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迷之森林——鸟>朝夕之间
  早晨,又开始了一天的忙碌,一天之际在于晨,所以会跑步。

  早晨,跑步,先看看这一天的世界,迎着阳光,首先把一天的精神旗帜打起来,看看身边的人都在忙碌什么,便是幸福的事情了。

  然后再回来准备早餐,找出火腿,拿出鸡蛋,火腿煎蛋的味道总是弥漫着幸福的味道,再有小米粥,加一个馒头,一点加了香葱油的白萝卜条,便是一天的早餐搭配之一。

  早餐过后,该去上班就去上班了,该去干嘛就去忙什么了,所以一天也就这样开始了,做着喜欢或者不喜欢的事情,似乎为了能赚钱,已经说不清楚是喜欢还是不喜欢了,总之日子能过得去,就行了,都是普通人,哪有什么挑剔的。

  其实,也许错就错在这里了,把自己太过容易给定格了,所以就像是瓶子里面的跳蚤,已经跳不出这个瓶子了,这样平静的绝望,似乎是大多数人都默认了的。

  “叶,起来了,一会儿吃完饭去酒吧看看”,我打开叶的卧室门说道。

  “知道了哥,我马上起来洗脸”,叶说道,已经坐起来了,他工作钱也是他自己赚的,作为哥哥,我可一点都没动,所以算是给个督促作用吧!

  我又开始准备早餐了,今天做了一个蛋糕,放了一点菠萝和黄桃,没有放太多的奶油,所以就是为了吃蛋糕,热了两杯牛奶,就是早餐了。

  “哥,我来了,今天是蛋糕啊!哥,你太棒了”,叶说道,拿起牛奶就喝了一口。

  “对了,哥,不是说从明天开始我准备早餐嘛,您就放心吧!保证完成任务”,叶说道,我就笑了笑。

  “行,期待你做的早餐”,我说道,还是在思考原来的问题,这样的平淡接受是不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或者没有对错可言。

  “对了,回家以后,你就打算这样工作嘛?”我问到叶。

  “工作?要说工作也不错,能有一个家,有一份稳定的收入,能维持生活就好了,这是大多数人的选择,因为有的人还不如这些人呢,要的就是这个稳定就好了,不过这样虽然平淡也不错,但是我还是想坚持一下自己的梦想,就算是失败了也不后悔”,叶放下所有的东西说道,他说的不错,里面应该包含着一种无奈,不是不想冲出去,是怕一折腾,连现在平淡的生活都维持不住了。

  “可以啊!见解还是挺符合我的想法的嘛!”我赞赏地看了他一眼说道。

  “啊!这是我在哥你的字里行间看到的,我说的是你的意思”,叶突然说道,我就差点没有喷出来,合着这是我的观点啊!

  “没事,只要你读懂了就好了,就是要趁着年轻,还是要坚持一下自己的梦想,毕竟工作只是为了暂时生活着,还是要积攒力量,去实现梦想,比如音乐家,先要有一把吉他吧!”我说道。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嗯,知道了,我会记住哥的话的”,叶说道,我点了点头。

  “哥,一会儿你去干嘛去?”叶吃着问到。

  “没事,就在家里呗!”我说道,准备写写东西,到了中午。

  “哦,好吧!我走了哥”,叶已经换好衣服了,吃完了就跑出去了,这不又剩下一个人在家里了。

  这就是早晨。

  中午就是睡午觉了,中午的时候可以做一个梦,下午就成了玄幻了,中午叶也不回来了,还是我自己一个人的状态。

  之前总是害怕这样一个人的状态,因为心里感觉怪怪的,坐立不安,心里空空的,还有点慌张,所以堵塞的心情,就做什么事情都没心情了,也自然就不知道去做什么了。

  然后一遇到这样的状态,就去跑步,可以跑着看看其他人,心情自然就打开了,也知道一些事情都需要慢慢去改变才行,所以渐渐少了这些焦虑了,变得知道做什么了,也想要做什么了,所以开始走出这一点的迷茫。

  其实,在很多的时候也渴望热闹,有人关心一下自己,希望可以问问生活怎么样,可是身边没有这样的人,所以还是不奢求别人关心了。

  也想有的时候被围在中间,说崇拜你,说让给签名一下,有的时候做梦都挺热闹的,可是一醒来就是有些失落感,所以这样的感觉挺不好的,所以有的时候就是渴望热闹。

  有的时候想去拜访一些人,比如朋友,亲戚什么的,可是数一数根本就没有几个朋友,有也是在比较远的地方了,想要看见一次是很难的,所以也就不再奢求什么了,靠自己活下去的信心越来越坚定了。

  所以开始喜欢身边所有的东西,开始做很多有趣的事情,有的时候看着地图这个地方,我就说,想去这看看,过了几天以后,也许背个包就飞去了。

  当你还没有找到让你热闹欢喜的那个人的时候,就要自己先照顾好自己,让自己生活快乐了,生活得充实一些,而且在不断完善自己,才能遇到一个更好的人。

  阳光很好,包含了很多的兴奋因子,那是一种自信,是充满期待的自信,所以看着世界的东西,看着自己走过的地方,建立了心理强大自信的防线,无论遇到什么糟糕的事情,心情就都不会被破坏的太差了,自己也能在短时间修复伤口,毕竟人生不过一瞬,快乐总要大于忧伤才好。

  下午的时间,几乎是从一杯咖啡开始的,从睡醒觉,一直看书,或者期间浇浇花,看看电视,直到出了夕阳再出去,几乎是每天固定的信号时间了。

  很快到了傍晚前的光景,有了一点凉风,所有人都出来了,毕竟气温算是凉快了一些了,在屋子里的空调下闷了一天了,总算出来透一口气了,所以这便是朝夕之间大概所有的事情。

  一天很短暂,有的时候一不小心,啥事都没做就黑天了,所以懂得惜时,至少把自己每天的任务完成了,这样一天过得也有一些意义了。

  蜉蝣朝生暮死,就是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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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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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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