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迷之森林——鸟>走了很远的距离
  心里藏着一个少女,会有少女心在某个时刻爆发出来,买了毛绒玩具小熊就能说明。

  其实,自己早就发现自己有这样的心情了,只是喜欢可爱温柔的东西,也并不全是少女心,所以会是这样认为的。

  所以就把这所有的小情绪就归结为温柔,可以说自己确实是一个很温柔的人,喜欢文字的人都这样,温柔而且很有温度,即便是在冬天,说出来的话也会让你感觉像是春天一样温暖,让人喜欢。hτTΡδ://WωW.sndswx.com/

  望着这几只小熊,抱着睡觉挺舒服的,可是也意识到这需要走多远的路才能找到这些小熊呢?

  算一算自己一共走了多少路了,坐车坐飞机的也算上,应该走了不少路了吧!

  有一段时间,就是上学的时候,最讨厌的就是拉个行李箱来回走,所以也讨厌带着很多东西,认为旅行就是一个简单轻松的事情,没必要戴着很多的东西去,去一次非要累的倒地才行,所以我不希望这样。

  因为说走就走的旅行,并不是真的说走就走的,中间也有一段很长的等待期,这段等待期也是准备时期,所以需要有几年的时光在这里面,等到去了第一次,那么接下来就好说了。

  走过草地,走过高山,走过平原,走过很多的地方,总有一些事物是看一眼就忘不掉的,所以等到走了过去,也可能还会回来采访一下,一个地方总要去两次才值得,所以等到多年以后,会重新探访这些地方,也会有不一样的东西。

  过去一条小路,会来回不停地走,总觉得这段时间是被偷走了一样,想不起来之前任何一件事情,所以只是知道隔一段时间才行,才能再次回来,似乎是规定一样,自己就是这样没有理由和想法的重复,就像是喊着一二三前进的木头人一样,没有任何个人思想,等到有意识了,才知道,这段时间早就过去一段时间了。

  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过去都是长了草的路,等到走的人多了,我就形成一条小路了,所以当人们走这条路的时候,就都跟着前面的走出来的路走了。

  地广人稀的地方,就是适合跑步,适合一个人的生活,当自己一个人生活的时候,一些东西自然就出来了,明白自己有什么,明白自己没有什么,明白自己到底有多少能力,总之,该明白的都会明白,至少可以找到一个完整的自己。

  生活需要探索,去旅行这样的感觉尤为明显,就想着要把生活里的方方面面都看到,可是哪有那么容易,你不知道要走多远的路,走过多少的桥和山河,想想都不知道是如何过来的。

  脚受过不少次的伤,扭伤更是无数次,可是还是坚持着走走,坚持着坚持着就走了这么远的路了,还真的有些吃惊。

  特别是有几次跑步的时候,最严重的一次是在跑步的时候踩在了石头上,脚差点没有扭断,方式落地的时候都听到了一阵骨头碎裂的声音,当时可能是没有知觉了,所以感觉不到痛了,跟个傻子似的坐在那里,感觉不到任何的知觉。

  随后,我才意识到要去医院,医生说幸好来得还算及时,不然就真的可能走不了路了,所以还是很庆幸,同时又惊醒,要是真的因为错过时间,而接下来一生都不能走路了,那自己该怎么办呢?

  虽然骨头裂了,但是还没有伤及组织,能治好,就是这样,还在医院躺了一个多月呢,消毒水的味道,都闻着习惯了,只是能在白色的病号床上躺着,可以说无聊到了极点了。

  幸好挨着窗子,还能看看外面树落叶,像是有了一点期待一样,这一个多月我想好了所有能做和想做的事情,就等着伤一好,所有能想到的就都做了,多好啊!

  可是后来就不这样了,发现想了这么多的事情,也就只有数量有限的几件事可以做到,其他的事情至少现在做不到,所以就又开始考虑一些东西了,必须联系自己的实际情况。

  在家里的时候最远的地方就是最西边的小河了,从来没有去过那边的世界,所以就感觉很神秘,那是走路就能到达的地方,从来没有坐过公交车。

  后来离家越来越远了,各种交通工具也都出现了,就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了,开始了漫长的等待和认识适应的过程,过了新奇阶段,就要找可以随时高兴有兴趣的东西了,一旦熟悉了,就觉得没有什么风景可看了。

  穿过嘈杂喧嚣的阳明路,坐到炸豆腐果子的小食摊上。

  据说这是贵阳的名小吃,火爆热辣,和喧嚣热闹的街景倒很配合,有很多人争相购买。

  相比之下,我更爱吃苗家菜,他们做的“菜酸”,像饮料,微酸微甜清凉可口。

  用糟辣椒、香菜末、葱白丝制作的“素鱼”,更绝,吃起来,又辣又香又清新,像走在乡间清风四溢的原野上的感觉,很是爽快。

  第一次去一个地方,总会被当地的一些特色所吸引,你能看到的只有很多的快乐,神奇的美食制作,特有的美食领域,可能和周围的环境有关,所以美食不只是用来吃,更能反应一个地方的生活味道。

  坐在小亭里,歇脚,买了碗冰粉来喝,里面加了冰块、芝麻、果脯、瓜子仁,西瓜小块,很凉爽甜润,就着绿荫盖头,清风徐来,舒服地渡过这炎热的午后时光。

  这些东西都是走了很远才知道的,如果只是坐在家里看书,根本不可能知道这世界还是如此的美好,从书中也不能找到所有的东西,出去走走,毕竟是好的。

  走过了这么多的地方,总会有一些复杂的情绪在里面纠缠着,说不清楚是好是坏,也分不清楚当时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心情去看待,总之,有些地方去了一次就不会再去了,而有的地方去了一次,还想着去下一次呢。

  双脚真是一个伟大的人,可以去这么多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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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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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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