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迷之森林——鸟>矿工叔叔的小屋
  每天差不多都是相同的重复,昨天和前天颠倒了顺序,也没有任何不妥,我不时的想,有的时候这就是人生。

  不会因此而困惑,也不会觉得这样是在虚度光阴,我仅仅是意识到,面对这个世界感觉微微惊讶而已,惊讶于昨天和今天毫无区别,惊讶于被编排的这样的人生,但也并不因此而气馁,我知道要看清楚一路走过来的足迹,可能都还没有时间,还未来得及看清楚脚步,就在这一转眼中被风吹走,身后的幻影便已经消失地无影无踪了。

  我常常从别人那里知道,

  “人生真是不公平啊!”一些人不努力便得不到的东西,有些人可以无需努力唾手可得,也许只是你看到的一瞬间,一个表面,但是就是会有这样的感觉。

  所以说呢,没有小确幸的人生,只是干巴巴的沙漠罢了,不过也并不是只有干巴巴的沙漠,人生一开始确实像是寸草不生的沙漠,正因为如此,你更加应该去种出自己的沙漠绿洲,所以把原本干巴巴的沙漠变成沙漠绿洲,便是目前有限的目标,这样能让人生变得简洁。

  猜想阿金叔叔的小屋,又想到过去自己家的小屋子了,只有三间的小房子,有一个睡觉的地方就很满足了,至今我并不了解当时的小屋子是什么构造,只知道是一堵泥墙,或许过去不会有什么感觉,但是现在想想,一定很差。

  记得二零零零年的时候,小土土房终于被推翻了,我还以为是没有家了,所以记得当时哭了整整一天,后来新的房子盖了起来就高兴了,改成了砖瓦结构的,看着更加好看和结实了,所以就又笑了。

  无论怎么样,这三间小土屋,一个杂草丛生的院子,总算承载下来了我的整个童年,那个时候不考虑环境如何,只记得很快乐,时间已经把所有的不快和哭泣都给过滤掉了,所以感觉即便是这样子的环境,也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蜀南文学

  如果说找出目前人生最荒凉的角落,那就是童年时代了,不过相反也是最美好的年代,因为所有的苦都是爸妈给背了,我自己并没有感觉什么压力,所以很美好。

  翻出旧照片,感觉那个时候的旧地方真的是太吸引我了,现在依然能在记忆的深海里瞬间捕捉到这样的感觉,一张照片是我手机拿着一堆卡片,当时是很珍爱的宝贝,我记得是放在了刚刚盖好房子的灯的开关出了,那个时候还没有装修,所以手能伸进去,后来就抹上白灰了,装上开关就拿不出来了,所以后来也才记得,也就拿不出啦了,一直都放在了墙的里面。

  回头一看,四点了,我就简单收拾了一下,叶也还没有回来,所以我就跑向矿地了。

  周围的人很多,都是父母带着不到十岁的孩子在到处走走玩玩,我走过去,感觉像是看不到一样,世界再热闹,我也一定要去自己想去的地方,即便那里荒凉了一些,也没有关系,也会去看看。

  可能是海太紧而近了,吹着海风已经不知道是幸福的事情了,所以当走过去,也不觉得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了,所以会一路跑过去,还是有一定的感觉。

  从这夏天的啊,别墅里跑到旁边的矿地需要半个小时,我恐怕要四点半才能到矿地,所以跑着就好了,这次算是吃饭了吧!

  一路跑来,感觉能说得上话的人应该不少,和我一样跑步的也不少,只是从某一刻开始,我便习惯了自己一个人跑步了,开始领略自己的跑步旅途。

  这一路跑下来,我跑坏了十一双鞋子了,都没舍得扔掉,放在了一个柜子里,也许修理一下还能在家穿穿,所以都一直在放着,却并不想修理,只是想到也不想,估计放够了时间,等到时间一到,也就不修理了,就直接扔掉了。

  很快就看到矿地上的那座木制瞭望塔了,我看到有一个背影在旁边的石头上抽烟,一看到红色的短袖,就是阿金叔叔。

  “对不起叔叔,我来晚了”,我说道,阿金叔叔笑了笑,便站起身来了。

  “要不要抽一支烟”,阿金叔叔说道,我便摇头拒绝。

  “抽烟头痛不抽”,我说道,就躲得远远的,阿金叔叔开始拿起自己的篮子走了。

  “走吧!去我屋子看看吧!”阿金叔叔拿起身体旁边一件深蓝色的衣服,就当先走了出去。

  “哦,好的”,我说道,平息了一下心跳,深呼吸一下,开始变得不那么喘气大了,便跟了上去。

  阿金叔叔的小屋离着这里并不远,也就五六百米的距离,那里有两座小木屋,晚上是四个人值班,一个木屋两个人,虽然木屋小了一些,却并不显得拥挤,屋内除了没有叠起的被子,倒也简单明了,旁边的桌子上还有半截没有烧完的蜡烛,看来是很少用电的,所以说在现代的城市里,还有人在点着蜡烛工作和生活。

  屋子内并没有空调的影子,只是有一个已经吸满了灰尘的风扇,又是炎热的夏天,所以屋子内都是汗臭味,所以进去一步,我就退了出来,表示在外面看看挺好的。

  “这里的事情你不要和小成说,我是瞒着他们说住的很好的,我想你应该能理解我”,阿金叔叔突然严肃地说道。

  “嗯,我不会说的”,我说道,阿金叔叔便笑了笑。

  “吃饭了吗?一起在这里吃个饭吧!现在开始生火做饭,你想吃什么”,阿金叔叔说道,已经快五点了,是该考虑晚上吃什么了。

  “您吃什么,我就吃什么吧!要不我去超市买点东西去”,我说道,准备吃的好一点。

  “晚上,大米粥,馒头,咸菜”,不就是这个嘛,你能吃得下去吗?

  “能,当然能了”,我说道,阿金叔叔每天都吃这个,那就说明有味道了,所以我站起身来就跑出去了。

  “我去买点东西吃”,我跑出去才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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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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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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