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迷之森林——鸟>矿工叔叔
  为了生活,为了赚钱,不辞辛苦什么都做过,是一件高兴的事情。

  偶尔去车站一次,你就会发现从小孩到老人都有,只是那么短短的几分钟,都从你的眼前过去了,真的有种仿佛经历了一个人的一生一样,历尽了沧桑,从小孩到老人,都特别的明显能看得出来。

  我就和叶说,青春里最讨厌的地方就是去车站了,因为那意味着离别,所以能少去就少去,宁愿一个青春不厌烦地往返去那片草地,也不会去车站,当然也避免不了,总会有那么几次,也就当作是理所当然的了。

  我记得遇到过一位七十六岁的白发苍苍的老人,一个人背上背着一个大包,手里还拿着一个袋子,很吃力地向前走着。

  “老人家,我来帮你搬东西吧!您这是去哪里啊?需要带这么多的东西”,走着走着,看到一个老人说道。

  “不,不用了,老头子我还能搬得动,我这是去儿子家,给带了一点家里的特产,给他们送过去”,老人家笑的很开心,倒也不堪重负,走走停停,歇一会儿,就是在这个时候,我们便聊起天来。

  “哦,是这样啊!您儿子已经结婚了?”我问到,

  “早就结婚了,只是他平常都不回来,我这个老婆子不放心,好长时间没有回家了,非要让过来看一下,所以我自己就来了”,老人家说着,拿起胸前挂的水瓶喝了一口水,夏天在老人身上,我才感觉这个夏天或许是真的热,身上有重量的人,这个夏天才感觉到热。

  “既然儿子都结婚了,那您已经没有什么压力了,何必受这份罪呢,跑这么老远,他们爱怎么就怎么呗,已经不用你们老人家管了,这大热天的别中暑了,您歇一会儿,我去给您买瓶凉的水”,说着,就去了旁边的车站超市里,一进超市,感受到空调的清凉,还是呆在屋子里好啊!

  聊天中,据说老人的家离这里大概有近三百公里,是坐了半天火车过来的,一路上我能想到磕磕碰碰了多少次,却无法数清楚老人到底停下过多少次,为了儿子,只是过去看一下,却用尽了一生的力气。

  很快,买了一瓶凉的水回来了,对了,老人家也没打个电话说要来,只想给儿子一个惊喜,这万一要是不在家又是一个等待,人的这一生,需要经历多少次这样的等待和离别呢?

  老人穿着一件白色的短袖,汗都湿透了粗糙的短袖,可怜的心瞬间就升了起来,同时埋怨这个儿子的心也同时升了起来,我猜想或许是在电话里偶尔提了一句,儿子说着无心,父母听着有意,就这样一场老人的长途奔驰就诞生了。

  “唉,儿子再大,在我面前也是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小孩子,活着的时候能多照顾一点就是一点了,要是我和他妈都走了,他该怎么半?”老人笑着说道,我给拧开瓶盖,一瓶凉凉的水喝尽老人家的肚子里,才显出舒服的样子,同时我也在埋怨,夏天这么热呢?

  父爱如山,会坚持一生,所以无论多大的年纪,都会去奔往儿子所在的地方,有些痛心,所以感谢父母对于孩子的一生的关爱,也希望儿子能理解,更加孝顺父母,多陪陪渐渐苍老的父母,就像小的时候,你围在父母身边,在夏天要冰激凌一样,父母喜欢你这样的粘人的样子。んτΤΡS://Www.sndswx.com/

  黎明前的黑暗,总会被一道光亮划破,着漫无天际的黑暗也就消失了,一切为了生活而努力的人,都知道被仰望。

  送走了老人家以后,我便去了那边的山下,那边经常有机器工作的声音,据说是在采矿,也能看到戴着各色安全帽的工人经过,一个人一个人衣服上黑乎乎的,还有脸上也有黑色,不过笑起来确实挺棒的。

  我也跟着后面过去,认识了一位叫阿金的叔叔,每天都从这条街上经过,戴着一个红色的安全帽,听过他说一下他的故事。

  这位阿金矿工叔叔说,平常工作就是身体累,可是一到了过年过节的就心累,说白了就是不想回家,每次工地上要留下几个看家,阿金叔叔都会主动要求留下来,用阿金叔叔的话说,就是身体累总比心累好。

  工地上也有刚毕业的大学生,还有已经毕业几年的大学生,可能都有自己的原因,暂时还不想回去,其实,他们在担心什么,逃避什么,我心里也清楚,只是每个人都有自己一本难念的经,所都在走过一座迷之森林,加油走过去就好了,但是也总有人走出来,也有人一直在里面徘徊迷失,走出来的人走出来了,迷失的人迷失了,这个出口只能是自己才能找到。

  矿工叔叔身上的尘土,都在矿洞里面累积了,一爬出洞天气一热,泥土混合着汗水就成了泥了,黑乎乎的看着特别的黑,不过却没有人笑,因为为了生活而努力的人,是值得尊敬的,况且我也去到里面的矿洞里,除了一盏昏黄的灯光,在地下矿洞里确实感觉有些窒息的感觉,不过呆久了就不怕了,身上背着一个筐,身后背着辛苦挖上来的矿石,一步一步艰难地走着。

  里面的人还有不少,有专门的矿车在里面,和电影里的情节是一样的,只是少了很多情节,只是出去看看就回来了,里面太危险了,所以还是觉得光明一些比较好,从阿金叔叔的眼里,也有化不开的忧伤。

  和阿金叔叔约定好,只要一下班就去夜市上喝一口酒,这对于我们来说是最平常的事情,可是对于阿金叔叔来说,却是一件极其奢侈的事情,很高兴,是发自内心的那种高兴,好像一天的忧伤都没有了,就这样,再来一盘花生米,就是今天最好的礼物了,也许我们要试着将一些不起眼的幸福放大,然后你就会发现,其实,幸福也挺多的,只是一直没有这么想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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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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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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