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海上升明帝读一读>第590章 猪狗不如
  鸡叫头遍。

  谢迁和丁可泽的人马便踏着苍茫月色出发。

  丁可泽带着他十几骑手下在前带路向导,谢迁领百余家丁和三百余青壮马队跟随,其余的前后左右四营人马,则随后赶来。

  八个投降的汛塘绿营城守兵,被分到了前营,前营都是青壮,大多是农夫佃户等出身,后营则是老弱妇孺,左营中壮妇,右营是少年,编成这么几营人马,也有几分模样。

  临出发前,八人还又都领到几个窝窝头,刚出锅的玉米窝窝头热乎着,吃下肚后整个人都感觉精神了许多。他们几个虽然饿了太久,身体比较虚弱,但终究人年轻,此时也不用背负铠甲上弓弦之类的,扛着杆木枪倒也是轻装行进。

  “听说去打土豪!”

  “我听说是打孙之獬,就在三台山藏着。”

  “原来是这个大汉奸,他家据说很有钱,在江西招抚的时候,贪了许多财宝,据说数十万两呢。”

  几个人虽是刚降的绿营兵,但其实对孙之獬这种人也是十分不齿,他们此时也已经把辫子割掉,拿头巾包起,只是身上还是绿营的号袍,一时也没其它衣服,于是把衣服反穿。

  “灭了这孙贼,咱们也能吃肉。”几人充满向往,走路都更有劲了。

  队伍走的很慢,尤其是后营的妇孺们,走走歇歇,几营人马拉出二三十里长。几个降兵倒是意志很坚决,咬紧牙关紧紧跟上大部队,这要是跟丢了,再想跟上就难了。他们可不想错过杀汉奸分金银大块吃肉的机会。

  三台山就在范阳河边上,据说被淄川文人列为淄川八景之一,也被称是古般阳二十四景之一,因此有许多淄川的文人士绅们,在山上建别业修山庄,夏日避暑,秋天打猎,冬天还能赏雪。

  三台山上还有庙宇,最早建于唐代,有七殿三宫四洞二阁,还有钟鼓楼,天启年间本地士绅还筹钱大修过。

  主峰在西,东南为扁山,东北为光油头山,三个山峰顶端均有很平坦的开阔地带,仰望其上,犹如三个台子,故名三台山。

  百姓则说三个山头如鼎足而立,所以又叫支锅山。

  “孙贼就在主峰。”

  谢迁一行前锋抵达山下时,天色还早。

  从章丘那边长白山下过来,五十里路,他们快马加鞭,也就一个时辰不到就已经抵达。

  不过后面大部队却已经全甩在半路上。

  放眼望去,三台山,三座山峰鼎足而立,确实像是支了口锅在大地上。

  一路之上,遍地枯黄,满眼望去,尽是荒凉。

  山下范阳河边是大片平地良田,丁可泽告诉谢迁,“这些地基本上都是孙、温两家的,有许多原不是他们家的地,可也都寄名投献,名义上就全成了他们家的地。”

  “这些狗贼,良田阡陌,以前却不缴粮纳银,倒全压在我们这些穷苦人头上,该杀。”谢迁骂道。

  这位如今被山东巡抚奏报北京,称做是济南第一大寇的好汉,起义以来,打土豪、分钱粮,以白袍为标志,让多少地主士绅闻风丧胆。

  其实三台山并不算什么大山,也没什么险要可言。

  山下西边是范阳河流过,周边是平川谷地,比起东面鲁山,西南泰山,甚至是他们西北的长白山,三台山都顶多算是河谷平地上的几个小山包而已。ΗtτPS://Www.sndswx.com/

  孙家在山上有庄园,明末之时战乱不断,响马、流贼四起,乡绅豪强要么就搬到城里居住,要么就在险要的山上建立堡寨自卫。

  孙之獬之前是住淄川城里的,听说明军来了,慌乱就往山上跑,这山上也是暗里经营多年,庄墙加固,他家的庄丁护卫也多,甚至还买了火枪、虎蹲炮等。

  对付一般的流民是没问题的,就算一般的响马、山贼也是讨不了好。

  不过对于谢迁来说,他县城都打下几座了,还会打不下一个小小的山庄?

