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本已经完成,接下来就是导演了。
导演是林云钦定的马小刚,周末的晚上,林云和孙怡把马小刚找了出来,还有一人作陪,就是马为都。
林云已经和马为都开始合作,马为都找人在国外寻宝,只要发现有流落在外的宝贝就会反馈给马为都,林云会提供资金,想办法给买回来。
在九三年,华国的那些古董在国外还不值钱,几千米元就能买一副明清时期的字画,比白菜价还白菜价还白菜价。
这次找马小刚也是通过马为都,要不然还不容易找到这位十几年后的大导演。
“马导,找你可不太容易呀,最近在什么地方高就?”
饭桌上,孙怡为马小刚倒了杯茶,吓得马小刚站了起来,诚惶诚恐道:“孙总,您太客气了,我可不是导演,我就是个剧务,干点杂活,平时也写一些东西,就是混口饭吃罢了。”
“马导不用客气,以前咱们不熟,以后就熟了。”
孙怡虽然有些瞧不起对方,但林云指定他为导演,这个面子还是要给的。
马小刚受宠若惊,小心翼翼的点点头,然后双手托住杯子,目不转睛的看着孙怡为自己倒了一杯酒。
“够了够了,孙总,够了!”
马小刚将倒满的酒放下,立刻抢过孙怡手里的啤酒。
“孙总,来,我给您倒酒。”
孙怡一伸手挡住对方,然后指了指林云,“马导,今天是林总凑的饭局,你得先给他倒酒。”
“哦,明白,明白,多谢孙总提醒!”
马小刚匆忙走到林云身前,“林总,我得给您倒酒,您是一杯?还是………?”
林云很客气,站起身来,把酒杯拿起,“马导客气了,孙总给你倒了一杯,我自然也不能半杯是吧。”
“对,对,看我这脑袋,跟猪脑袋一样,我给林总您满上……。”
马小刚小心翼翼把酒倒满,然后又给孙怡倒满,还要给马为都倒酒,对方却是拦下,“小刚,我就不用了,自己来。”
马小刚呵呵一笑,顺势把酒递给了马为都。
林云感叹,这位马小刚还真是势利。
在前世,关于马小刚的段子很多,都是他未成名之前的趣闻。
有的说他曾是作家王树的跟班,做了很多年的舔狗;有的说他挖空心思想进入上层圈子,为此不惜出卖尊严。
其实不光是传闻,还有不少当事人下场现身说法,还原历史。
这些传闻是真是假外人不可知,而马小刚自己也很少说什么,被人问急了就大喊一通,把自己这些年的“丰功伟绩”罗列出来显摆一番等等,虽然没明说,可话里话外尽是对“权贵”的鄙视,似乎他的成功只靠自己的努力。
好吧,林云对马小刚的历史也很感兴趣,当然,不是关心对方,纯粹是好奇心而已。
现在看来,那些传闻多半是真的。
林云可以感受到马为都眼里的轻蔑,似乎马小刚就是个小丑,还有孙怡,他虽然给对方倒了一杯酒,但也不是真正的尊重,大半还是因为林云,如果没有林云推荐,恐怕他连瞧都不会瞧上一眼。
至于说林云的态度嘛,其实也没什么,他不会鄙视马小刚,纯粹是看中了对方导演方面的才华而已。
人和人的环境不一样,如孙怡这些人有着绝大多数人无法比拟的先天条件,他们手里有着别人没有的资源。
试想一下,普通人在九十年代有能力开设一家唱片公司吗?你连吃饭的钱都还没凑够,有钱去搞文化娱乐?做梦吧。
马为都虽然比不上孙怡,可也比普通人强,要不然也不可能去做古董生意,这份见识就超过普通人太多。
即便在这个风起云涌的大时代下,普通人要想出头也很难,即便未来成功了,也要经历早期艰难的创业阶段,或是从无到有慢慢积累,或是赌上一切破釜沉舟,无论哪一种,他们首先还要有一个机会。
没错,就是一个机会。
马小刚之所以能够成功,就是因为他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也知道自己必须要有一个机会。
无论是跟在王树后面打杂,还是费尽心思向上爬,他做的一切都是在找这个机会,只要有人能给他这个机会,他不在乎所谓的尊严,因为他知道,一旦成功,这些尊严自然而然就会回来,后来发生的种种事情也证明他是正确的。
林云不会对马小刚所做的种种不做出评价,其实很多人不是像他一样吗?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为了成功,放弃尊严,甚至放弃人格,这样的人林云见的太多了,就算是前世的自己,当年在做金融的时候也没少做。
陪那些大老板喝酒,仰头就是一瓶红酒,喝的翻江倒海,这种事也没少做。
所以,当你去议论别人如何如何时,首先要扪心自问,你比对方强吗?
你是否会为了财富和权利放弃尊严和人格,又或者当一个机会放在眼前时,你会接受那些曾被你唾弃的行为。
如果做不到,就不要去嘲笑别人。
在这一世,林云不用放弃什么就能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因为他是时代之子,他是唯一的,没有人能够和他相比。
可他不会去嘲笑马小刚这类人,也不会嘲笑那些努力去实现自己梦想的人,当然,不能是犯法的人。
马小刚是个人精,他敏锐的发觉,林云才是主角,也感受到只有林云才没有那种让他自卑的傲慢,有了这种认识,他的这场高端酒局就有了目标,那就是林云。
“林总,孙总,为都大哥,感谢几位老总邀请我来参加这样一个重要的饭局,我何德何能,竟然能受到三位的邀请,所以我要先喝一杯表示对三位老板的感谢……我自干一杯。”
马小刚也不含糊,举杯一口喝干,喝完后还不忘把杯子让大家看一眼,告诉对方真卖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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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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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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