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怨种:混子竟薅两位系统大佬羊毛>第34章 这个大怨种最终还是对狗子出手了
  显然如果龙胤滔加入战局场面会变成一边倒,狗子之间的战争主人一旦介入会让整片战场因无法承载如此恐怖的实力而崩溃,哪怕主人只是略施小计其恐怖的实力也不是狗子能够抵挡的。んτΤΡS://Www.sndswx.com/

  毫无疑问现在龙胤滔手里握住的绳索可以左右这场战斗的结局,他才是这场战斗真正的主导者,让我们看看龙胤滔到底做何选择?

  他居然,他……

  他居然摸了摸藏獒的头,这下金毛危险了啊,藏獒实力本就不输金毛,血统上更占优势,现在又得到龙胤滔的祝福加持,最棘手的是,藏獒体内是流有蛮荒血脉的,如果龙胤滔解开了藏獒血脉的束缚,毫无疑问藏獒将所向披靡。

  藏獒的头转过来了,我们看它的眼睛!

  红色的!

  坏了,龙胤滔果然解开了封印,“呜呜”,藏獒口中呢喃着,这……这是什么情况,蛮荒血脉加持下的藏獒是发不出这种软弱的声音的,可它明明红了眼,只见一行泪从藏獒黑乎乎的毛发上滚落而下。

  原来是这样,藏獒的血脉封印并没有被解开,它红眼是因为刚才金毛施展攻击的时候混杂了素质攻击,骂得非常难听,藏獒精神肉体双重受创下不得不去找龙胤滔疗伤,这个金毛手段真是太残忍了,完全不讲武德啊,想不到狗子之间的战争竟惨烈到此等地步。

  不过好在藏獒得到龙胤滔的救治现在伤势已恢复大半,金毛这边的势头明显比刚才弱了一截,看来连续发动各种禁术级别的攻击让金毛也是强弩之末,但现在藏獒战意也并不浓烈,它还是不想放弃嘴里的人字拖,这东西在别人眼里不算什么,但是在它眼中是无上瑰宝,然而它不知道的是,现在有一个人正在觊觎它的瑰宝,就是元重。

  元重在一旁看它俩狗咬狗已经有一会了,心随着每一次战场的拐点快速跳动,他希望这俩狗能打起来,把拖鞋甩到他这里他好坐收渔翁之利。

  只要拿到拖鞋任务就完成了大半,只需要想一个办法把拖鞋体面的从宴会上带回去,要不穿回去?

  啧,不太合理,还是再想想,而且到目前为止这俩货居然没有发生任何武力冲突,白瞎了藏獒的血统和体型,居然被一个以温和扬名的金毛全面压榨,丢人!不对,丢狗!你还是纯种的藏獒,我呸!

  可不论元重在心中如何吐槽也改变不了战场已经白热化的现状,龙胤滔可以凭一己之力改变战场走向,元重可不行。

  “呜汪汪!汪汪汪!”

  金毛再次率先发动攻击,它深知若是让藏獒完全恢复过来凭现在已无多少气力的自己是敌不过的,这场仗拖不得,要速战速决。

  藏獒踌躇着逐渐接近金毛,眼中一时闪过凶意一时闪过犹豫之色,其实到了这一步交战已无可避免,这藏獒属实是缺少血性。

  终于,藏獒眼中犹豫的光芒被凶色彻底盖了过去,它一甩头,人字拖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紧接着“吼汪汪汪!”,漂亮!

  不愧是体内流淌着蛮荒血脉的生物,哪怕血脉未解封时实力也不容小觑,这一击的实力远超刚才金毛的认识一击,金毛苦苦建立的优势在藏獒出手的一瞬间便荡然无存,实力竟有如此差距着实让人意想不到,金毛现在也开始思量自己是不是挑错了对手,可惜太晚了,它发现的太晚了。

  已经决心一战的藏獒怎会轻易放过金毛,金毛正欲仓惶逃命时却看到藏獒的矛头一转冲向了另一方。

  “吼汪!汪汪汪!汪汪汪汪!”

  数道堪称禁术级的招数接连甩出,招招逼人直指元重,原来是元重在此危机时刻挺身而出,拿起藏獒的瑰宝人字拖吸引了藏獒的注意力。

  藏獒的吼叫仅是余威就骇得金毛夹起尾巴,花容失色(?好像有点不对,啊算了算了,不要在意这些不重要的细节)。

  如此凛冽的攻势,看我们的元重如何?

  什么?竟然丝毫不受影响,怨种加成虽已被藏獒吓得四神无主,但行动依旧灵敏甚至达到了一个新的巅峰,只见元重撒腿就跑,全然不顾藏獒的精神攻击,你叫任你叫,我一句都听不懂。

  元重秉持着只要哥们跑得快谁也别想奈我何的理论,在众目睽睽之下手拿拖鞋夺门而出。龙胤滔见状大喊:“小兄弟,你把拖鞋扔了獒天就不追你了?”

  如此关头元重哪里听得出什么獒天傲天之分,还以为龙傲天也追了上来,心中大喊:系统大大救我狗命!

  系统:你的狗命?你也牵狗过来的?在哪呢?没看着啊。

  元重:这个时候就别玩谐音梗了,扣你钱啊!

  系统:那就是说你自己承认你是狗。

  元重:能救我命别说是狗,是啥都行!说好的任务奖励是瞬移呢?

  系统:你任务没完成啊。

  元重:我这不抢到了藏獒嘴里的拖鞋?

  系统:是抢到了,可是那条藏獒还在追你,这个人字拖的所有权还没有彻底在你手里。所以任务不算完成,你自己想办法吧。

  “我是怨种!”

  感觉自己被耍了的元重下意识地边跑边大喊,龙胤滔听到后无奈苦笑道:“小兄弟啊,你不是怨种。獒天盯上的是你手里的拖鞋,你还给它它就不追你了。”

  赵日天接话道:“啊不不不,龙叔,他是元重。”

  “嘿,做叔的得说你一句了哈,你怎么能说自己的朋友是怨种呢。”

  “不是,他叫元重,这是他的名字。”

  “哦哦,是这样,是叔误会了。”

  误会你妹啊,你们能不能抬抬屁股抓住这只傻狗啊,非得抢这个拖鞋干什么?

  ……不得不吐槽,你一个人类非得和狗子抢一个拖鞋还怪狗子追你,按道理说该扔掉这个拖鞋的不应该是你吗?什么?这是你的任务?噗嗤,什么怨种任务。

  我没笑你啊,我想起高兴的事情,而且我是受过专业训练的,不论多好笑我都不会笑,除非忍不住。

  被金毛骂藏獒最多觉得委屈,跑到龙胤滔身边哭唧唧摸摸头就好了,毕竟是个两米多长的大宝宝。

  但是被抢了心爱的拖鞋藏獒可没心情哭唧唧求摸摸了,血脉封印瞬间被冲破,原本束缚在体内的洪荒之力喷薄而出,大宝宝发起火来也是很恐怖的,快点把拖鞋还给我!不然宝宝要咬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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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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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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