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乱明之建勋>第11章 清和县,卫所兵
  简易茅屋前,李伏成正拿着他那把匕首料理着前几日打的虎肉。

  那只吊睛白额虎,李伏成除了留下三十余斤虎肉给自己和李芳儿食用以外,剩下的,则全都分给了李家村其余的村民。毕竟,在这大灾大荒之年,最能收买人心的,便是粮食。至于那张虎皮,李伏成则托里长李老实卖到县城里的皮货商那里去。

  “李家贤侄,俺回来了!”

  里长李老实紧张兮兮地揣着一个破烂麻布袋快步向李伏成走来。

  “真是麻烦老伯父了!这趟真是辛苦!”

  李伏成微笑地站起身来向前迎接。

  “这是哪里的话呀李家贤侄,就凭你给俺家的那十几斤虎肉,俺小老儿跑这么一趟也是应该的。”

  “哪里哪里,这几日给俺家老母送丧,老伯父带着村子里的乡亲们忙里忙完的,送大家些虎肉尝尝鲜自然是应该。”

  “李家贤侄,俺小老儿跑这趟县城,也算是没白跑。恐怕是老嫂子在九泉之下庇佑,俺刚到县城没多久,好巧不巧,就遇到了县城刘员外家里的大娘子,那张虎皮,正好买与她,共卖得碎银九两,这不,全都在这里了!”

  李老实故意装出一副大汗淋漓的样子,将自己怀里那个破烂布袋递给李伏成。实际上,这次去县城卖虎皮,李老实共卖得白银十两,那一两碎银,则被李老实自己给揣了起来,吃了回扣。

  “真是麻烦了老伯父,若不是您老人家出面,那张虎皮恐怕还卖不得那么高的价钱。”

  李伏成一边说着,一边从布袋里摸出大约二两碎银塞到李老实手中。

  “哎呦李家贤侄,这是干什么!那只大虫,本来也是你凭自己本事打的。之前老嫂子去世,俺小老儿也没有帮上什么大忙,如今替贤侄跑趟县城,自然也是应该,贤侄还是快些将银子收起来吧,免得贼人看见起了歹心!”

  李老实见李伏成如此大度,难免有些不好意思起来,他那满脸皱纹的老脸也因羞愧而变得有些红润,急忙摆手推脱。

  “哪里哪里,李老伯父,您今日若是不收,莫不是嫌弃我李家落魄不成!”

  李伏成又将那二两碎银重新塞到李老实手中。

  “唉,既然贤侄如此说了,那俺小老儿今日就失礼一次了!”

  李老实装出一副勉为其难的模样,又对着李伏成假惺惺地嘘寒问暖一番后,便走了。

  “李大哥,又给那老东西银子作甚!看他那副假惺惺的样子,卖虎皮的银子定是已经让那老东西吃了回扣了!”

  见李老实走远,李芳儿从茅屋中走出,冲着李老实远去的背影咒骂道。

  而从军队中混了多年的老兵油子李伏成又如何不明白这些呢,但是那李老实毕竟是这李家村的里长,而且其必定对这昌平州内外的人情关系、地理风貌等十分熟悉,和他搞好关系,日后肯定有用。

  “走,咱们的老虎肉熟了,还不快来尝尝。”

  李伏成苦笑一下,招呼李芳儿一起去吃虎肉。

  虎肉味酸,而且吃多了还容易上火,无论怎么煮,还是有一股很大的腥味儿,而且还没有盐、辣椒等佐料,其味道根本算不上好吃。但是,在这大灾大荒之年,能有肉吃就不错了,谁还讲究这些。就算虎肉再腥,那也是肉,那也比枯树皮观音土好吃。

  “李大哥,明天咱们什么打算呀?难道咱们真的要靠吃这些虎肉把日子熬过去吗?”

  大大咧咧的李芳儿一边大口大口地啃着虎肉,一边含糊不清地向李伏成问道。在这个小姑娘的心里,早就已经把李伏成当成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了。

  “明天呀,我就带着芳儿去县城赶大集买粮食去,若是芳儿表现好的话,再给芳儿买几件过春穿的新衣裳。”

  “真的吗李大哥!太好了太好了!谢谢李大哥!”

  女人爱美乃是天性,一听说李伏成明天要带自己去县城赶集买新衣服穿,李芳儿立马激动地手舞足蹈起来。她也不顾自己满手的油渍,高兴地抱着李伏成欢呼,反而搞得李伏成有些不知所措。

  短暂欢愉过后,李伏成二人便早早地在茅屋内睡去。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李伏成便早早起床。

  他从村子李老实家里借来一辆驴车,为了让李芳儿能够在路途上舒服一些,李伏成还贴心地在驴车上垫了几层厚厚的草席。除此之后,李伏成还将自己那把匕首塞到自己的腰间,把那七两碎银揣到自己怀中,又在驴车草席下放了李芳儿那根防身的齐眉短棍,做完这些之后,李伏成才放心地载着李芳儿上路。

  从李家村到清和县城,也不过才十多里地的路程,还没到晌午,李伏成二人便到了。

  看着这清河县城,虽然说不上是多么壮阔,但是古代一个城池该有的东西,它全都有。

  清和县城占地大约二十五六平方公里,东西南北四面皆有由黑砖砌成的城墙,而城门则只有东门与西门两处。

  东门是县城正大门,正对着一条窄窄的护城河,此时正有几个身着大红色胖袄号衣、头戴大白色斗笠的卫所兵卒东倒西歪地拄着长枪盘查着来往的人群;西门则是小门,正对着昌平州府,也就是永安城方向。

  西门仅仅能够容纳一人一马通过,之所以这样设计,乃是为了贼兵围城危急时,能够派探马驿卒紧急向永安城方向求援,平常的时候,根本就不打开。除此之外,东门方向的城墙处还修建有瓮城,方便守城兵卒进行防守。蜀南文学

  就此来看,若是清和县守城兵卒上下一心拼死守城的话,至少可以抵御多于自己三倍之敌长达三日的进攻。

  但现在是明朝末年,原本朱元璋用来安定地方的卫所制度反倒成为了地方官员贪赃枉法的工具,至于各大小卫所中的兵卒,也都沦为了卫所长官的“私人财产”。他们或被长官压迫,被迫成为其私人的免费劳动力;或压根就“不存在”,只是卫所长官们用来吃空饷的工具。就这种情况,别说是让这些卫所兵卒守城了,就算是让他们精精神神地站在城墙上都费劲儿。

  至于卫所兵卒人数问题,那更是不必说。明末军律上规定,一个百户所,包含兵丁与长官在内,共有一百二十人,共设总旗两个(每总旗辖五十人)、小旗十个(每小旗辖十人),而十个百户所,则组成一个千户所;五个千户所,则组成一个卫。如此算得话,负责驻守昌平州的长陵、献陵、景陵三卫的兵卒人数,应该有一万五千人上下。

  但实际上,驻守昌平州的兵卒人数只有八千人不到,其余的,则都被那些卫所长官和地方乡绅们给吃了空饷了。至于守卫清和县的兵卒人数,虽然名义上有五个百户所五百余人,但实际上,恐怕连三百人都不到。

  而且剩下的这三百余兵卒,还大多都是一些走投无路的囚犯或者十里八乡游手好闲的闲汉,他们大多都是为了混口饭吃才来到这卫所里当兵。满清鞑子来了靠他们这些人守城,做梦去吧。

  李伏成看着这些昏昏欲睡、骨瘦如柴的兵卒苦笑一声后,便载着李芳儿向米铺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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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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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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