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暴君哭着撩我却天天沉迷基建扶贫>第122章 合作愉快
  轩王:。。。。

  李沫觉得轩王不可能这么好心,肯定有什么阴谋在等着。

  轩王把李沫的手拍了下来:“关于铺面的事,你不用担心,本王派人为你们找到最好的门面。”

  李沫想都不想,直截了当地说:“不需要。”

  好不容易当回好人的轩王,脸刷的一下黑了下来,好心当驴干肺。

  李沫:“微臣暂时没有去京城开铺的打算。”

  这下就轮到轩王不明白了,李沫有多想赚钱,这段时间他可是看得清清楚楚,而且她的脸上写的明明白白地:我要赚钱。

  “为何?”

  “京城太远,成本太多,要求太高。”李沫抛出了个很难让人信服的理由。

  轩王一个冷眼神看过去:“说真话。”

  李沫耸耸肩:“实话就是,咱只是小老百姓,在周边城镇发发小财就好啦,你们京城都是大人物,咱可惹不起。”

  这是实话,小县城的店铺就算有什么事情,还可以仗着自己会点武功,可以敲打一下对方,明的不行还可以来暗的,暗的不行就直接杀了。

  但是京城可不行,那是天子脚下,随便掉下块牌匾都能砸死个王公贵族。

  如果自己的生意在京城非常火爆的话,不知会引来多少人的羡慕嫉妒恨,正常的竞争可以有。

  但是,就怕他们来黑的,就算把自己的店员都给杀了,自己可能都没办法找到凶手,就算找到了凶手,也无法为他们报仇。

  自己几斤几两还是知道的,根本就不是这些王公贵族的对手。

  这些人的后台有多硬,有多少人手,李沫不敢想象。

  自己小胳膊小腿的,能打得了几个人?所以还是算了,安安稳稳的就在小县城里发展,山高皇帝远,谁也管不着。

  轩王:“你这是怕了?本王以为你天不怕地不怕呢。”

  李沫无所谓:“你的激将法对微臣没有用。”

  李沫突然想到轩王既然是战神,那他手下应该有很多兵吧,在这冷兵器时代,可不像现代的医疗那么充足和先进,金创药的需求量应该很大吧。

  “王爷,打个商量。”李沫目光灼灼地看着轩王。

  “何事?”

  “你们军队缺金创药吗?”

  “不缺!”

  “把你们原来的金创药要换成我们做的,不会亏待你,给你两层的利润,你看我们的金创药肯定比你们原来的好,你看,金创药也买到了,银子你也拿到了,两全其美,皆大欢喜,考虑一下呗。”

  轩王像看傻子一样看着李沫:“你这是公然的贿赂本王?”

  李沫嘿嘿一笑:“瞧你说的这么难听,什么贿赂不贿赂的,这是各需所取,合作双赢。”

  “你以为本王缺钱?”

  “谁还嫌钱多呢,你现在赚的钱可以留给你的后辈呀,以后你的儿子、孙子、重孙,世世代代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你以为皇家子弟会没有饭吃?”

  李沫:。。。

  好吧,一人当皇帝,子子孙孙都不用干活了,坐享其成,全天下的百姓都养着你们,蛀虫。

  李沫饥笑:“艹,说了这么多,其实你就是不肯帮忙,或者你没有那个本事?”

  轩王皱眉:“本王发现从你的嘴巴里说不出一个好听的字,整天把脏话挂在嘴边,简直是有辱斯文。”

  李沫挑眉:“斯文能当饭吃吗?”

  轩王发现在耍嘴皮上,他永远说不过李沬。

  轩王:“你可知道军队里的所有药材都是谁提供的?何况本王也不知道你的金创药效果如何。”

  金创药,李沫倒是有一瓶,就放在抽屉里,拿出来给轩王。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微臣又不在京城当官,哪知道。”

  “太子母妃的娘家。”

  “这么牛的供应商,这么说你没有能力扳倒他们,没有办法了?”

  “有!”

  李沫巴眨着大眼睛看着他:“快说。”

  轩王:“把制冰的方法告诉本王。”

  李沫突然间就笑了:“轩王果然是轩王,空手套白狼的事做得心应手。”

  轩王往椅子后一靠:“你可以不答应。”

  “这么说金创药的提成就不给你了?”

  “都说了本王不缺钱。”

  “成交,咱们签个合约。”

  “这是不信任本王?”

  李沫无比认真的说:“不是不信任你,而是有合约好办事,想想你堂堂一个王爷不可能事事亲力亲为,到时候肯定是跟你的手下接触,有这份合约就不用什么事都去找你了,再说了想,找你也很难呀,有了合约大家都方便。”

  就算有合约,金创药也不可能马上制做得出来,首先要采购药材,只要药材齐全才可以开工,还有制作的设备,还要到铁铺进行定制。

  合约签好之后,李沫心甘情愿满脸笑容地把轩王带到了厨房,指着墙角用竹筐装着的石头:“这是硝石,制冰的原材料。”

  轩王在第一天来的时候有进过厨房,当时就纳闷为什么厨房里面会有一筐石头。

  “这些石头去哪里找?”

  “那就要看王爷你的本事了,你的手下这么多能人,晋国这么大,肯定能找得到,还有啊,不要打我们松江县硝石的主意啊,微臣全包了。”

  制冰的过程不麻烦,轩王眼睁睁地看着水变成了冰,如同魔术一般。

  若有所思的看着李沫:“你为何会这些事,师承何方?”

  李沫翻了个白眼:“微臣打小就聪明,这么简单的事还用人教吗?”

  轩王冷冷的看着她:“你的意思本王很笨?”

  看着金创药生意的份上,李沫昧着良心说:“轩王殿下,天人之姿,聪明绝顶,怎么可能会笨呢,你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人。”

  轩王:。。。

  这是骂人还是夸人?