  仔细的观察了一阵,他让所有人找个隐秘地方休息,等待后面的人马到来,待天黑后行动。

  他们就在三台山下数里外的范阳河西岸的一个废弃村庄里隐蔽休息。

  后面几个营则被要求停在更远的一个废墟里隐藏待命。

  夜幕降临。

  谢迁他们饱餐一顿,摸黑过河上山。

  丁可泽先一步摸上山,与山庄里内应的兄弟联络。

  谢迁他们潜伏山庄外,没等多久,终于见到火光信号,立马杀过去。

  山庄大门已经被丁可泽内应打开,那人是山庄中的护卫,早就投了丁可泽,此时带着几个弟兄打开了山门。

  谢迁一马当先杀入。

  山庄里一片混乱,虽然孙之獬在山庄里有许多庄丁护卫,甚至还有鸟铳火炮,可山门一开,哪还挡的住。

  许多庄丁更是一听谢迁和丁可泽的大名,立马就弃了武器投降了。

  混乱持续了不到半个时辰,谢迁他们就彻底的控制了整个山庄。

  大家高兴的开始抄家。

  “孙贼呢?”

  “已经抓到了,孙家和韩家两家共抓获了三百余族人,庄上的护卫家丁则大多投降了,几个不识相的被我们乱箭射死了。”

  谢迁听到这个消息很高兴,“封锁山庄,别放跑一个汉奸家人,将他们分开审讯,把他们藏着的金银钱粮,都审出来。”

  孙之獬被带了上来。

  义军杀入时,他还在床上搂着小妾亲热,结果被吓的差点马上风,来不及反应,就被义军闯入将他抓走。

  被赤果着五花大绑,寒风里冻了快一个时辰,人都快冻僵了,被带上来时,眼泪鼻涕直流。

  “好汉爷,你们要多少金银粮食,直接开口,我定给你们,请高抬贵手。”

  谢迁冷哼一声,“狗汉奸,睁开你的狗眼,瞧瞧老子是谁!”

  孙之獬在火光中打量眼前人半天,都没认出来。

  “我便是谢迁,当年也叫过韩迁。”

  谢迁愣了下,想起来了。

  天启年间,大清河水灾,许多百姓逃到淄川这边,当时不少士绅趁机买了许多丫头做奴婢,也趁机收了许多流民做佃户,说是佃户,其实相当于卖身给他们的长工。

  他们给他们借粮,然后招为佃,可这粮贵如银,吃了这粮虽能活命,但要还清可不易,当年孙韩等家也是如此这般,趁机放贷买人,甚至趁机低价收田等。

  谢迁一家也是如此,谢迁的一个妹妹被韩家买走,还有一个姐姐被孙家买走,卖了两个女儿,也不过换到一点点粮,根本难以在灾年维持下去,最后不得不向韩家借粮,然后做了他们家佃户。

  谢迁恨韩家,也恨孙家。

  因为他们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他的妹妹在韩家没几年就被折磨死了,姐姐被孙家买走,最后又被他们转卖,卖哪去都不知道了。

  孙之獬有些慌乱,赶紧求饶,“原来是谢将军,当年家里管家把令姐卖掉,我实不知情,我当时还在北京为官,但这事确实是我家不对,我一定让人去查此事,一定把令姐找回来,还有,我愿意赔偿,我赔一千两银子给你······”

  “闭嘴!”谢迁愤怒的吼道,脸胀的通红。

  当年谢迁家在高苑虽也只是普通百姓,但起码一家团圆,后来到了淄川,一家人却妻离子散,甚至沦为奴婢、长工,受尽欺侮,更是被这些无良的豪强给百般压榨,他的父母都因此早早病亡。

  他也遭受了太多苦难。

  这些都让他极度仇视地主士绅们,更别说孙之獬还是汉奸,鞑子入侵,占据山东,让百姓们更是水深火热,他也数次被鞑子围剿,许多兄弟都死在鞑子手里。

  这血债,深如海。

  也必须血偿。

  “大哥,让我来招呼这狗汉奸。”

  谢迁要自己审问孙贼。

  孙之獬先是求饶,然后是许诺给银子,但谢迁瞧他这嘴脸极为恶心。

  “听说当年鞑子也没想过要我汉人剃发,是你这狗贼自贱,非要自己剃发,还上书请求让天下汉民都剃发?”

  “你这是多想给人当狗?”

  “你也曾经是堂堂大明进士,还做过翰林检讨,当年在这淄川,是多么风光的事情?多少人羡慕崇敬,你曾是这十里八乡读书人的骄傲,父老们的自豪,可最终你却成了大汉奸,把淄川的脸都丢尽了。

  老子虽不是淄川人,却也在这里生活多年,想想都觉得恶心。”

  谢迁越看这个狗汉奸越不爽。

  “来人,把这狗汉奸的这鼠尾拔了,把他的头皮也割下来!”

