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小姐的家人配合当地警方破获了一起儿童贩卖案,我就是其中之一。
小姐太干净了,那时候的她完全是个小公主,眼睛清澈得我不敢直视。
她递给我随身带的小手帕,让我擦干净脸上的灰。
有时候爱就是一瞬间的事情。
不过,我怎么能提这个字呢。
那时候我只是个孩子,也只知道,这辈子想跟在她身边。
可能是阴差阳错,也可能是她妈妈的帮忙,我进了暗门。
门主说,如果籍籍无名,是保护不了重要的人的,还说,如果我足够厉害,将来就可以跟在小姐身边。
所以我拼了命地训练。
也不是没有比我更厉害的人,只是我不要命,所以几乎从无败绩。
终于,我成为了暗门排名第一的杀手。
终于有资格,站在她身边。
再次见到小姐的时候,她已经快十六岁了。
但我还是一眼认出了她。
小姐真的很美,世人都说,漂亮和美这样的词用在她身上俗了。
我也觉得。
小姐这样善良温柔的人,是仙女。
可惜我不善言辞,从始至终都是个胆小鬼,没像其他人一样赞叹夸奖小姐一句。
小姐看上了一个男人。
我竭尽所学调查资料,发现那个人很优秀。
小姐应该和这样的人在一起的,这样的人才勉强配得上她。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心脏有些发闷。
我没有心脏病。
暗门没让我读多少书,更多的是身手训练。所以,我不明白这样的感受是什么。
我看着小姐越来越明媚的脸,又觉得舒缓了很多。
小姐很快乐,就是最好的。
可惜世界总是残酷,意外让人猝不及防。
小姐从山坡上滚下来受了重伤,她在急救室的每一天,我都是心惊胆战的。
她需要最好的医疗。
我只能带她回了M国,寻求暗门的帮助。
小姐向来骄傲,她生来就该跳舞,应该绽放,她怎么可能接受双腿残疾。
我看着她不停流泪,只是沉默。
感到一阵阵钻心的疼痛。
我每天寸步不离地陪伴她,我终于成为了她的影子。
我想尽办法讨她开心,但于事无补。
她肉眼可见地变瘦,最瘦的时候只剩下六十多斤了。
她眼睛里也没了光芒,像一支接近干枯的玫瑰。
没过多久,小姐确诊了躁郁症,起因是我发现她手臂上自残的痕迹。
医生说,她可能还会自杀。
从来没有人知道,我也落过泪。
就在病房外,和屋里憔悴痛哭的小姐一墙之隔。
小姐慢慢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了。
每次她暴躁地捶打双腿,还有半夜惊醒呜咽的时候,我只能紧紧抱住她,控制她的双手不再伤害她自己。
我甚至开始后悔,为什么没有学过医,我什么都帮不了她的。
我知道小姐在乎留恋什么,终于找到了办法。
为了她配合治病,我每天都给她带来宴璃的近况,有时候也会带她偷偷去看一眼。
在楼下远远望一眼,小姐回来就会开心好几天,强迫自己吃饭,哪怕不断循环吃了就吐的过程。
她的双腿在慢慢地恢复,但我每次看她汗如雨下,像学走路的孩子一样举步维艰的时候,都觉得那个人不值得。
小姐喜欢读书,情绪好的时候总喜欢给我讲诗词。
我懂的太少了,更多的时候都在默默地听。
要是再聪明一点就好了,我就可以多跟小姐讲几句话。
小姐读完了书,又开始接触暗门的事务。
她每天都很忙,夜里也睡不好。
我只能竭尽所能,为她稳固地位,护她平安。
我们共同经历生死,我也见过她满身泥泞,可在我眼里,她还是我的小姐,高贵如仙,不可攀。
时间过得很快,这是我陪伴小姐时间最多的几年。
我也知道,余生再也没有这样的时间了。
小姐决定回去找他。
我还是默默安排一切。
看着她和那个人携手步入婚姻。
我的心里竟然更多的是开心。
小姐终于嫁给她爱的人了。蜀南文学
她总是清冷的,好像对什么都很淡漠,但世界上只有我知道她有多爱那个人。
不忙的时候,我总是远远跟在她身后。
只是没想到,我去M国不久,唯独我不在她身边这次,她就出了事。
秦夜显然是有备而来,我找了很久才打听到地方。
自我入暗门就被教导,杀手最重要的就是冷静。
我违背了自己所学,一个人去救她。
我又一次看见她为了那个人发疯,信佛信了那么多年的她亲手拿起了刀。
万幸的是,小姐最后毫发无损地回来了。
我知道我不该再去打扰她的生活,也可能是察觉那个人发现了我的心思,害怕那个人告诉小姐。
我知道,小姐那样美好的人,不会歧视我,也不会觉得我卑劣。
但我不想,以后在她眼里连朋友都不是了。
秦夜行刑前一晚,和宴璃见了一面,我也去了。
他说:“宴璃,你命比我好,投胎在一个正常家庭。如果我没被生母贩卖到组织,如果我不是毒枭。她也会给我一个机会的。我陪伴了她五年,见过她最落魄的样子,见过她站不起来在低谷挣扎的狼狈,也见过她的温柔,她的狠厉。世人眼里只看到她璀璨夺目如明珠,可我懂得她的辛苦,一路的艰辛,我没输给你。”
他这些话,在我听来很可笑。
陪伴小姐五年,尽力照顾她帮助她的明明是我。
秦夜就是个彻头彻尾自私自利的人,他爱的只有他自己。
他根本不会顾及小姐的感受。
秦夜明知道小姐的病还把她扔进水里逼她妥协,还在她手背上植入定位器。
可秦夜不知道,我是羡慕他的。
羡慕他可以光明正大地说出喜欢,羡慕他……是一个男人。
我是爱小姐的,但我的爱,这辈子都不会宣之于口。
我很知足了,我知道小姐和我不会是别的关系。
小姐常说,是宴璃救了她,将她从深渊拉出来。
小姐对他是什么感情,我对小姐就是什么感情。
小姐也感激我对她的好,所以总是想着给我最好的东西,那些名贵的首饰衣服,一批批地送。
我会用一生守护好暗门,甚至以后守护她的孩子。
但我永远觉得值得。
因为小姐对我很好,几乎有求必应,一直劝我去过自由想要的生活。
我已经得到想要的生活了。
这一生,我很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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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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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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