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找借口跟辅导员请假,软磨硬泡地把假请下来,她赶紧回宿舍收拾行李,带上身份证和钱包,就直奔火车站。
二十万……对她的诱惑很大。
或者说,这个年头,二十万对大部分普通人的吸引力都很大。
足以让无数人为之铤而走险。
很多人从小到大,不仅自己,全家的存款加起来都没这么多。
下午两点多,魏秋菊上了回水鸟市的火车。
坐在晃晃悠悠的车厢里,她的脑子慢慢冷静下来。
冷静下来的脑子,依然不后悔接下这个任务。
二十万,只是做这么点事,她怎么想都是值得的。
只是……
冷静下来后,她终于开始想自己就这么回家、就这么把姐姐怀孕的事,跟爸妈说……
被打的可能性太大了。
不行!
得想个法子,得讲究点方式方法,不能太直接了。
她想了一路。
在水鸟市火车站出来后,她直接在车站外打了一辆车,虽然车费不便宜,但想到这件事后,自己能拿到的“巨款”,几十块的打车费,她也就不在意了。
出租车带她回到沙洲县城的时候,已经是傍晚。
经过一家超市的时候,她下了车。
一头扎进这家超市,开始不惜血本地购物。
衣服、鞋子、酒、皮带、保健品……
魏秋菊买了一推车,而这一推车的东西,却没有一件是给她自己买的。
全是买了准备孝敬她爸妈的。
从天云市回来的一路上,她想出来的策略就是——先把爸妈哄高兴了,在他们高兴的时候,再说那件事,他们总不好翻脸跟翻书似的,前一秒还笑呵呵,下一秒就翻脸揍我吧?
翻脸不得有个过程吗?
到时候真要见他们表情不对,快要发火的时候,以我百米短跑的出色成绩,还怕跑不掉?
她觉得这策略不错,应该能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所以就这么执行了。
买了一堆东西,加上她本来的行李,出了超市,只能再次打车,让出租车把她直接送回家。
再次坐在出租车上,看着沿途熟悉的风景,这种归乡的感觉,以及坐在出租车里的感觉,让她忽然觉得如果姐姐真能嫁给徐同道那家伙,也挺不错的。
至少那家伙有钱。
姐姐嫁给他以后,她这个小姨子怎么也能沾点光吧?
比如这次帮他们办这么点事,他就答应给她一辆价值不超过二十万的车,他手指头缝里露出一点给她,就能让她至少少奋斗二十年。
是的,二十万,在魏秋菊看来,如果由她自己在毕业后,一点点挣、一点点存的话,至少需要二十年。
毕竟这年头钞票还没大幅贬值,普通人的工资还很低。
月薪一千以上的上班族,是正常的。
两千、三千以上的,已经算是混得不错的。
三千以上的,对多数人来说,已经是绝对的高薪。
……
天云市,魁星城1002.
今天是魏春兰住进来的第一天,为了表示欢迎她来这里养胎,徐同道今天特意亲自去菜市场买了不少菜回来,并亲自给她做了今天的晚餐。
为了让她满意,他真的拿出了自己的手艺。
几个菜一个汤,被他做得相当漂亮。
而且,鉴于她怀着孩子,他特意做得比较清淡。
其实,清淡的饭菜想做得能勾起人的食欲,很不容易。
往往比做重口味的菜难度更大。
盐水河虾、肉末蒸毛豆米、香肠炒荷兰豆、上汤娃娃菜、清蒸鳜鱼,排骨冬瓜汤。
所有菜,都看不见一点辣椒,连酱油都没有放一点。
可是,这些菜端上餐桌,别说魏春兰看得很惊讶,郑猛和孙矮子也看得一愣一愣的。
这么清淡的做法,竟然能做得这么漂亮?
新鲜的大河虾,用姜片、葱段一起煮了,煮成红色的河虾、黄色的姜片、青色和白色的小葱段……都漂浮在清澈的汤水中,很好看。
绿色毛豆米加上蒸得发白的肉末,颜色也很漂亮。
深红色的香肠片炒绿色的荷兰豆,色彩搭配也令人赏心悦目……
一桌菜和汤,虽然都没有放辣椒和酱油,但这些菜和汤的颜色搭配却很丰富。
并不会令人看一眼,就没了食欲。
他们不知道的是——徐同道为了让这些菜显得好看,能勾芡的都勾了芡汁,能淋明油的,也都淋了明油。
除此之外,就连给魏春兰准备的饭……他也用了心思,特意去卖海鲜的那里买了几只鲍鱼回来,给她做了一份鲍鱼捞饭。
菜市场买的小鲍鱼,不贵,但一般人会想到、会舍得在家里做鲍鱼捞饭吃?
魏春兰受宠若惊。
吃得很开心,徐同道见她开心,他心里也开心。
……
与此同时。
出租车终于将魏秋菊送到家门口。
她爸妈听见门外的动静,好奇从家里出来察看,看见女儿魏秋菊从车上下来,夫妻俩都很惊讶。
“小菊,你、你怎么回来了?还有,你个死丫头,还舍得坐出租车回来?你发财了呀?”
魏母惊讶之余,没好气地指责魏秋菊。
魏秋菊却只是傻笑,一转脸就招呼老爸,“爸!快来帮我搬东西,我给你和妈买了不少好东西,快来帮忙呀!”
魏父很意外,“你给我们买了不少好东西?什么情况?你在外面念书,又没出来上班,你哪里来的钱给我们买东西?用我们给你的生活费给我们买东西啊?你这……”
嘴上唠叨着,他还是下意识跟魏秋菊快步来到出租车后备箱那儿,从车上往下搬一样样礼物。
魏母跟过来一看,惊讶不已,问个不停。
他们家门口的动静,引来邻居们的围观。
直到他们全家都进了家门,出租车也离开了,他们家门前看热闹的邻居们才三三两两散去。
只有一两个好奇心旺盛、平时里又和他们家走得近的,才带着好奇跟着走进他们家堂屋。
魏秋菊一边满脸笑容地回答老妈的问题,一边将买回来的那些礼物,一一向爸妈介绍。
介绍一样,就往他们手里塞一样,一时间,她爸妈虽然依然很惊讶、疑惑,但家里的气氛也和谐得很。
加上邻居们的凑趣,他们家不时有欢声笑语传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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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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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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