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怡这才看到王飞,然后拍了下正和龙哥聊天的林云。
“老林,你要干活了!”
“干活?哦,原来是王天后呀!”
在港城娱乐圈,王飞是年轻人的代表,不过年纪也不小,比林云大五岁呢。
早年她到港城,凭借特有的嗓音进入娱乐圈,可港城娱乐圈很排外,特别对内地人颇有偏见。
好在王飞的经纪人厉害,硬是将王飞打造成新一代的偶像,再加上王飞唱歌的确好听,这才站住脚跟。
不过王飞也很有个性,三年前硬是暂别娱乐圈跑到米国留学充电,足足待了一年半才回到港城,原本很好资源也少了不少,如今只能算是不温不火。
王飞唱歌的天赋很高,对歌曲也非常挑剔,一般的歌曲就是送给她也不搭理,一年前她听到《最浪漫的事》,然后是《柠檬树》,又有《盛夏的果实》。
这三首歌直接将她征服,后来才发现,三首歌的词曲作者竟然是一位内地人词曲人,名字叫林夕……。
好吧,在前世,林夕是一位港城知名词曲人,写过很多脍炙人口的歌曲,不过这一世这个笔名被林云抢先“注册”,此林夕非彼林夕了。
兜兜转转一年多,王飞终于知道这些歌曲的版权是正大公司,同时也知道正大公司的老板叫做孙怡,而她和孙怡也是故交,两人小时候就已经是朋友。
有了孙怡这层关系,王飞想让林云帮忙写歌,原本觉得很简单,毕竟孙怡才是老板,林云属于打工人。
后来才知道,人家林云是大老板,孙怡在他面前是小弟,人家给不给面子都两说,所以这次她很忐忑,生怕惹林云这位大老板不高兴。蜀南文学
林云这是第二次见到王飞,第一次是几个月前的赈灾义演,这位未来天后的打扮实在是让林云有些无语,血红色的口红,脸颊涂着腮红,头发还梳了个朝天辫,怎么看怎么像个村姑。
好吧,这打扮在未来绝对是个性化身,让人见一次就终身难忘,可在九四年还属于奇装异服,比港城流行文化还要前卫。
“飞姐您好,孙大哥已经告诉我了,你放心,我保证让你大火起来”,成为名副其实的天后。
孙怡哈哈笑道,“王飞妹妹,听到了吧,既然林云这么说了,那你这个天后就算是预订下来,来来,在座各位还有谁预订天王天后的,都到我这里排队。”
孙怡喝高了,大嘴巴嚷嚷起来。
还别说,立刻有几位艺人凑到近前,不住的给孙怡倒酒。
林云瞥了他一眼暗骂:嘴巴又不把门了,乱说话。
哪知孙怡喝了人家倒的酒后高声说道:“只要大家加入我正大公司,保准你成为天王天后,来吧,有没有报名的?”
几个围在身旁的艺人当场尴尬万分,一个个假意陪笑,片刻工夫就退在后面。
在港城艺人眼里,内地娱乐圈好比乡村级别,就算能赚钱也不去,丢份儿。
王飞一听也紧张起来,自己已经签约港城公司,这不是故意为难自己吗?
林云偷偷摆了摆手,示意对方别急,孙怡这是“耍酒疯”呢。
正大公司与不少港城的娱乐公司都有合作关系,这种关系也是通过很多形式进行。
比如卖歌曲版权,分成利润等等,这些都是普通的商业合作。
邵氏集团合作就深入了很多,增加了可以互派明星加入对方拍摄的电影等等。
当然,在九十年代,内地明星很少参加港城电影的拍摄,毕竟流量不够,可港城明星如果参加内地电影的拍摄,那票房就会得到大幅度提高,这方面来说,正大公司是占便宜的。
不过邵氏集团并不看重明星带来的那点票房,他们看重的是通过投资方式进入内地电影市场。
《甲方乙方》这部电影获得巨大成功,让孙怡赚的盆满钵满,可孙怡也体会到那种失败了就破产的巨大压力,这种压力足以让他崩溃。
林云给出的建议就是引入新的投资人,这叫转嫁风险,当然,收益也要分成。
这才有了正大公司与邵氏集团的合作,有钱一起赚,要赔一起担。
话说远了,孙怡对王飞这位妹妹自然很关心,但亲兄弟,明算账,我给你写歌的前提也是合作,只是这种合作的机会一般人得不到而已。
众人吃过饭,龙哥又带领大家唱卡拉OK,一直唱到凌晨才结束。
林云醒来时已经是上午九点,只觉得浑身乏力,比和徐慧大战几回合还累。
说实话,林云对港城这种不夜城的生活方式不习惯,人嘛,就要准时睡觉才行。
和王飞定的时间是下午三点,在鲍比达的工作室见面,不过上午也闲不着,林芳怡等人是下午一点的飞机,他还得送他们到机场。
吃过早饭,宋健亲自前来,带着大家赶奔机场。
李烨一改休闲装扮,穿着西服,拎着个大皮箱,一脸严肃的跟在众人后面。
“姐,等这边完事,我直接去浙省,前期的工作一定要做扎实了。”
临行前,林云不忘嘱咐一下。
李烨冷冷道:“林总你放心,我一定会实现我的承诺。”
林云笑道,“李总,我相信你,不过内地的工作方式与米国不同,你一定要有心里准备,毕竟这也是成本,如果算计不好,会让你吃亏的。”
“哼,不就是人际成本吗?在米国也一样存在,只是内地很少有人知道而已,我心里有数,总之就是一句话,我都能搞定。”
“好,好,那就祝李总为我们金龙公司的新业务拔得头筹。”
林云不忘和对方握了下手。
林云和宋健二人看着众人上了飞机才离开机场,他又马不停蹄赶到下一站,此时王飞,孙怡和鲍比达已经在录音棚等着他了。
“几位久等了,我们马上开始录歌。”
王飞一愣,觉得林云这话说的没头没脑,这歌都还没写出来呢,怎么录?
鲍比达笑着没吭声,只是把设备打开,等着林云清唱。
林云一屁股坐在录音棚里,清了清嗓子,“这首歌叫做红豆,我先唱一边。”
“红豆?”
王飞从来没见过这种录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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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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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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