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太医和段御医已经退出太医院,身无官职,只是一介平民,所以到了松江县之后,都统一称他们为大夫,而不是太医。
一听这话就知道了刘大夫没干过农活。
李沫耐心解释:“鸡鸭鹅虽然吃虫子,但是把它们赶到田里去,禾苗也会被它们吃了,肥料不足,禾叶更难长出来,得不偿失。”
刘大夫脸一阵红一阵白,不说话了,是自己想象的太简单了。
李沫没有怪他的意思,刘大夫也是一片好意。
陈大夫:“不是有砒霜吗,不知道能不能杀虫,家里有耗子的话,我们都会用这个来杀死耗子。”
张大夫反对:“肯定不行,砒霜是放在食物里面,用来引*诱老鼠,吃了就会中毒,直接把砒霜撒在水稻上,如果虫子不吃的话就起不到任何作用。
而且又不是只有一小块地方有虫子,是一大片,要放的话,就是一大片水田都要放,这得买多少砒霜才够,再有砒霜不便宜。”
李沫:“所以我们要研制一种农药,而且是水性的,只要一沾到虫子,虫子就立马会死,就算当时不能毙命,半天之内也让它活不成或者不能繁殖后代。而且这样的农药喷洒起来,既方便又节约时间。”
此言一出,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李沫,张大夫本身就是个医狂,更加目光灼灼地看着李沫:“大人,真的有这样的农药吗?”
李沫两手一摊:“目前没有,所以我们要一起研究。”
张大夫把从淮阳城带来的医书狂翻,边翻边自言自语的说:“在哪里了,在哪里了,老夫曾经看到过有一种药材可以杀虫子的,怎么一下子就找不到了。”
李沫:“莽草、附子、烟草、除虫菊、鱼藤这些都是有毒的草药,你们觉得从这些里面提出来的东西,能不能有效杀虫?”
一语惊醒梦中人,张大夫连连点头:“对,对,对,老夫从医书上就有看到过莽草和附子这两味药,绝对有效,还是大人你的记性好。”
段大夫用怀疑的眼光看着李沫,难道这小子也懂医术?连张大夫这样的人都记不住,他竟然一口气说出了好几种不常见的药名,还是含有剧毒的草药。
李沫说出这几个药名之后,张大夫很快地就在医书上找到了对应的解释。
莽草是一种常绿灌木,产于长江中下游各地,果实剧毒。
附子是乌头块根的侧根,有毒。
乌头是一种多年生草本,有块根,内含植物碱——乌头碱,毒性很大。
很多猎人都会用它的汁液涂敷在箭头上狩猎动物。
张大夫越看越兴奋,忙站起来要跟李沫好好讨论一番。
于是一老一少,就这么站在门口讨论着。
陈大夫好笑的看着两个人:“我说两位,要讨论的话就进来,大家一起讨论,一起研究,你们两个站在那里窃窃私语是什么意思。”
张大夫嘿嘿地笑了两声:“不好意思,老夫一激动起来,就忘记了你们的存在。”
陈大夫无语地翻了个白眼,瞧瞧这是人说的话吗?我们几个大男人就坐在这里,前一刻还跟我们说着话,下一刻就把我们给忘了。
段大夫本来不打算参与进来的,他始终觉得跟李沫坐在一起,觉得很尴尬,虽然李沫从头到尾都没有说过他,但是他就是觉得李沫看他的眼神充满嘲笑。
李沫:你想多了,本官是宰相肚里能撑船,宽容得很。
张大夫觉得研制农药是一件非常重大的事情,所有的大夫都必须留下来,各抒己见,好好讨论一番。
李沫也盛情邀请段大夫:“段大夫,请你留下来跟我们一起讨论吧,多一个人多一分力量,你当了这么多年的御医,经验肯定比我们丰富。”
这话说的就比较妥当,既不特意奉承也不故意迎合。
既然李沫给了他一个台阶,段大夫顺着台阶就往下走:“既然如此,老夫恭敬不如从命。”
大家就着几种药物的药性进行理论的分析,然后记下他们认为比较恰当的各种配方比例,打算拿到这几种药才之后再进行实际的研究。
段大夫果然姜还是老的辣,别看他一来就跟李沫不对盘,但是人家确实是有扎扎实实的基础,连张大夫都不得不佩服。
李沫同样也让段大夫和刘大夫刮目相看,他们以为李沫只是一个小小的县令而已,平时有几分手段,把松江县的百姓管的服服贴贴。
谁知道一旦涉及到医药方面,她竟然能够侃侃而谈,相比之下,陈大夫和张大夫跟她比起来差远了。
甚至李沫有时候讲的一些词语,他们根本就听不懂,难道这是新一代医学上新出来的词语吗?
