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整套造纸机,就完全够一个村子日常生活用纸。
杨泉子和徐知一想到他们若是调整好配方,也能让便宜的纸张普及到千千万万的寻常百姓家中,就点着火把,不分日夜地守着造纸机搞研究。
他们在卫生纸配方的基础上,数次求教白梧桐,又经过好几天的调整,终于用木花和木屑也造出了可供大家书写的便宜纸张。
笔尖落在纸张上,没有浸墨晕染开,那一刻,杨泉子和徐知一的心都沸腾了。
他们成功了!
终于成功造出可以书写的便宜纸张了!
杨泉子和徐知一抱在一起激动大喊,很快就引来大家观摩。
白梧桐和楚天宝也过去看热闹,杨泉子立马激动道:“白夫人,你看看我们这纸如何?”
白梧桐看了看他递过来的纸张,上面写了一个刚劲有力的好字,只是这墨没有完全浸透进去,显得有点发干。
白梧桐笑了笑,“这纸很好。”
杨泉子惊喜过后,却有些不满足地道:“纸张硬,写起来干涩,费墨,手感也不太好。”
白梧桐摇摇头,拿出自己的特意做的炭笔,在上面画了一个笑脸,“用炭笔写就刚好,如果是用毛笔的确有点干燥,不过,在配方的比例再加一点水,应该就能调整过来了。”
白梧桐手里拿着的炭笔有点不一样,杨泉子好奇地盯着看了看,白梧桐递到他眼前,笑道:“这是我做的自动炭笔,将碳芯放进去,转一转这里,笔芯就会自动出来,握在手里书写,就不会弄脏手了。”
自动炭笔的原理就和现在的自动铅笔是一样的,只是这个世界没有弹簧,按压出芯的设计,便被她改成了螺旋转动出芯的设计。
杨泉子倏地瞪大眼睛,不可思议地问:“夫人,这自动炭笔造价如何?”
白梧桐指着燃烧过后的柴木道:“看自动炭笔的笔芯用什么材料吧,用真碳自然贵些,用烧过的木条做碳芯,成本也就是这个自动炭笔外壳了,设计并不复杂,就算老百姓找人做也花不了多少钱。”
杨泉子激动地问:“我能试一试夫人的炭笔吗?”
逃荒路上不方便,他也会用碳条,但碳条只能在硬的牛皮纸上写,而且碳条很容易断,白梧桐给碳条弄了一个外壳,写起来就很方便的样子,让他很心动。
白梧桐把自动炭笔递给他,杨泉子头一次握住自动炭笔,很不适应,白梧桐便对他指点道:“大拇指握住这里,其余的手指放这里。”
杨泉子握笔的姿势对了,炭笔落在纸张的那一刻,就像打开了一个新的世界,神色都惊呆了。
虽然他习惯用毛笔,但也无法否认,用自动炭笔又方便又省力还不用磨墨,很适合日常外出的时候携带。
杨泉子双眼放光,激动地道:“夫人,真是大才!”
这句话,白梧桐这两天都快听出茧子了。
她笑道:“我只是图个方便,顺手做了一个自动炭笔。”
这算哪门子大才。
真正的大才,她根本就不敢露手。
杨泉子却郑重地向白梧桐征求道:“夫人,自动炭笔可否让老夫也仿制一支?”
自动炭笔没什么技术含量,是个木匠都能看会。
白梧桐爽快地点头,“可以。”
杨泉子立马感谢道:“白夫人,你就是咱们有家村,天下百姓们的福星啊!光彩比曜日还璀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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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屁拍的都那么不同凡响,她还能堪比曜日,真当她是凤凰还能放光不成。
白梧桐低低地笑了一声,心情很好,“你们造的白纸也很好。”
杨泉子和徐知一还没有为纸张命名,白梧桐随口叫白纸,他们互看一眼,又看了一眼颜色雪白的纸张,杨泉子随即摸着胡子笑道:“白纸白纸!夫人取的名字简洁大方,通俗易记,好名字!”又道:“夫人喜欢这白纸,我们这就将配方细细整理与夫人!”
其余人听杨泉子说完,脸上都露出了不愧是夫人,取个名字都这么牛逼的吹捧表情。
白梧桐在心底无奈地笑了笑,“用不着配方,给我几本图册就可以了。”
杨泉子却道:“白纸能做出来,夫人功不可没,本该献给夫人过目!”
他执意要给,白梧桐便收着了,礼尚往来,她也没欠谁。
阳公秉终于得空登门拜访了。
为了能够多点时间和杨泉子相处,他还特意天不亮就从卧乾镇出发,乘坐半个时辰马车,又爬了两个时辰的大山,累的他气喘吁吁才听包兆山激动地道:“大人,咱们终于到了!”
阳公秉撑着他,抹了一把汗,胸口沉闷地感叹道:“这么僻角的地方,实在是太委屈他老人家了。”
想当年,杨泉子到落川府讲学时,文人墨客夹道欢迎,百姓们欢呼雀跃,车马游街,走到哪儿都是众星捧月般的存在。
而如今,却蜗缩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山头,道路没有,马车都进不来,阳公秉都觉得杨泉子实在太委屈了。
若不是杨泉子的几个亲传弟子都在这里,杨泉子不好开口,他是极想把杨泉子接到府中长住,探讨学问的。
包兆山安慰道:“大人,杨老先生高风亮节,不重俗物,只要他住的安心便好。”
阳公秉点点头,忽地露出一丝笑容,“兆山说的有理,老师觉得好,那便是处处都是桃花坞。”
阳公秉又走了一会儿,本以为杨泉子会住在四面漏风的小棚子,站在山坡上,看到白梧桐他们修筑的一栋栋洋气气派的房子,阳公秉整个人都愣住了。
他看向同样愣住的包兆山,迷惑的眼神,好像在问你确定咱们没有找错地方?
包兆山揉了揉眼睛,看到山坡下下的风情村落,周围是一片接一片的耕地,环绕村落四通八达的水渠,中间的超大蓄水池,有人还悠闲地拿着鱼竿,在蓄水池边上钓鱼。
这哪是穷山沟,分明就是桃花坞本坞!
顿时,他也不太确认地道:“难道走错了?”
他第一次来的时候,这里连一栋房子都还没有,这怎么一个月不到,咋就变成这样了?
而且这里这么偏僻,他们又是是怎么将大片红梅移栽到这里,还把有家村建的这么好,就是镇上的房子也没有这么气派,包兆山简直越看越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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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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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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