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此也有了血气方刚的魂魄,因为这是必须要有的,独立显得很重要,有自己的主见,判断力,学习呀,奋斗呀,但是我没想过会走上社会,要轰轰烈烈干一番自己怎么样的事业,我能想到的只是家乡的土院,那院子里的酸枣树便没有再去想了,所以写作能自然而然地出现在我的面前,也算是很正常的事情。
这般多的事情发生的实在太突然,还没等你想好,就已经做了决定了,那么人生的列车开始了加速阶段,我们匆匆忙忙赶往下一站,为了到达地方,我们开始错过最佳的行车时间,到了下一站,不管你愿不愿意,都要下车,那种陌生有点绝望的感觉,只是一次,便终身难忘。
这眼前的一切,再没有酸枣树那样自然的温柔,我开始把过去书中的情景一点一点变成现实,把过去嗤之以鼻的事情,学着接受,甚至有时候还有点理解,我在这前后的转变里,开始不断迷失自己。
幸福的时刻,对于我来说都是短暂的,但是我又有一种错觉,你幸福多久,都要还回来多久,甚至在时间上只会多不会少,那么笨拙的时光就来了,哪里去不了的心情,就如同这一个字也写不出来的故事,很忧心,也像冬日里小贝抱成团,躺在暖阳里,我也学着小贝的状态,身体成一团,躺在暖阳里,确实感觉温暖了一些。
想着,想着不知不觉中就又到了半夜了,想想过去经历的事情也不少,只是太多的时候往往忘记了,当面对未来真的可以不忧虑吗?
恐怕很难做到吧,最起码现在是这样,或许以后会好一些吧!
站起身来,又去把上次的毛毯拿了过来,拿了一个抱枕,在地上就睡了起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喜欢睡在地上了,觉得更加广阔一些,为了防止风进来,就开了一点玻璃门,然后还想在梦里听到大海的潮水声,所以当听着潮水,有韵律的潮起潮落的声音,就像摇篮曲,便已经进入了梦乡。
现在对于我来说,就是不可多得的幸福,所以倍加珍惜,做好每一顿饭,读好每一本书,好好珍惜身边的人,过去高傲自大的自己已经不在了,总觉得不在乎这一切,不还是要学着乖乖地温柔下来,珍惜所拥有的目前现在的一切,孤独有时候感觉好,就像酒,放的时间越长越香,但是有时候也会让你无可奈何,苦闷,想要摆脱,可以说全靠自己创造,而最后想要做好一个好的自己,也是一个很难的课题,需要慢慢体悟。
好了,闭灯,翻个身,面朝大海,睡觉了。
第二天,是叶叫起我来的,还不到六点呢,
“哥,大懒虫,起床了,跑步去”,叶说到,看着他,从今天开始改变了吗?
“你怎么想起跑步来了?”我揉着惺忪的睡眼坐了起来,说到,
“我从你书中的一天计划表中看到的,所以就想从这坚持起来”,叶说到,还摆出要跑出去的动作,一刻也没停。
我揉了揉鼻子,感觉鼻息之间有点酸酸的,第一个想法可能是在地上着凉了,没办法,谁让你偏偏在地上睡呢,有床不睡,真的是,有的时候真的自己都搞不懂自己。
看着也积极向上的状态,我也不能落后不是,
“等会儿,我去拿我的帽子,换双鞋”,很快地,我就去了自己的屋里,很快地我也准备好了,
“走吧!”打开门我和叶就跑了出去,他穿了一件白色的衣服,而我多数都是灰色的衣服,所以看起来也差不多,只是一个颜色浅淡的问题。
只是他的衣服上画着一个海绵宝宝,我的衣服上只是一片枫叶,看起来我俩有些不协调,不过还是我跑在前面,叶跑在后面。
过去,早就习惯了用跑步唤起一天的精神,早就习惯了用跑步迎接这个地方一天的到来,早就习惯了在跑步的眼里看世界,会觉得一切都充满生机,能很容易发现美的地方。
“哥,过去你都这样跑吗?”叶加速和我跑到一个位置问到,
“是啊!每天都这样,跑着跑着你就能发现一个不一样的世界了”,我说到,
“嗯,知道了哥,真好,过去我怎么就没有发现跑步这样好呢,说实话,哥,在学校的时候,除了吃就是上课,就算有时间也会坐在那里,根本没有发现身边还有这样的一个有趣的世界,所以才感觉上学挺无聊的,现在发现也是幸福的”,叶说到,其实,从不同的角度看一下你不喜欢的事情,或许给你的感觉,也许没有那么遭。
“你看,出来没几天都学会换位思考了,加油吧!少年!”说着我便加速超过了叶,我可不习惯和人一起跑,或者落后跑,叶无奈摇了摇头,还是保持着自己的速度。