下午,张大夫和陈大夫闲聊的时候,段大夫得知有一个叫陈小海的伤者,还在陈大夫原来的医馆里养伤,说当时手术非常的凶险,现在回想起来还心有余悸。
如果不是李沫亲自出手,那个孩子早已性命不保。
那么深的伤口,匕首离心口只有那么点的距离,在他们的眼里,认为神仙下凡都救不了。
但是李沫却硬生生的,把那孩子从鬼门关上拽了回来,这么了得的医术不佩服都不行。
段大夫当时听了,觉得这两个人简直就是夸夸其谈,一个小小的县令还动什么手术,这是盲目的崇拜,把他夸成神仙下凡一样。
至于手术是什么,缝合伤口又是什么,他也不知道,第一次听到这么新鲜的名词。
现在,他终于相信了他们讲的不是神话,而是事实,也终于理解了轩王为什么非要他来松江县,看来轩王早已知道李沫的实力。
讨论了将近两个时辰,最后才定下了二十个配方,陈大夫明天天亮之后就会去落实这几种药材,之后将会马不停蹄地进行实际的研究。
张大夫兴奋极了,搓着双手走来走去,把一旁的孙东头都转晕,无力吐槽,有什么好兴奋的呢,不就是农药吗,药材的还没看到,你就在这里转圈圈,何必呢?
李沫回到衙门的时候,所有晚上学习的衙役早已散去,只有值夜的衙役在巡逻,还有外面夜市热闹的声音不时传了进来。
后院里,周氏依然没有睡,坐在灯下做着绣活。
李沫心疼地抱着周氏:“娘,太晚了,你不用等我,早点休息,不然会把眼睛熬坏的,这是松江县,没人敢欺负我,很安全,你不用担心。”
周氏一脸宠溺地看着李沫:“娘也是睡太多了睡不着,饿了吧,娘给你煮了夜宵。”
周氏和李沫一直都很节俭,周氏煮的夜宵也很简单,只是一碗面条和两样小菜。
李沫却吃的非常开心,有一种幸福叫做吃给父母看,细嚼慢咽的把面条和小菜全吃光。
终于忙完了一切,看着李沫去休息,周氏才回自己的房间。
躺在床上,李沫正考虑要不要把束胸带给松掉,窗外传来了声音:“李大人,王爷有请。”
是冬哲阴魂不散的声音。
艹,你是不是大闲了,三更半夜的,还让不让人睡觉呀?
“滚,有什么事明天再说。”李沫瞬间就来气了,语气非常的冲,说完用被子蒙住了头。
外面平静了约15秒,冬哲的声音又传来了:“李大人,王爷有请。”
李沫低声怒吼:“去你大爷的,有完没完啊!再不滚,小心本官阉了你。”
这下外面终于彻底的安静了。
正当李沫准备进入甜美梦乡的时候,窗户被人从外面打开,一个黑影跳了起来。
双脚刚落地,一把匕首瞬间抵在他的腰上,同时一个冰冷的声音响起:“别动,否则死。”
“是我!”绝对不陌生的声音,竟然是轩王。
李沫把匕首收了回去,把灯点上,看着不请而来的某大爷,非常生气地说:“轩王殿下,想不到你竟然有这种爱好。”
轩王皱眉:“刚才叫冬哲过来请你,为何不去?”
李沫很不优雅地打了一个哈欠:“微臣困了,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吧。”
轩王:“本王马上就要走了。”
“真的?现在就走吗?”李沫瞌睡醒了,天知道她等这句话等了多久,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了。
李沫欣喜若狂,一双眼睛非常明亮,射出一种热烈的光,仿佛要把这黑夜点亮。
轩王觉得那双眼睛简直太刺眼,语气非常的冰冷:“你就这么迫不及待的希望本王走?”
听听这声音,仿佛都能把人给冻死,就好像李沫欠了他几千万一样。
李沫心里一咯噔,这位爷又不开心了,真难伺候。
一秒变哭丧脸,还假意的想要挤出两滴眼泪,无奈心里太开心了,怎么也挤不出眼泪,,偷偷沾了点口水抹在眼睛上。
用假的不能再假的语气说:“怎么会呢,王爷你能留在松江县,是我们所有人的福气,是微臣的荣幸,微臣怎么会希望你走呢,你要是能一直留在松江县就好了。”
轩王:“好,既然如此,本王就不走了。”
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就是了。
李沫恨不得狠狠的扇自己两个耳光,瞧瞧说的是什么屁话,觉都还没睡,就已经蒙了。
李沫目瞪口呆的看着轩王:“不会吧,你真的要留下?”
轩王看着如此呆萌的李沫,突然间觉得很好笑,哪里有平时的冷静和老练,简直是个可爱的小仓鼠。
轩王突然间用低沉的声音说:“本王真的要走了,这个令牌你收好,有什么解决不了的事情,可以去京城找本王。”
说完把腰间象征身份的令牌,解了下来递给李沫。
李沫对了对小手指:“可以不收吗?”
轩王浑身的冷气又往外释放:“嗯?”
“好吧,微臣收下就是了。”李沫心不甘情不愿的收下了他的令牌。
轩王却一点要走的意思都没有,反而大大方方地在唯一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李沫看着他就要走的份上没有发火,乖乖地站在一旁:“王爷还有何吩咐?”
轩王这时才有空打量李沫的房间,很普通,也没有什么特别,但他就是觉得这个房间特别的温馨,而且总有一股似有似无的香味。
于是他就问了出来:“你的房间为何如此香?你是不是用了女人的胭脂水粉?”
