昊把股份全都送给你了?”

  曾黎很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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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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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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