不知道什么时候,不是自己跑步了,身边有了叶,有了其他的人,今天在这一条跑步路上的,有老人也有各个年龄段的人,都在朝着一个方向跑去,虽然有快有慢,但是大家一天的朝气都被唤醒了,也会给你很大的动力,随着两步一呼吸的跑步,能听到耳朵边“嘭嘭”的声音,感觉突然找到这么多的同爱好的人,也是很幸福的,不像之前,自己跑步,都是大家带着异样的眼光看着你。
记得之前跑步都是看风景,看草地上兀自吃草的牛,现在跑步都是看脸,可能有认识的人呢,也说不定,结果证明,我一个人都不认识,当然除了在后面的叶,但是大家好像都认识我,都对我点头微笑一下,所以心里是很高兴的,算是意外收获,一顶黑色的帽子,白色的衣服,一双白色的跑步鞋,仿佛成了自己独有的标志,傲气地跑在每一个早晨,跑在人群里。
我例行跑到那边的树下就不跑了,然后就往回跑,来回大概各半个小时吧,每天早晨一个小时跑步,是最好的了,回去做饭,再去做其他的事情。
“走了,跑到前面的树就往回跑”,我说下一句话,便和叶匆匆擦肩而过了,这样的感觉总觉得只是一瞬间擦肩,然后永久分别一样,错觉也是源于心中对于分别的恐惧吧!
“哦,知道了哥”,叶回答道,我先回去做饭了。
其实,这样大家一起跑步,对于自己的一些感受就减轻了许多,比如,你什么时候开始出的汗,现在出汗多不多,从哪一刻起,你的腿开始有疼痛感,从什么时候开始喘着粗气,然后又是从什么时候进入自己的最佳状态,都需要恰到好处地把握,所以说,跑步看着简单,其实,也没那么简单,当然你什么都不在乎,只是一路跑也可以。
跑回到家里,首先休息了一下,然后洗脸,刷牙,拿起围裙进厨房,在别人看来一个大男人进厨房多少有些不合适,但是我觉得只要喜欢,没有什么是不合适的,只有菜做的好吃还是不好吃,是咸了还是淡了,都有最直接的味道反馈。
我开始在平底锅上煎鸡蛋,倒了一点油,煎好第一个鸡蛋的时候,叶也回来了,便自己走进浴室,看着洗澡呢。
煎蛋,热了馒头片,还有一点豆酱,还有牛奶随便吃点得了,八点半之前还要到酒吧报到呢,所以早晨简单吃点算了。
“哥,你说工作是我们唯一的出路吗?”叶洗完澡,早就坐在了桌子上开始喝牛奶了,看着我端过鸡蛋去,问到,
“不一定吧!还有其他的出路,只是不好找,没有钱只有工作才可以,有了钱以后才能做你想做的事情”,对于工作,我的语调也较平日里有些迟缓了,仿佛刚从酣睡中醒来一样,嘴唇肌肉笨笨的,还无法活动自如,但是现在自己已经醒来了,和平常的时候一样。
“行了,快吃吧!我们还去报到呢”,我说到,
“哦,好”,一天起来,叶光问一些奇奇怪怪的问题,为了避免多话还是快吃饭吧!
不过我想,总要对付过眼下的时间才可以,哪怕三个月后不想工作了,去做乞丐也是快乐的。
吃完了,换了一身黑色的衣服看着正式一点,就出门了,所有人就像往常一样,走在海边地走着,坐在海边石头上看着潮水发呆地发呆,仿佛每天都会有人这样,今天是你,明天就又换成我了。
至于我们俩找到了工作,就像找到了一个可以行走的路一样,终于工作了,就摆脱了这样孤单发呆的状态,但是不工作就会没有魔法,没有魔法就只能做回煤球一样,呆在原地。
走到酒吧大概需要半个小时,到了正好时间也到了,一路上我和叶光看着别人的生活了,差点忘了自己的工作。
“你好,你们两个来了,快到屋里换好衣服,马上就开始一天的营业了”,我都找不到酒吧在哪里了,不过只记得是一个路口,现在记性越来越差了,不过随即就被叫了过去,是那个女老板,正好省得找了。
“哦,好的,老板”,我说到,和叶就进屋换衣裳去了。
“哥,这就开始了”,叶说到,
“不然呢”,我疑惑得说到,
“你还想有一个欢迎仪式啊!不过也确实是有点着急了,还不如多玩几天呢”,我说到,ΗtτPS://Www.sndswx.com/
“也对”,叶说到,我们换好衣服便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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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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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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