  孙之獬见状,也知晓今天谢迁是非要弄死他了,干脆也不求饶了,大声痛骂,以求个痛快。

  “老子亲自来!”被痛骂的谢迁走上前,拿着刀亲自把孙之獬的那条花白的金银鼠尾,连带着那块头皮一起环割了下来。

  孙之獬惨叫连连。

  “好汉饶命,饶命。”

  孙之獬不敢再骂了,哀叫连连。

  光着身子的他甚至涕泪俱下,最后还一泡尿,把谢迁的靴子都给弄脏了。

  “槽!”

  谢迁大骂,“老贼该死。”

  “把老贼嘴缝上!”

  几名家丁上前,找来针线,把孙之獬的嘴给缝起来。

  缝完,一名家丁看着他那流着血的光脑袋,骂道,“他娘的狗汉奸,头上一根毛没了,咱们给他重新种上。”

  “取猪鬃毛来,老子给他种上。”这个家丁以前就是个做猪鬃毛刷子的小手艺人,后来活不下去了投了谢迁,也穿上白袍,当了义军。

  此时倒是想发挥下旧手艺,于是拿来锥子,要来猪鬃,开始在孙之獬的头上扎洞,再种上猪鬃。

  这位手艺那是几代家传,虽然好久没弄,但手艺不生。

  他越种越来了性子,于是越发专注起来。

  大家也看的热闹,纷纷叫好。

  被缝了嘴巴还五花大绑的孙之獬,却只能痛苦的挣扎着。

  从夜里植到早上,这位手艺人家丁,硬是给孙之獬生生的种出了一头细密的猪鬃头发,满头银鬃如毛刷,确实了得。

  大家纷纷来围观,大声叫好。

  “干脆给这老贼,全身都种上猪鬃,然后咱们押着去淄川县城,送给大帝的神策军,当是咱们给大帝的一份献礼好了。”

  有人提议。

  谢迁觉得很不错,“好,就有劳老弟了,给这老贼背上也都种上,既然好好的汉家子民不当,非要去给鞑子当狗,那咱们就给他头上种猪毛,背上种狗毛,让他猪狗不如!”

  “好,这个好,猪狗不如的东西!”

  “不是东西!”

  “混账东西!”

  “哈哈哈!”

  一夜的审讯、搜查,谢迁他们收获不小,搜出了许多金银首饰,还有地契借条等等,又有许多粮食。

  谢迁让山下的几营人马上山下,直接在山庄杀猪宰羊大块吃肉庆功,又把一些铜钱碎银拿来分赏给大家。

  大家一边吃肉喝酒,一边围观那位家丁的好手艺。

  孙之獬百般挣扎,却也只能被一点点的种上猪鬃狗毛,变成猪狗不如的东西。

  “这就是当汉奸的下场!”

  “这就是国贼的下场!”

  长白山归附的八个绿营兵,一人抓着块大狗头在那里嗦着骨髓,肉啃光了,里面还有骨髓,一手抓着棒骨,站在那里围观着这壮观的手艺。

  堂堂进士出身,曾经做过翰林侍读,甚至还充过顺天乡试正考官,这样的人,居然甘愿给鞑子做狗,别人大多是被迫归附,他却主动剃发,比头皮痒的钱谦益可恶心多了。

  毕竟钱谦益是鞑子下了剃发令后才说头皮痒去剃发,而孙之獬却是主动剃头,最后还非要上书献策提议全国剃发,这种人太恶心了。

  这种人连鞑子都觉得恶心,虽然也曾授他礼部侍郎,还让他出任过招抚江西总督,但很快也把他革除了。

  如今落的这个下场,也真是大快人心。

  看着他浑身血洞,上面植满猪狗毛发,真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把这狗贼的儿孙等都带上来,统统当着这狗贼的面砍了,把他们的鼠尾连带头皮一起割下来,随这老贼献给神策军。”

  “孙贼家身高不过腰刀的,可饶一命,但要把他们阉了,一起进贡给大帝。”

  “孙贼家女眷,三十以上的老货都砍了,余下十四岁以上都进贡给大帝,以充宫掖,十四以下的卖给人牙子,送进青楼,将来为娼做妓!”

  谢迁的姐姐当年被孙家买走,后来因为打破一个茶壶,就被他们家叫来人牙子卖掉,人牙子就是卖进了青楼。

  “韩家的,也一样处置!”

  “所有粮食,皆分赏给弟兄们,铜钱碎银,一并分了!”

  底下义军欢声如雷。

  谢迁交待,“别让这孙贼死了,一定得活着送到神策军手里。”

  “再取五百两黄金,三千两银子,一千石细粮,给我备好,我带上与老贼一起送到神策军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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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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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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