  由于时间太晚了,李沫可没那么好的心情煮夜宵给轩王吃,最后请了他去外面的夜市。

  李沫已经很久没有逛过夜市了,一走到大街上,招呼声源源不断。

  “大人,好久没见你出来逛夜市了。”

  “大人,要不吃点烧烤吧,给你免费。”

  “大人,来个大饼吧。”

  “大人,吃包子不?”

  李沫一一笑着回应:“你们忙,本官随便看看。”

  两个如此英俊的“男人”走在街上实在是太耀眼。

  多少大姑娘小媳妇眨着星星眼看着他们。

  一个小姑娘羞答答地说:“大人,来点冰镇果汁不,这可是我亲自做的,可甜了。”

  旁边的小媳妇儿也不示弱:“大人,我这里有粽子,今天的都是肉馅儿,免费吃。”

  粽子太好吃,很有市场,现在已经不止张大福一家在做,很多人都在模仿,这个粽子没有什么秘密,买一个粽子回去研究,看清楚里面的馅料,多做几次就会了,还有就是把味道调好就可以。

  李沫:“好,好,都吃。”

  一位大娘紧盯着轩王看:“这位公子,你哪里人士,成亲了吗?”

  李沫看着一脸黑的轩王,坏心眼的对那位大娘说:“他还没成亲,大娘是想把你女儿介绍给他吧。”

  大娘也不否认:“我家闺女今年十四,十里八乡最漂亮的一个,她的绣活可好了,就在服装厂上工,这孩子又孝顺又能干。”

  旁边一位大娘插嘴:“要论漂亮,我闺女比你家闺女漂亮多了,她在化妆品厂上工,赚的钱又多。”

  这本来就是一句无伤大雅的话。

  但是那位大娘却非常较真:“你什么意思啊?就你闺女那尖酸刻薄的模样,还好意思说长得比我闺女还漂亮。”

  “你说谁呢?谁尖酸刻薄了,信不信我抽你个大嘴巴,你闺女更丑,而且长了一脸的克夫相。”

  “看我不撕了你的嘴。”

  互骂式大战正式开始,根据李沫以往的经验,十五秒之后互挠式拽头耳光式将会轮番上演,围观的众人已经准备了看戏模式。

  李沫把脸一拉,严厉喝道:“这是把本官当隐形人吗?”

  两位大娘突然一激灵,吓得不敢动弹。

  吃瓜群众:大人真是讨厌,应该让她们打到一半再劝架,我的瓜子都准备好了,戏没得看,没劲。

  一场闹剧来得快去得也快,李沫继续没心没肺地逛着,轩王的脸黑了又黑。

  都是做生意的,李沫也不好厚此薄彼,每一样都买了一点点。

  这些老百姓们都很实诚,不肯收李沬的钱,说没有李沫这项惠民措施,他们也不能在这里做生意。

  轩王不止一次看到李沫如此受民众的欢迎,还有就是不管走到哪里,他轩王永远是最夺目的一个,但是到了松江县,光环永远属于李沫。

  也不是第一次看到李沫与百姓们打成一片,不管哪个地方的官员,出门肯定是前呼后拥,排场决不能少。

  就算是他皇埔轩,不管去哪里,最少都带着四个侍卫,一是身份的象征,二是为了他的安全,只是这段时间,李沫嫌他们太烦,才不让他们几个明跟着,实际上他们就躲在暗处。

  但是李沫呢,没有必要的话都是她一个人出门,凡事亲力亲为,这像一个官吗?恐怕连其他地方的一个衙役都不如。

  排场是不可能有的,就连个侍候的人都没有,后院只有一个叫丽儿的小丫鬟,但那是她母亲周氏的贴身丫鬟。

  轩王亲眼看到李沬的生活起居都是自己打理,除了周氏偶尔帮忙之外,其他的全不假他人之手。

  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才如此得到民众的拥护?又是怎样的一个人能够自律到如此地步?

  李沫:轩王,你想太多了。

  夜市人太多,熙熙攘攘的,李沫怕有人不小心冲撞这位大爷,所以出来的时候从厨房拿了几个大碗,所有的吃食都打包,当然钱一分不少的都付了。

  两人没去其他地方,跑到屋顶上去了。

  轩王:“不喝点酒?”

  李沫:“微臣滴酒不沾。”

  “你是不是男人?”

  “轩王殿下,不必用激将法,你这招对微臣不管用。”

  喝酒肯定会醉,醉了之后你就想套我的小秘密,想都别想,趁早死了这条心。

  李沫看着吃烧烤吃的悠然自得的轩王,心里狠狠的鄙视,不是说脏不吃吗?吃的最多还不是你,妥妥地打脸。

  李沫:“王爷,微臣很好奇,你们当王爷的都这么闲的吗?平时都没什么事做?”

  轩王头也不抬,继续吃:“本王有事做的时候,这个国家就是战火纷飞了。”

  李沫:“你的意思说你除了打仗,其他活都不用干了?还是你啥都不会就只会打仗?”

  轩王放下手中的烤串,看着李沫:“你到底想说什么?”

  李沫:“没说什么,只是想说有个好爹的重要性,不用干活也有饭吃。”

  轩王:“不用暗示本王,该走的时候本王自然会走。”

  李沫撇撇嘴:“那你什么时候走?”

  轩王瞥了她一眼:“金创药的生意取消。”

  李沫一秒换脸,立马笑脸如花:“别呀,你爱住多久就住多久。”

  两人在屋顶上没呆多久,周氏就找了过来,李沫趁机溜了。

  轩王很给周氏面子,没有任何的不满,老老实实回去睡觉。

  李沫不关心轩王睡得好不好,反正她是一觉到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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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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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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