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迷之森林——鸟>反方向的钟——龙卷风
  春日里,倒是感觉温度降低了许多,被藏在柜子里的棉衣又穿了起来,墙上刚入冬挂的那幅腊梅画还没有涂完,在冬日里每过一天都会用朱红的笔细细涂成红色,可是冬天过去了,到了春天还没有涂完,温度的降低倒是觉得又回到了冬天,这幅腊梅画还在每天涂着。在瑟瑟的春风里,树的枝头都开出了花苞,热烈的绽放着,不觉有些佩服的意味。

  今天是暑假的第十天,除了逐渐变热的天气,好像也没有什么好玩的,身体倒过来趴在床上,看着墙上的钟表是反方向的,就感觉假如时光能渐渐地倒流回去,该是怎样的样子?

  我的天空是雨是风还是彩虹你在操纵

  恨自己真的没用情绪激动

  一颗心到现在还在抽痛

  还为分手前那句抱歉在感动

  穿梭时间的画面的钟

  从反方向开始移动

  时光这个小精灵就在我的眼前,可是我却看不见他,犹如我这样一个孩子,一会儿躺在了床边,一会儿打开电视听着音乐,一会儿又坐下来安静地写作业,不过又不像我这样的小孩,因为他一会儿在地上,一会儿又飞向无尽的天边,我却不能。

  记得,之前在院子里有一棵紫色的海棠树,可能是整个院子颜色最深的了,所以我就感觉紫色或许是很美丽的颜色,因此我一直喜欢紫色,从自己穿的鞋子和衣服就能看出来。可是,自从我很多的时候在外面了,有一次再回到家里的时候,发现海棠树已经枯萎了,紫色也变成了淡紫色的了,感觉有些伤感。

  如同电影《阿甘正传》。阿甘智力低下,腿脚也不麻利,从小就受到同学的孤立、侮辱和追打,阿甘为了躲避别人的伤害只有拼命奔跑。他是那样努力地奔跑着,腿上的矫正器一一散落,他摆脱了束缚自己的枷锁,跑得风驰电掣,令观者内心深受震撼。说到聪明,天生智力低下的阿甘是没有一点希望的,他通过自身的不屑努力。从要靠金属支架走路到飞奔如风,成为大学橄榄球明星,从默默无闻成为大街小巷都知晓的英雄、乒乓球外交大使,甚至是拥有十几条渔船的公司的老板。他自强不息的精神也也激励了无数的普通人,所以像阿甘这样的人,我们应该去学习这种勇敢无畏的精神。

  同时电影里也描述了多个人物的生活轨迹,让人深思,这些好像都与时间有关,时间带走了我们最珍贵的,时间改变了一切。

  首先是阿甘的妈妈,爱护自己的孩子,一生都在做着一个善良的人,也终究逃不过生活里的生老病死,安静的离开这个纷扰的世界,也算是一种幸福了,阿甘看着自己变老的妈妈也流泪伤心了,日子还不都这样,最后又归于平淡。

  再就是和阿甘一起长大的小女孩,随着环境的改变,也在一直改变,是那个混乱社会的深深受害者,盲目顺从。虽然阿甘一再伸手去救她,可是却依旧改变不了深深执着的心。虽然这个小女孩也跟着阿甘回到了最初长大的小镇,可是当女孩挥手把那一把泥土扔向自己曾经的家的时候,就注定了这一生的孤单迷失,已经成为了没有感情的行尸走肉,让人感觉可怕。

  还有其他形形色色的人,在各自的形态意识里艰难努力地活着,这个不同领域的人不断进行碰撞,不断擦出矛盾,才会有如此多的形式斗争,那个社会才会混乱不堪,腐败至极,如此而已。

  最后只有阿甘自己回到了自己的最初,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路途虽然坎坷不平,但是却也风景优美,虽然他不那么在意什么,却得到了自己最幸福的时刻,假如这些人都有再来一次的机会,假如会有反方向的时钟,会不会就变成了另外的样子,或者说都变得纯粹一些,让人觉得可以接受。

  爱像一阵风

  吹完它就走

  这样的节奏

  谁都无可奈何

  没有你以后

  我灵魂失控

  黑云在降落

  我被它拖着走

  静静悄悄默默离开

  陷入了危险边缘baby

  我的世界已狂风暴雨

  喔爱情来的太快就像龙卷风

  离不开暴风圈来不及逃

  我不能再想我不能再想

  我不我不我不能

  总是醉在龙卷风的旋律里,不能自拔,其实,像龙卷风的何止是爱,还有青春里的种种,风过去,只剩下满目疮痍的残局现场,还要一点一点去收拾,或者连收拾都不收拾转身就走。んτΤΡS://Www.sndswx.com/

  酒吧里孤单的音乐声,躺在床上看着一圈一圈不停转的风扇,周围苍蝇的乱撞乱飞,看着单一颜色的天花板,有时候想到要是长此以往,心里就怕的不行,真想跑到街上,海的对面大声嚎叫,就这样像一块石头一样重重地压在我的心头,不看书,不能在风中行走,也得不到任何人的爱,就此衰老……

  我不敢去想,所以我竭尽全力想要逃脱最初的地方,去所有能去的地方,为了自己,也为了梦想,不过最初的地方我也是恋恋不舍的,我不能长久地呆在那里,也不会永久的离开这里,有空的时候就回来看看,也是一个思念和想念的情感迸发,如此而已。

  第一个龙卷风的动作就是逃离。

  20岁时候的焦虑,骑着摩托车在都市里转悠,忙着寻找任何一个能赚到生活费的机会,才发现这个世界广阔而又复杂。龙卷风将我本来没有任何东西的世界依然吹了个底朝天,所以第二个龙卷风的动作就是和他进行持久战并且战胜它,无论是速度还是力量都要超越。

  30岁的心情是夺取,即使有固定的工作、固定的收入,仍如同饥饿的野兽,到处张望见不到痕迹的未来。假如到了30岁我还如同20岁一样活着,那我们应该会不只是焦虑那么简单了,几乎快要逼近绝望的边缘。

  所以花光了自己所有的积蓄,开一个珠宝店,一个奢侈品包包店,一家饭店等的样子,它就像一个商人不停地挥霍着自己的欲望,终于在最后一刻爆发了出来,在别人看来是魅力无限,假如这些都不成功,那么又会怎么样呢?一贫如洗,还不去一个乞丐,可是真的不后悔吗?不知道,只有自己知道。

  或许就算我不如一个乞丐,就算我失败了,那又能怎样,我依然活着,这次龙卷风毁掉了我的一切,我依然艰难的向前行走着,没我任何情感,直到再次遇到龙卷风,才又回到了这个现实。

  龙卷风的第三个动作,是不知道结果,或许我会战胜它,或许它又夺走我的一切。

  跟着海鸥去旅行,这天晚上,当旅行者在某个小小的民宿睡觉的时候,他不知道海鸥曾经停留在他的窗台,然后继续飘着享受它拥有的整个世界。

  假如在龙卷风前,我能拨动反方向的钟,会不会更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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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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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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