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晚饭,强嫂非拉着乔之茉出门遛弯消食儿,说往河东岸看看厂子。出了门,就剩下她们俩了,才低声问。
啥意思?问于家干吗?“你还想让婷婷认哪?可别。不值当的。”
强嫂一问,乔之茉就知道她问的是于二子家,就婷婷的亲生父母家嘛。
说起他家,真是那一句,人啊,不能作孽,会有报应的。
他们生一个扔一个,老大精神都不太好了。初中没念完,就离家出走,出去打工去了。家里在婷婷之后,又扔过一个。于二子媳妇怀第六个的时候,看怀象都说是儿子。两口子也不知道到哪个小诊所看的b超,也说是儿子。
两口子乐得什么似的,那时候村子里每年的分红已经不少了。于二子还急着给他儿子挣钱娶媳妇。嫌弃在厂子里干活挣工资太慢,骑个摩托车来回往县城里运饲料卖,一车能拉十几二十袋子。
想也知道,好能安全嘛。
三年前的冬天车骑沟里了,当时是带着他媳妇上县城做检查,还顺道驮了几袋子饲料。车刚好砸到腰上,砸了个半身不遂,饲料砸了他媳妇,七个月的男婴,流产了,他媳妇的子宫为了保命也摘除了。
现在老大杳无音信,扔了的,都找不回来。家里剩下二个人,一个拄双拐,一个没子宫身子也不好,不到五十的人老得跟六十时岁的。一年里有大半年卧床。
村里再是分钱,他们也没命享受。
乔之茉就怕强嫂心软,让婷婷认亲生父母,那可真把孩子坑了。
强嫂摇头,“认不认的,得孩子长大之后自己决定。孩子小时候在我们老家村里待着,有些人说话没个顾忌,以为孩子不懂,啥都说。其实孩子都懂,现在长大了,能明白那是啥意思了。嘴上没说,我看得出来,孩子知道自己不是我们亲生的。我是觉着,不能让孩子迷糊着过一辈子,总得知道自己身世吧?”
乔之茉不认同这个说法,“嫂子你就是顾虑多,婷婷那孩子多灵的。她能不知道你和强哥对她啥样吗?别的不说,看看他们兄妹俩感情那么好,也知道她跟家里没隔阂。她要是想知道,等将来她长大了,自己问呗。你现在跟她说了,也是给孩子增回负担。”
正青春期的孩子,心理多重要啊。
强嫂点头,“是,现在不能说。等她长大了再说。”
乔之茉看她还是想看看于家啥样儿,到底带着她从于家门前走了一圈儿。
于二子在园子里浇地,看到她了,尴尬的转身就回屋了。拄着双拐,一瘸一拐的。
他是没脸见乔之茉,当年把他孩子救回来,他又送走。现在到了这个份上,还有什么脸了。
两个行动不便的人过日子,家里是个什么情形可想而知,院子要多脏乱就多脏乱。房子也住不出个好样子,窗户脏得全是灰,门上全是污渍。只在外面看一眼,也能想象里面是个啥样子。
强嫂那个表情吧,跟吃了苍蝇似的。
“我觉得还是别告诉婷婷的好,死丫头那个刚强劲儿的,要是知道生在这样的家里,她自己能把自己憋屈出病来……”
婷婷小小年纪,就不说学习多好了。个人卫生方面,干净得离洁癖也就是一线之隔了。衣服从来不过夜,除了冬天棉衣不方便,内衣天天换洗,夏天里里外外的回家就洗。连鞋,都一天一涮。头发,冬天两天,春夏秋一天洗一次。
在这个年代,在相对偏远的边境小城,就没人有这么好的卫生习惯。那就是教得出来的,绝对是孩子自己勤快,好干净。
再看看于二子这个家,让孩子知道身世,怎么能接受得了?
乔之茉心里发笑,得,自己苦口婆心劝半天,没劝动。来看了一眼,却比什么话都好使。
也好。
“这房子也忒破了……”
强嫂放下心结,接着在屯子里转,路过乔家的时候,看到那两间简陋的砖瓦房,念叨了一句。
要说村子里还有谁家比于二子家过得更惨,那就是乔家了。
乔发财出狱之后,回到村里。跟乔庆乔福爷仨还是想要村里的分红。那会队长已经是杨满库了,年轻一辈,可不像老支书那一代,还念着点人情。到这一辈,那亲戚关系更远了。再说,相比起丧良心的乔发财爷仨,他们当然是跟乔之茉亲。
村里开全体村民大会,都不同意给他们发分红。理由是有案底,不配分红。别在这里讲啥公平不公平的,全村的人都不想分给他们,就是民意。
乔发财连地都没有,就还是乔庆乔福在边角的地方自己开的几亩地。他俩身上还都有病,越来越重,再加好吃懒作。乔发财回来,一个人干活,养活两个儿子。
地里收的粮食,厂里都不要,交公粮都没带他,他得自己去送。剩下的粮食得自己想法子去县里卖。镇上都没有搭理他的。
累死累活这几年,盖个两间的砖瓦房,养活两个半死不活的废物。这辈子不到死那天,他都别想停下。就跟那拉磨的驴一样,每天不停的走,不停的拉,直到累死为止。
“姐,嫂子……”
小敏一行刚好回来,远远的,小敏就喊,到是省得乔之茉再转移话题了。
就这么着,把乔家的话题算是错过去了。
八月十四,女方待客,头天晚上,杨满仓和王乐枝带着权盛回来的。杨满仓调回市里坐办公室了,在外是队长,回来要么到地方上当站长,要么就在市里看仓库,或者在总部后勤打杂。没办法,学历低,想提拔也提不上来。最近正在琢磨办内退回家干点儿小买卖呢。
刚好周建军要往东三省进军,听说他想退,正好少个在这边儿管事儿的,就拉着他聊个不停。
王乐枝现在可牛气了,调到市医院,也是妇产科一把刀。现在是市医院的产科主任,名医。没点份量的,都求不到她出手呢。一天到晚,忙的什么似的。
他们回来,说是参加婚礼,其实主要是回来看五奶奶和乔之茉的。
“权盛成绩挺好的,你老拘着孩子干什么?大小伙子了,总在家圈着算怎么回事儿?”
乔之茉见王乐枝赶权盛回奶奶家看书去,就为孩子打抱不平。hτTΡδ://WωW.sndswx.com/
“他能跟晞晞他们比吧?他不念书,还能有啥出息的道儿?你别看他人多的时候装得跟个人儿似的,背后可没这么老实。暑假你哥倒腾山货,他不好好学习,跟着货车来回跑,有一回没看住,跟着车跑南边儿深城去了都。再不管,心都野了,还能考上学不?出苦力一辈子好?”
这就是龙生龙凤生凤了,杨满仓像他这么大的时候,就能钻营,在自留地里种点菜也得想法子换点钱。这不,到他儿子这儿,还这样儿。
乔之就笑,“这不是挺好的,比书呆子强。我就不喜欢只会看书,别的四六不懂的孩子。高分低能,没出息。”
杨满仓在省城和市里都开着山货铺子,在老家收上来山货,往南方送。一来一回,差价很大,每年也不少挣钱。做的还是独门的生意,别人没有那么大的本钱收,小打小闹的零散收上来还得送到他的收购点儿。
要么他咋能舍得内退呢。
工资相比起生意挣得钱,微乎其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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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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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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