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雾都,你拥抱过我的青春>第474章 喜欢
  “将来肯定有机会的。”

  我安慰她道,因为我清楚她为什么一再想去这些危险的地方,可不管怎么说,为了见死去的父亲一面,就让自己处在人身安全没有保障的环境下,更对不起她的母亲,也十分不理智。

  苏甜甜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说下去,她想了想,忽然问道:“你之所以打电话让我来吃饭,其实是想让我认识认识平哥,以后如果有什么麻烦,可以找他对不对?”

  “你怎么知道的?”

  我怔了怔。

  “因为你觉得我可怜呗,除了你之外连个可以信任的朋友都没有,要不然我那天出事情,也不会第一时间给你发消息了。”

  苏甜甜苦涩的笑了笑。

  我先是沉默了一瞬,而后正色说道:“你想错了,首先你那天能在第一时间想到我,只能说明你自己识人的眼光不差,看得出我是个善良正义的君子。其次,我绝对不是可怜你,我只是觉得你和你妈妈都是过度温柔的好人,你虽然表面看起来大大咧咧的,实际上骨子里还是很柔弱,需要别人保护。”

  苏甜甜的眼睛有些湿润,看着我道:“有你这么夸自己的吗?再说,我哪儿眼光不差了……要是我眼光不差,还能喜欢那种人渣这么多年吗?”

  我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回答她,只得说道:“人年轻的时候难免会爱上一两个人渣,这个不能说明什么问题。”

  “可是……我好羡慕那个喜欢了你好多年的女生啊,她的眼光比我强一百倍。”

  苏甜甜说着说着,忽然流下眼泪来。

  我顿时措手不及,更不知道她为什么会突然间落泪,赶紧拿出纸巾递给她。んτΤΡS://Www.sndswx.com/

  她哭了一会儿才不哭了,看着我说道:“方宇,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啊?你又不喜欢我。”

  “我对你好吗?只是去ktv救了你一次,况且你也救过我的命,朋友之间,这样难道不是很正常?这就算对你好了吗?”

  我有些发愣。

  “只是你觉得正常,我觉得一点也不正常,因为,我喜欢上你了。”

  苏甜甜神色认真的看着我。

  我听了这句话,登时愣了几秒钟,随后暗道一声造孽。

  苏甜甜说完这句话后,便也没有接着说其他的,只是一动不动的凝视着我。

  我沉默了一会儿,点起一支烟,吸了一口,道:“谢谢你的喜欢。”

  “嗯。”

  她点了点头:“我也没有其他的意思,就是想把这件事情告诉你,因为我知道你不会跟我在一起。”

  “抱歉。”

  “别说抱歉,你又没做错什么。”

  苏甜甜笑了笑,同时也长出了一口气:“说出来就好了,这段时间我心里老是想着这事儿,感觉自己整天都见不到太阳啊……也好长时间没打扮过自己了。”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一身。

  我这才发现,她今天的穿着以及妆容显然都是专门精挑细选过的,估计费了不少功夫,只是,我压根就没有注意到。

  “老天!!!请你赐给我一个像方宇那样好的男人吧!!!趁着我青春还在!!!要不然再过一些年我就不漂亮了!!!”

  苏甜甜突然站起身来,十分神经质的朝着天边放声呐喊!

  附近虽然没有人,但我还是感觉到一阵汗颜,并不是觉得她的行为尴尬,而是觉得自己根本就不是一个她想象中那样完美的人,甚至我时常会觉得自己是一个废物。

  这个夜晚跟苏甜甜分开后,我心情复杂的回到了在她妈妈那儿租的出租屋,我没有过多的去想之前河边发生的事情,因为我知道喜欢一个人只是一种情绪,这并不能说明什么,只要我们保持距离,这种喜欢就不会被继续放大,只会随着时间慢慢淡去。

  我已经三十一岁了,说难听点已经算是个半截入土的人,而苏甜甜才二十二三岁,青春正好年华正茂,她的人生有无限的可能,真的不应该把时间浪费在我一个老男人身上。

  况且,我曾经做过决定,这辈子也不会再谈恋爱了。

  次日,我把百分之四十的股份转让合同送到了陆榕的公司,但陆榕却没有在上面签字,她看完合同之后,看着我道:“我虽然是大部分资金的提供者,但你才是这个项目真正的执行者,所有的一切都是你在运作,如果你现在再转百分之四十的股份给我,你自己就只剩下百分之三十了。”

  “一码归一码,之前拿那一百万的时候就说好了这个项目我全权负责。现在既然找你追加投资,就应该另外计算。”

  我对她说道。

  陆榕摇了摇头:“我觉得过意不去。”

  “这难道不是应该的吗?”

  “如果只是单纯的做生意,当然应该,不过,我们不是朋友么。”

  陆榕淡淡的笑了笑。

  我也忍不住笑了笑:“那你说怎么办?总不能白拿你的钱吧?”

  陆榕想了想,道:“这样吧,这钱就当是外部投资,等将来项目真正做起来了,我再从里面拿出来。”

  “这样做风险可不小,现在还不清楚最后能不能做成功呢。”

  我迟疑道。

  “你是这个项目的执行者,我希望你对它多一些自信,不然会让我觉得自己的钱花得不值。”

  “好吧,就这么定了。”

  我最终点了点头。

  陆榕便撕掉了我带来的合同,本来一个月没回来,我想着晚上要请她吃个饭,但思来想去又放弃了,因为我一开始计划还要在昆明多待几天,现在却没有了这个打算。

  下午我把小宇撑花在昆明的员工叫到一起开了个会,简单跟他们描绘了一下未来的蓝图,比如将来公司上市,各位都是元老,因为我不想他们轻易离职,现在这个员工配置刚刚好支撑这个城市的运转,再多再少都不合适。

  做完这一切,我又去各个商圈巡视了一下领地,检查有没有类似落花雨伞的竞争者冒头,确认无误之后,便直接去了长水国际机场,乘飞机飞回了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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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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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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