李沫被问得莫名其妙:“香吗?怎么会香呢,微臣怎么闻不到?”
想到他说胭脂水粉就来气,“靠,王爷,微臣可是男人,怎么用女人的胭脂水粉,你是在污蔑我,不信你看看我的脸,你摸摸看,擦了胭脂水粉没有。”
李沫还把脸伸向轩王,试图让他看清楚,她确实没有擦胭脂水粉。
轩王专注地看着近在咫尺的小脸,好白好嫩的样子,不知道摸着是什么感觉,正当他蠢蠢欲动的想伸出手的时候。
李沫已经弹开:“王爷,祝你一路顺风,一路走好。”
轩王阴森森的看着李沫:“你这么巴不得本王去死。”
李沫差点吐口水,叫你嘴欠,什么话都不经过大脑就说出来。
“王爷,你误会了,微臣说的是祝你一路顺风,后会有期。”
轩王:“你有没有打算去京城?”
李沫:“王爷,你给微臣的升官吗?”
轩王理所当然:“有何不可?”
李沫顿时眉开眼笑:“王爷,这可是你说的,太小的官职微臣可看不上,最少也要二品以上。”
轩王的脸色黑了黑:“你这是打蛇顺着棍子上了,以你小小的九品芝麻官,竟然想一下子变成二品,你倒是真敢想。”
李沫:“你不是轩王殿下吗,一个二品的官对你来说不是小意思吗?”
轩王深深地看了她一眼:“你一下子给本王提出这么高的官位,是不是不想去京城?”
真是火眼金睛,这点小心思都被你看穿。
轩王在礼貌的房间里面呆了有半个时辰,场面非常的诡异,一个站着一个坐着,都不说话。
轩王就是个神经病,坐在那里也不说话,李沫寻思着,这货是不是又在酝酿什么鬼主意。
总不能干坐着吧,有话你就说,有屁你就放了,没话说也没屁放,那就赶紧滚呀,你不是要离开松江县吗?趁着夜色正浓,赶紧走啊。
好吧,你又不说话又不走,继续坐吧,姑奶奶我不侍候了,你爱咋咋地。
李沫就这么当着轩王的面,钻进被窝里睡觉了,然后?没有了,因为李沫睡着了。
轩王看着把他当成空气的李沫,脸色更加黑,身上的冷气更多,李沫不自觉地在拿起薄被盖在身上。
轩王在李沫的床前站了足足有半刻钟才离开。
他前脚刚走,李沫立马睁开了眼睛,坐了起来。
看着枕头底下的令牌,不由得寻思起来。
这个令牌象征着轩王的身份,他把令牌留在这里什么意思?
他不是说要在这里住三个月吗,为何提前走了,难道京城发生了什么事,让他不得不离开。
一直到现在李沫也搞不懂,轩王为什么要来松江县,如果说他想研究岳云山上留下的大坑,李沫觉得不可能。
这样的大坑,正常人都会以为是大自然形成的,谁能想到是人为的呢,而且这么久了,那些大坑早已经是杂草丛生,能看出什么呢?
他到底想干嘛?堂堂一个王爷跑到这穷乡僻壤来,难道他真的有这么闲吗?
来得莫名其妙,走的也莫名其妙,哪有人三更半夜出门的。
想不通,实在是想不通,那就不想了,赶紧睡吧,熬夜对皮肤不好。
第二天起来的时候,轩王早已离开,但是却留下了一个侍卫——春凡。
李沫好笑地看着他:“春凡,你这是被你家王爷抛弃了?”
春凡一脸幽怨地看着李沫:“都怪你,王爷说我必须留下来继续抓虫子,什么时候抓完了,什么时候回去。”
后院就这么点菜,哪有这么多虫子来抓,轩王只是找个借口留一个人在这里而已。
李沫吹了一下口哨:“今天让小文带你去田间抓虫子。”
小文迈着小短腿蹭蹭地跑过来,一脸的兴奋:“大人,我今天就带他去城外的田里抓虫子。”
春凡指着小文:“你小子,别得寸进尺啊。”
小文对着他做了一个鬼脸:“略略,我就得寸进尺怎么了?”
张芬芬带着小黑狗过来:“还有我们,我和小黑也要去。”
李沫没空管这些闲事,春凡看着不着调,但是如果两个小孩子有危险的话,他还是第一个出手救人的。
所有的李沫放心两个小孩子跟着他。
金创药厂的所有设备都差不多到齐了,李沫今天要去看一下,可以的话,过两天就可以开厂。
这些厂真是开的一个比一个难,服装厂是最简单的,只要人手够了就行,基本上没有什么大的技术含量,只要绣娘的绣功过硬就可以。
后面的不管是化妆品厂还是肥皂厂,到现在的金创药厂,里面的技术含量都非常高,很多东西都经过化学反应和不断地提炼。
李沫觉得自己上辈子应该去学化学,不是有句话这么说吗,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
------题外话------
大家都说男主实在不讨人喜欢,亲妈决定让他暂时回家闭门思过,彻底醒悟后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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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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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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